第46章 公正審判,懲惡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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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峰押回深圳,第二天,深圳海關警局刑事法庭即開庭審問。同時受審的還有他的前妻、深圳海上犯罪頭目梅子英及其手下幹將。
    法官指著王小峰問道
    “王小峰,你和梅子英結婚後,她的每一次作案,是不是都是由你帶隊行動的?”
    “是的。”
    “你計算一下,這些年,一百萬元以上的大案,你們一共幹了多少次?”
    王小峰低頭略略計算一下說
    “大約二十來次。”
    “共非法牟利多少萬元?”
    “不知道。我隻負責帶隊行動,驗貨,取貨,運輸,收藏。付款、收款的事,由梅小姐親自負責,或者另外派人結算。”
    法官轉向梅小姐,問道
    “王小峰說的對嗎?”
    “對。這是我們內部的統一規定,各負其責。”
    法官又問王小峰
    “你在和梅子英結婚之前,結過婚嗎?”
    “結過。”
    “夫妻感情好嗎?”
    “很好。我們是同一個村的鄰居,從小就認識。”
    “那為什麽又和梅子英結婚?是她逼迫你的嗎?”
    “不是。我醉酒後做了對不起梅小姐的事情,致使她懷孕,不得不和妻子離婚,和梅小姐結婚。”
    “你和梅子英結婚後,就是夫妻了,不再是上下級關係,你難道沒有和他一起參與過海上作案的策劃?”
    “沒有。這是她個人的秘密和特權。由於怕泄密、敗露,事前,她誰都不允許知道。結婚後,我們私人關係是夫妻,工作上,仍是上下級關係。每次行動,都是她和境外的人聯係好,策劃好,嚴格保密。事前告訴我的隻是通知手下,今天哪裏也不準去,做好準備,聽候命令,隨時行動。到時間,才把具體指令交給我去執行。”
    “這就是說,每次作案,梅子英都是主謀,你隻是脅從。但是,上次你被海關抓獲,審問時,問你受誰的指使,老板是誰,你為什麽說沒有人指使你,你自己就是老板?”
    “我必須這麽說。因為我們內部有嚴格規定誰被捕獲,誰自己承擔責任,接受懲罰,不許出賣老板和同事。這樣,老板才會設法營救他。誰出賣老板和同事,就是背叛老板,出來後,老板也不會再接納他,甚至還會受到懲罰。”
    法官向梅子英求證
    “王小峰說的對嗎?你們內部確有這樣的規定?”
    梅子英點點頭說“這不隻是我一個的規定,凡是幹我們這一行的,都有這個規定。否則,一個被捕,整個團夥就都完蛋了;我也不會混這麽多年。”
    法官繼續追問王小峰
    “你上次被捕釋放後,到哪裏去了?有沒有再做這種非法生意?”
    “我被釋放後,身上分文沒有,首先想到的是回家,找到梅小姐和我的女兒,計劃一下下一步怎麽辦。可是回到家裏一看,已經人去樓空,什麽也沒有了。我打電話給梅小姐,卻打不通,估計她換了手機號碼。找到她手下的人詢問,都說不知道,估計是躲到香港或境外去了。我沒有辦法了。想再幹,已經有了前科,入了黑名單,海關的人盯上我了,不好再幹;而且斷了財路,沒有了資金來源,也無法幹了,隻好回蘇北老家。我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隻好跑到以前打工的深圳電子廠,找我的老鄉趙明借了二百塊錢,才回老家的。你們可以到電子廠找趙明調查。”
    “你既然分文皆無,聽說你回家後,在當地辦起了工廠,那是哪來的資金?”
    王小峰暗暗吃驚,他偷偷看了看梅小姐,見她臉色鐵青,沒辦法他隻好說
    “梅小姐逃到國外,曾經打電話給我,要我也出國,跟她一起到國外生活。我家裏有年邁身殘的父母親,要我養老送終,我離不開,就堅決拒絕了她;並提出和她離婚,和前妻複婚,在家過安穩的日子。她見我執意不肯出國,最終同意了我的要求。女兒的撫養權歸她,家庭財產,她給了我五百萬。因為我之前在深圳電子廠打工,懂得一些電子加工組裝的技術,加上有老電子工趙明的幫助,於是我就在家鄉辦了一家小型電子廠。”
    法官轉向梅子英問道
    “王小峰說的對嗎?”
