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看向雲初酒的眼神帶了點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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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個護衛紛紛搖頭,“沒有,我們時刻謹記五小姐的話,不會與三夫人多說半個字。”
    若是讓三夫人知道他們沒有跟在五小姐身邊保護她,他們肯定吃不了兜著走。
    反正五小姐武功比他們所有人都要好,她也不讓他們跟著,那他們就不跟著吧,五小姐也是主子。
    雲初酒笑眯眯從懷裏掏出一兩銀子,遞給護衛頭頭,“你們拿去買點東西吃的吧。”
    五個護衛一臉驚喜。
    護衛頭頭雙手接過銀子,“多謝五小姐。”
    雲初酒“隻要你們按照我的要求去做,少不了你們的好處。”
    護衛們一致點頭,“是。”
    於是,雲初酒又一個人上了山,一路走上去,遇到了許多打獵的村民。
    有一個中年男人看到雲初酒孤身一人,忍不住提醒她,“姑娘,你怎麽一個人進山了?山上很危險的,你還是快回去吧。”
    雲初酒感受到中年男人身上散發出來的善意,搖搖頭,“大叔,謝謝你,我不會有事的,我會點拳腳功夫,我以前經常一個人爬山。”
    中年男人聞言,看向雲初酒的眼神帶了點憐憫。
    這位姑娘穿的衣服那麽破爛,一堆補丁,也是,隻有家境不好的人才會進山打獵,運氣好的說不定還能挖到好藥材。
    雲初酒“……”
    怎麽感覺大叔看她的眼神有點不對勁?
    中年男人忍不住與雲初酒聊了起來,“我很少看到十幾歲的姑娘進山,你是來打獵的吧。”
    雲初酒點點頭,“算是吧。”
    遇到好吃的動物她當然要抓來吃掉,她身上帶了火折子和香料,吃完那半隻雞,快餓了就打獵,免得餓肚子昏迷。
    中年男人坐在一旁,“那你知道固雲山曾經出現過大蟲吧。”
    雲初酒走了許久,也覺得有點累了,她一屁股坐在中年男人身邊,也不嫌地上髒,“知道,我之前去藥鋪買藥材,聽店小二說起,有一個人被大蟲咬死了,是嗎?”
    中年男人閉了閉眼,心中悲痛,“是,被咬死的那人是我弟弟。”
    他很後悔,後悔讓弟弟一個人進山打獵。
    即便過去這麽多年,他每次想起這件事,總是很心痛。
    他弟弟還那麽年輕,孩子剛出生沒多久就去了,留下弟媳一個人拉扯孩子。
    雲初酒愣了下,安慰,“大叔,請節哀。”
    中年男人擦了擦眼睛,“讓小姑娘你看笑話了。”
    弟弟剛走那一年,他總有一種不真實感,他覺得弟弟還在他身邊,可他望著空蕩蕩的屋子,看著他穿過的衣服,用過的東西,他才意識到,弟弟不在了。
    此後一生,他長眠,他常念。
    雲初酒搖搖頭,“想哭就大聲哭,想笑就大聲笑,這並沒有什麽,人生短短幾十年,應當肆意快活,不要在乎一些世俗的眼光。”
    中年男人忍不住笑了,“你小小年紀,看得還挺通透。”
    雲初酒雙手一攤,“我是覺得太過在乎別人的看法活得太累了,我曾經給一位夫人看病,那位夫人就是太過在乎別人對她的看法,每天都活得很累。”
    “她年齡不大,看起來卻老了好幾歲,每天不是擔心丈夫不喜歡她,就是擔心婆婆不喜歡她、對她有什麽意見,或者擔心外麵那些人說她的壞話,焦慮得臉色憔悴,每天晚上睡不著。”
    “聽你這麽一說,確實挺累的。”中年男人好奇地看著雲初酒,“你還會醫術啊。”
    雲初酒嗯了聲,“大叔,你姓什麽呀?”
    中年男人“我姓王,叫王勇彬。”
    雲初酒喊了聲“王大叔。”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得歡快,沒有一丁點代溝。
    聊了許久,雲初酒覺得有點餓了,從懷裏掏出那半隻雞,扯下一條雞腿遞給王勇彬,“王大叔,這是我自己做的雞肉,你嚐嚐。”
    王勇彬在雲初酒拿出那半隻雞時就聞到香味了,見她遞過來給自己吃,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最終搖頭,“小姑娘,你自己吃吧。”
    雲初酒不由分說把雞腿塞給了王勇彬,“我這還有半隻雞,夠我吃了,王大叔,你不要客氣。”
    王勇彬被那香味饞得不行,聽到雲初酒這麽說,也不客氣了,拿著雞腿就吃了起來,一口下去,他眼淚瞬間湧了出來。
    是激動的。
    他已經很久沒吃過雞肉了,他家窮,一年到頭吃不到什麽肉,就算他僥幸打到獵物,為了一家人能夠活下去,他得把獵物拿去賣了賺錢。
    王勇彬吃完那個雞腿,舔了舔手和嘴唇,感歎,“小姑娘,你做的雞腿是我這輩子吃過的最好吃的雞腿。”
    真的太好吃了。
    雲初酒看到王勇彬的模樣,覺得他可憐,於是又分了他一點雞肉,“王大叔,你多吃點,不用客氣,這也是為了感謝你提醒我固雲山很危險。”
    王勇彬知道雞肉的美味,壓根沒法拒絕,繼續吃雞肉。
    雲初酒吃完雞肉後,她還想繼續吃,於是她視線轉向別處,尋找能吃的東西。
    雲初酒兔兔呀,你快出來呀,讓我吃掉你。
    “小姑娘,你在找什麽?”王勇彬看到雲初酒到處看,一臉不解。
    雲初酒“我在尋找兔兔,我想吃兔兔了。”
    王勇彬驚訝,“你們小姑娘不是很喜歡兔子嗎?你居然舍得吃掉兔子。”
    “兔子好吃。”雲初酒說著說著自己就饞了,好想吃啊。
    王勇彬說道“我曾經在這裏打到幾隻兔子,我不舍得吃,拿去賣了,賺了一點錢。”
    “小姑娘,你廚藝這麽好,有沒有考慮過在集市上賣?”王勇彬看著雲初酒,“這樣你就不用這麽辛苦進山打獵了,我經常爬山我知道,爬山很累。”
    “考慮過。”雲初酒沒發現兔子的蹤影,收回視線,“我打算與家中姐妹開一個鋪子。”
    王勇彬來了點精神,“你們打算開在哪裏?如果我哪天有空就去光顧一下你們的鋪子,我買一些吃的回去給我弟媳和侄子,讓他們也嚐嚐你的手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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