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收入
字數:4930 加入書籤
陳啟明在加拿大那家酒店一共待了三天。
其中一天的時間被用作了簽售會,一天則是睡覺。
至於最後一天。
陳啟明在美麗國一共待了三天,在洛杉磯等華人聚集較多的地方舉辦了幾場簽售會。
相比起在加拿大時歌迷數量很少,在美國這邊的情況要好很多。
每一場簽售會,人數雖然比不了在亞洲時,但也不少,大致每次會有幾百人。
其中基本全是華人,也偶爾會有一兩個老外。
結束了在美麗國的活動,陳啟明並沒有耽擱,直接回了寶島。
《陳啟明成功走出亞洲,火爆北美!》
下了飛機,坐上公司來接的車,車上,陳啟明開始看報紙。
打開一張時報周刊,頭條封麵上出現的就是他。
時報周刊的標題一如既往的習慣引用感歎號,以此來吸引觀眾的眼球。
“日前,歌星陳啟明於北美的加拿大與美麗國舉辦了簽售會。
數場簽售會,現場火爆異常,有北美歌迷甚至因為見到陳啟明而激動得暈倒在現場!”
看完第一段,陳啟明便忍不住嘴角一抽,這段描述與他的簽售會情況簡直天差地別。
更離譜的是文字旁邊還配了一張一個外國女人暈倒在人群中的照片。
牛!
屬實牛!陳啟明都忍不住想給《時報周刊》這期報紙製作的主編打個電話感謝一下。
繼續往後看。
“我們記者有派人去采訪,據悉陳啟明的《潮流人物》在北美異常火爆,擁有很多歌迷。
毫無疑問,陳啟明成功走出了中國,打入了北美市場……”
嗯,雖然這上麵的事全是沒影的事,但看完這篇報紙,陳啟明也是忍不住心情舒暢,就像他真的在北美大殺四方了一樣。
不得不承認,被誇獎拍馬屁是真的讓人很爽。
陳啟明決定了。
為了感謝《時報周刊》對他的吹噓,以後他會訂購一份時報周刊的報紙,給他們貢獻一份訂閱量。
再拿起一份報紙,是寶島影刊。
《周星馳《鹿鼎記》殺瘋了,上映二十七日,斬獲八千五百萬新台幣票房》
陳啟明大致掃了一下,這份報紙主要講的是影壇的一些事情。
今年的寶島影壇毫無疑問也是非常火爆。
《黃飛鴻之男兒當自強》斬獲了八千萬票房,《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斬獲九千二百萬票房,《警察故事之超絕警察》則更是破紀錄的斬獲一億兩千萬新台幣的票房。
可以說,整個寶島影壇都被今年的電影票房驚呆了。
按照一些報紙的報道,據說台灣很多片商已經瘋了,直接揮著鈔票上香港,嚷嚷著加院線,加快電影製作,都想在這個看上去非常可口的電影蛋糕上咬一口。
車子快速行駛,眼看就要到公司了,陳啟明看向李小紋跟吳強,“注意保密!”
“我們懂!”
吳強沒說話,他一直都很沉默寡言,倒是李小紋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她懂陳啟明的意思。
陳啟明的意思是別把他在加拿大跟林誌玲那點事告訴別人,特別是劉慈偉跟葛福宏。
來到公司樓下下了車,陳啟明迫不及待的就開始往樓上走去。
他倒不是想盡快錄歌。
而是因為錢。
到今天為止,《潮流人物》的銷量已經達到了六十五萬大關,他可以知道他能分多少錢了。
對於錢,陳啟明一直很重視。
吃過沒錢的苦頭的他明白,這個世界,有錢你是爹,沒錢就是孫子。
所以,鈔票到手才是他最重視的。
為此,他當初與福隆簽合同的時候,還特意加了一個小條款,那就是他的分成工資必須準時打到他的賬戶裏。
而現在,就是該見證他這段時間辛苦忙碌的成果的時候。
來到公司所在的樓層,陳啟明直奔葛福宏的辦公室。
前台告訴他,葛福宏今天剛好在公司。
既然這樣,找她正合適。
葛福宏辦公室裏,葛福宏正戴著眼鏡在看文件,聽到敲門聲,喊了聲“進”。
隨後她才抬頭看向來人。
見是陳啟明,她忍不住有些疑惑,“不是讓你先休息兩天倒時差嗎?”
聞言,陳啟明有些尷尬,但還是厚著臉皮說道“我聽說飛碟那邊結算了唱片收益,我來看看。”
聽到這話,葛福宏頓時笑了,從辦公桌上抽出一份文件,“呐,你看看吧!有問題可以直接問我。”
陳啟明也不囉嗦,直接拿過文件,在旁邊的沙發上坐下開始看了起來。
《潮流人物》的總銷量是六十五萬張。
其中磁帶占據了四十二萬張,鐳射d二十萬張,黑膠三萬張。
這張唱片的磁帶定價是七十台幣一張,鐳射d則是一百二十台幣一張,黑膠則是一百六一張。
如此一來,磁帶的總收入便是兩千九百四十萬台幣,鐳射d則是兩千四百萬台幣,黑膠則是四百八十萬。
總計五千八百二十萬。
嗯,以上這些跟陳啟明沒有任何關係,這是飛碟跟福隆分的錢,具體怎麽分是他們的事。
陳啟明這邊的算法很簡單。
因為是正式專輯,所以他一張磁帶與d分的錢比ep多了不少。
他一張磁帶可以分七塊,鐳射d則可以分十二塊,黑膠可以分十六塊。
算下來就是磁帶他可以獲得二百九十四萬,鐳射d二百四十萬,黑膠四十八萬。
總計五百八十二萬。
嗯,剛好是這張唱片總收入的十分之一。
不過,這可不是陳啟明這段時間的總收入。
這隻是唱片收入。
他這段時間的收入還有參演電影《逃學外傳》的二十萬片酬。
一些綜藝以及幾個商演的總收入一百三十萬。
然後,還有他代言的野狼摩托車給他的獎勵兩百萬。
所有收入加起來就是九百三十二萬。
好吧,這還不是陳啟明的收入。
福隆經紀公司還要抽走六成。
最後,他剩下的錢是三百七十二萬。
“好少!”
算了一下總賬以後,陳啟明忍不住心裏微微抱怨。
不過,這筆錢到手,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四十八萬,陳啟明現在總共有五百二十萬。
扣除百分之十的稅,他還剩下四百六十八萬。
跟公司走完各種程序,第二天,這筆錢便全部到了陳啟明的賬戶上。
錢到手,他幹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直接把老媽跟已經放假的陳啟蕊帶到了台北。
他要買房,在台北買房。
本來按照他之前的想法是就在新北買的。
可後來老媽說,她問了幾個地方都不合適,再加上那裏太近,那些以前從不上門的親戚都在那一片,如果把房買在那邊的話,他家的門十有要被踩爛。
所以他決定還是在台北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