    “對。我看他堅決不肯出國,繼續一起生活是不可能了,就答應了他離婚的要求,兩人協議離婚。夫妻一場,好聚好散,給他一個方便,也是給我自己一個方便,從此就都自由了。他這些年的錢都在我手裏,他想回家辦個小廠養家活口,我就給了他五百萬。”
    法官又問王小峰
    “從那以後,你就沒有和梅子英聯係過?她也沒有主動和你聯係?”
    “沒有。她一直沒有回來,電話打不通,也沒有辦法聯係。再者,我和前妻已經複婚,也無需再聯係。我是農村人,一向膽小怕事,經過那一次教訓,我害怕了,唯恐再次被抓,丟了性命,也就不想再做那種生意了。所以,我拿到五百萬,就決定在家鄉辦個小廠,自己老老實實、腳踏實地做電子元件組裝加工,不僅造福家鄉人民,也給自己一個正當出路。”
    法官問梅子英
    “王小峰一夥海上走私被抓,你又沒有被抓,為什麽要逃往境外去?”
    “我是王小峰的妻子,也是他的領導。那次行動是我事先和境外走私犯聯係並策劃的,自知罪惡深重,如果被捕,處罰肯定比王小峰重得多,因此怕暴露,怕深圳海關警方找到我。另外,我手下人打探的消息告訴我,海關警方已經知道我是深圳海上走私作案團夥的頭目,正在設法到處找我,我的任何行動,都可能成為發現、找到我的線索;所以,王小峰被抓後,我感到形勢嚴重,岌岌可危,要盡快逃離深圳,躲到境外去。先來到香港,覺得香港離深圳太近,又躲到泰國。”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最終不是還是被找到、引渡回來了嗎?還有,你的手下,一個個不是也被揪出來了嗎?”
    梅子英偷偷看了看被捕的同夥,低頭不語。
    “你要認清一條真理,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凡是對國家、人民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惡、造成重大損失的人,是一定會被國家、人民揪出來、徹底清算的!現在,就是徹底清算你對國家、人民所犯罪行的時候。希望你如實交代我提出的問題,爭取寬大處理;任何企圖隱瞞、逃避的行為都是辦不到的。”
    法官用犀利的目光看著梅子英,她隻好說“我願意如實交代。”
    “你是什麽時候開始做海上非法生意的?”
    “就在杜天明離開後。他卷走了農機廠的全部資金,隻留下幾排廠房和機器設備給我。工廠缺少資金,又貸款無著,無法繼續生產,工人又鬧著追討工資,我隻好申請破產,把廠子轉賣了,發齊工人工資,拿著剩餘的錢來到深圳。本想開個商店,繼續做生意,可是深圳的房租太貴,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店麵。聽人說做海上生意賺錢快、賺錢多,就試著幹了幾次,果然賺錢又快又多,就接著做了下來。”
    “這些年,你總共做了多少次這種非法大案?小的不算,專指百萬元以上的。”
    “記不太清了。每年七八次,十來次,十多年,總計大約一百多次。”
    “王小峰說,經他的手幹的這樣的大案,大約有二十多次,對嗎?”
    “應該對的。他記憶力很好。”
    “這些年,你們非法所得共有多少?”
    “也記不太清,大約三、四個億。”
    “錢呢?轉移到哪裏去了?”
    “大部分被用掉了,其餘的,都被你們查封了。我現在是分文沒有了。”
    “你說大部分被用掉了,都用在哪些方麵?”
    “主要用於三個方麵一個是手下人員的工資、獎金和犯事的賠償費用。一個是自己和家人的揮霍用度,我的女兒被綁匪劫持,一次就用去二百多萬。還有一個,就是通關費。為了打通關係,消除障礙,保證生意順利成功,給予海關、警方、緝私隊少數工作人員的小費。”
    “你這是腐蝕、瓦解國家公務人員!手段惡劣,同樣是犯法。你現在就把給予個別貪腐公務人員的費用,逐年、逐人,詳細列出來,我們另外組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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