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自稱痛苦免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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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自承痛苦免禍端
一
女兒的話媽媽聽了像吞了苦果,這苦果不上不下,卡在咽喉嘔吐不出,咽又不下,欲要氣絕;這苦果又如大大的結,在腹部膨脹,既不消化,又不排泄;這苦果又如鬼魅作怪,鬧得媽媽坐臥不安,心神不寧,膽戰心驚。可這又與誰去訴說呢?兩家為婚禮所置辦的一切都已經籌備妥當,不能在這時候提出散場,這時候提出散場豈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臉麵,自己抽自己的耳光,今後兩家又如何相處麵見?外人又會怎樣評判相看?這該怎麽辦?自己沒了主意。想和老爺說明,那豈不是自找雷霆?此事萬萬說不得,更不能暴露於老爺麵前,更何況在老爺麵前是行不通的路。無奈,隻得自己承受,默默忍耐。為此,媽媽徹夜難眠。自己想:“女兒說出‘不欣賞’的話語是為什麽?她目的是啥?她想毀約?那怎麽得了?如不是這樣,她的‘不欣賞’是什麽意思?還不是直白地告訴自己她不同意嗎?想通過自己斬斷兩人婚姻,她不能出口的話語想借用媽媽的嘴說出,我不會說的,更不會支持女兒的想法。女兒的婆家,夫君,自己是看好的,是欣賞的,是鼓掌讚成的。自己若不支持女兒的意見她會怎樣?她會逃婚?我了解女兒,她沒這個膽量。既然女兒沒這個膽量,那女兒隻有依從。這就好,依從就好。女兒隻要依從,隻要上了花轎,就證明女兒並不是不欣賞這樁婚姻,而是女兒在撒嬌。還有,常言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隻要結了婚,小兩口有了情感就不用自己再擔心啦,兩人每天在一起如膠似漆想分離也難呀!”想到這,自己略有輕鬆,但心仍然是懸著,女兒一天不出嫁,媽媽就一天擔心。另外,女兒有“不欣賞”的念頭,就有可能做出違背常理的事情。也就是說女兒未出嫁之前什麽事情都有可能做出,自己不能放任女兒,更不能放鬆自己的警惕。當下最為關鍵的事情還是要盡量說服女兒,以防不測。
二
第二天,媽媽以賠不是為由來到女兒閨房說:“英歌,昨天媽媽打了你一巴掌如紮了媽媽自己的心,你是媽媽的心尖子,若不是你說話激怒媽媽,媽媽怎能下得了手打你?媽媽一巴掌打在你臉上,卻疼在媽媽的心上,請你原諒媽媽。你一定要鍾情於這份婚姻,你若要有非分之想,若要不按章理辦事,媽媽就不活了。媽媽問你,你是要媽媽還是要‘不欣賞’?媽媽真是很在乎你這句‘不欣賞’的話語。”
女兒聽了媽媽說‘不想活了’如此的話語自己既怕又怵,為了不想讓媽媽栽在自己的婚姻上,更不想讓媽媽因自己的話語而斷送性命。為了媽媽,自己隻能委曲求全。於是說:“媽媽,您是我的好媽媽,我當然要媽媽呀!”
媽媽聽了女兒的話,如春日暖陽,如和風拂麵,如蜜湧胸間,如喉結頓暢,她立即抱住女兒滿麵淚水地說:“我的好女兒,知媽媽、理解媽媽、疼愛媽媽唯女兒呀。媽媽更是疼愛你呀!”
女兒滿腹痛楚和冤屈拿出手帕擦去媽媽滿麵淚水,飽含深情地緊緊抱住媽媽,母子痛哭。片刻,媽媽說:“咱母子倆這是幹啥?大喜事咱母子倆應該高興才是呀!你嫁到如此家境,嫁給如此夫君我們高興還來不及那怎能哭呢?”於是,媽媽輕輕擦去女兒麵頰的淚珠說:“媽媽理解你,女兒出嫁就是不如在家。在家,在媽媽身邊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到了婆家,那將是另一番天地,另一番做派。對公婆夫君都要盡自己的一片心意,要照顧好他們。要早問好、晚問安。這是你在婆家和在咱家不一樣的,但這是你對長輩的孝敬尊重和必須。”
女兒為了不傷害媽媽的心,自己頷首應允。縈繞媽媽心間的陰雲頓時散開,朗朗晴空瞬間展現,媽媽又展露笑顏說:“媽媽知你不會傷媽媽的心,知你是媽媽的好閨女。切記,人生沒有完美,再好的婚姻也有不如意,你說的‘不欣賞’就是微不足道的不如意。這微不足道的不如意我們可以略去,不想,不計。這不想,不計,都緣於你太要強,容忍不得絲毫瑕疵。可依媽媽看,你的婚姻是完美無缺的,是沒有瑕疵的,是沒有不如意的。這就是觀點不一,認識不一,所以你才和媽媽產生小小誤會和判斷人和事的差異,致使你說出媽媽厭煩的話語,這話語激怒了媽媽,媽媽才一巴掌落在你的臉上。這回好了,女兒依附媽媽,媽媽也不再多想啦,我們就等花轎來迎娶啦。”說完,拉著女兒的手說:“走,出去走走,別憋在屋子裏,順便看看已經來到的姑姑姨母,和她們說說心裏話。”
女兒看看媽媽說:“您看,我這副模樣怎麽去?”
媽媽恍然大悟說:“對,對,臉還有哭過的淚痕那!不能去,不能去,那就過會再去吧。你一定要先禮,不能等親朋好友來看望你,她們若要是先來看望你就顯得你太沒知識沒品位、太沒禮貌啦,因為你是晚輩。”
“媽媽,我知道了。”。
“另外,婚期就在眼前,家裏的姑爺姑奶奶、姑父姑姑、舅舅舅母、親朋好友近日會陸續到齊,你勤到廳堂去看看,對來到的長輩、親朋好友問好問安,另外也省得你憋在屋子上火,媽媽走了,你休息會,洗洗臉。”說完,媽媽轉身而走。
媽媽走了,女兒內心翻江倒海。自己想媽媽的話語,頓感心驚肉跳。一句“不欣賞”的話差點釀成大禍,差點葬送媽媽的性命。媽媽對自己的婚姻如此在意,如此看好,如此如願,如此心滿意足,通過媽媽綿綿不休的話語已經體現得淋漓盡致。可媽媽不知,其實女兒和媽媽一樣也看好這門婚姻,看好男子的才華和風度翩翩的氣質,隻不過自己有了所愛,並以信物相贈定約。爸爸媽媽平時不是總教育女兒說話做事要講信譽、要守約。女兒還不是在遵循您們的教誨嗎?還有,自己的信物定約在前,爸爸指婚在後,我怎能因為爸爸所指婚姻是富有家庭,夫君才貌超凡而見異思遷?而改變自己的初心呢?我不能這樣做,這樣做自己就違背了爸爸媽媽的教誨,違背了自己的初心。自己想著,想著暫時不能傷害媽媽的心。婚後,自己再慢慢思索另覓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