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活著成為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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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活著成為傳說
“鄭大哥!”
魅魔驚喜喊道,快步靠了上去。
孟德又是一臉問號,感覺腦容量都已經不夠用了。
這兩家夥,怎麽扯到一塊去了。
見魅魔靠過來,鄭雄斌滿臉的嚴肅頓時軟化,關切說道:
“人沒事就好,別擔心,我會解決。”
瞧那溫柔的語氣和小眼神,孟德隻感覺人都要麻了。
這還是自己認識的那個鄭教官嗎?
不過回想起之前和鄭雄斌交談之時,正好聽他說過,秘境裏男多女少,正好解決一下生育問題。
臥槽,不會是當時他已經先行下手,內部消化了一個吧?
這樣的話,一切都說的通了。
難怪這隻魅魔剛入秘境四個多月,就有錢在這寸土寸金,越發值錢的學園都市中盤下一間店。
原來是傍上了大佬!
也難怪鄭雄斌明明不屬於巡警司,都會親自趕來。
想必之前衝突爆發時,這隻聰明的魅魔就已經悄悄聯絡過他。
想到這,孟德又用看死人一般的視線看向對麵那七位武者。
得,不用自己布置後續計劃了。
對大佬的女人動手動腳,這不是在打大佬的臉嗎?
自尋死路啊!
果然,在鄭雄斌問起經過後,魅魔就將事件起因,一一條理清晰的在他身邊說出。
完全不用添油加醋,鄭雄斌的臉色就已經黑似鍋底。
冰冷的氣息擴散開來,孟德都不由打了個寒顫。
這是起了殺心啊!
完全不同於孟老爺子那種,需要開啟蒸血秘法才能爆發正常戰力的筋膜境。
鄭雄斌正處於實力巔峰,甚至即將突破到真氣境。
且又在軍部磨礪多年,從血與火中趟過不知多少遍,戰力極度可怕。
要知道當初借用軍陣力量,他甚至可以力戰長生教三位真氣境的強者。
普通筋膜境圓滿,恐怕在他手裏都走不過十招!
這樣的人,已經到了內息積蓄期,稱之為半步真氣境都不為過。
一騎當千,完全不是問題。
當然,這裏的千,指的是古代披甲士兵。
被這氣息一壓,對麵野生武者的那幾個髒腑境,立即就如同麵對嚴寒的小雞仔一樣,瑟瑟發抖起來。
“扣上,帶回去。”
鄭雄斌也懶得廢話,直接一揮手。
身後跟來的十幾位人手就紛紛圍了上去,繳械,扣鎖,一氣嗬成。
在一位筋膜境圓滿,還有十幾支重火力的鎮壓下,這群野生武者屁都不敢多放一下,乖的像隻狗。
不用多說,這幾位下場不會好到哪裏去。
雖說鄭雄斌是軍人,不會違法犯忌,但到了他這個程度,光是一個態度,就足以影響到一些事的決策。
在合理範圍內,這幾人定然是能判多重就多重。
如此惡性的事件,開槍殺人那位,死刑是沒跑了。
解決完這些人後,鄭雄斌打了個電話,又多叫了一些人來幫忙收拾殘局。
用他的話來說,這是警民一家親。
要充分且堅定的執行為人民服務的社會主義道路。
安慰了魅魔幾句,鄭雄斌才得出空閑來。
他笑著朝孟德走來,拍拍孟德的肩膀,說道:
“孟德,謝了,要不是你幫忙,阿芙蕾雅恐怕會出事。
算下來,你這可是救她兩次了。”
“哈哈,斌哥客氣了。
咱新國大好少年,任誰見了,都會選擇見義勇為嘛!”
孟德叉了會腰,似自得,又有些少年般的靦腆,隨後拱拱手,說道:
“對了,還得恭喜斌哥,看來發展的挺順利。”
他擠眉弄眼,弄得鄭雄斌都有些臉紅。
“還行還行.”
孟德也不客氣,趁機將老王和夏草介紹給鄭雄斌,讓他們在這根粗大腿麵前混個眼熟。
兩人拱手,執古禮對待,鄭雄斌也回應,雙方算是認識了。
“走,今晚我請客,一起去吃大餐。”
他豪氣的一揮手,就要感謝一下孟德。
不過孟德很識趣的擺手拒絕,開著玩笑一般回答:
“唉,斌哥,不是不願意。
平常你要請客,我絕對要狠宰一筆。
可惜,今晚吃太飽了,我們就在對麵那家吃完的,然後正巧碰上這事,實在是撐不下了。
我看呐,伱還是先回去照顧一下嫂子。
這才是最重要的,之後咱們有的是機會聚。”
鄭雄斌想要請客,孟德自然樂得攀關係。
隻不過現在一個是已經吃太飽,二個則是那些亞人種,主要是阿芙蕾雅受了驚嚇,需要鄭雄斌去安撫。
識時務者為俊傑,孟德可不想打擾這兩人增進感情。
“好,那我就過兩天再請你們!”
鄭雄斌也不強求,孟德說的也很有道理。
確實,以後有的是時間聚,現在阿芙蕾雅那邊更需要他。
如孟德所料,他不僅沒有生氣,反而認為孟德識大體。
這就很重要,人際關係可不是一味攀附就行的,還得看情況行事。
哈?
你問孟德難道就對那隻魅魔沒有想法嗎?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
所有男人都會對美色動心。
隻是啊,孟德也僅僅隻是動一下心而已。
行動是不可能行動的,現在還不是時候,太早了,耽誤修行時間。
而且如今名花有主,孟德直接就徹底對阿芙蕾雅失去了興趣。
越是精神貧瘠的人,就越渴望不切實際的愛情。
孟德現在的生活過分充實,著實沒有太多精力去考慮這些。
真氣境才不過二百五十壽而已,著迷於眼前的曇花一現,還不如放眼未來。
活的越久,你越會發現,容貌頂尖的少年少女,年年皆有,算不得稀奇。
可自身的壽命,年複一年,不會憑空得到補充。
唯有進入更高境界,才有望突破壽命限製,享受世間一切美好。
壽命,才是承載一切的基石。
孟德可不願意,待自己垂垂老朽之時,隻能充滿懷念和悔恨的給子孫講述光輝往事。
比起那樣,他更希望自己能活成傳說!
而且從前世那幾十年既做過兒子也做過老子的經驗來看,生孩子除了傳宗接代,真沒啥作用。
也許真應了那句話,兒孫自有兒孫福,沒有兒孫我享福。
那個時代的年輕人,剛好勉強養活自己。
如果不是家中逼迫,還有社會壓力,哪個願意結婚生子啊!
總有人說等你老了怎麽辦,沒人照顧,孤獨死去。
可笑,年輕時高質量的享受了幾十年,完全不虧好吧。
就算老了,也許因為生病沒人照顧,從而導致死亡。
那又如何?
早看開了。
久病床前無孝子,有子孫的都不一定管你,老伴也有可能先你一步而去。
都是一樣的低質量生活,這事兒孟德有經驗。
自己的屍體臭了爛了,其實也和真正的自我沒關係了。
而且人死鳥朝天,我哪還管他死後洪水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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