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9章 幹爹

字數:5265   加入書籤

A+A-




    家侄崇禎,打造大明日不落!
    儀封縣渡口。
    雲逍、朱慈烺一行登上官船,順著濟水而下,離開了河南境內。
    他們來的時候,由於沿路江河有多處出現汛情,因此走的是陸路。
    這次並未按原路返回,而是準備乘船到山東境內的魯運河,再從運河北上京城,這樣比陸路要便捷的多。
    前些日子黃河發過一次洪水,大水衝入濟水,給兩岸造成不小的損失。
    此時洪水過去不久,依然可以看到兩岸被大水衝刷的痕跡,以及洪水退後重現顯露出來的村莊、田地。
    袁可立這次也隨行前往京城。
    他在船上看到河岸的景象,不由得大發感慨
    “黃河水患不除,百姓永無寧日!”
    “國師以超乎尋常的大魄力,著手根除黃河水患,實乃造福百姓之德政!”
    “也難怪太子與國師離開開封時,近十萬百姓相送,甚至有百姓送別三十裏,依然不肯回。”
    朱慈烺聽了這話,回想離城時的情景,不由得一陣心驚,又是一陣沾沾自喜。
    王承恩這狗東西,居然還說河南士紳、百姓不懂禮數。
    出城的時候,好家夥!
    那真是鑼鼓喧天,鞭炮齊鳴,紅旗招展……全都是送行的人。
    由於人太多,百姓們又太激動,場麵一度險些失控。
    無論是官員士紳,還是百姓,都是感恩戴德。
    雖然朱慈烺很清楚,百姓們感謝的是雲逍,可誰讓他是自己的叔爺爺呢?
    “這些最底層的百姓,才是構建大明王朝的一塊塊基石!”
    “華夏文明能延續數千年,創造出無數輝煌,也正是一代又一代百姓,用血汗鑄造而成。”
    “當權者靠民脂民膏供養,而百姓對當權者的要求其實並不高,有口飯吃,就足矣!”
    “然而就是這樣最簡單、最基本的要求,卻往往被當權者不屑一顧,敲骨吸髓一般,肆意壓榨百姓!”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雲逍借此機會,對朱慈烺展開思想政治教育。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人都知道這個道理。”
    “然而古往今來,真正能夠善待百姓的帝王將相,又有幾人真正做到?”
    雲逍一聲歎息。
    隨即鄭重地對朱慈烺說道
    “春哥兒,你記住了!”
    “大明要想千秋萬代,就要想方設法,讓百姓吃飽飯、穿暖衣,有書可讀,有了冤屈可以得到伸張,才學能力有施展之處。”
    “咱大明的盛世,是天下所有黎民百姓的盛世,不是文人的歌功頌德,不是紙麵上的粉飾太平,更不隻是皇帝、官紳吸食民脂民膏的饕餮大餐。”
    朱慈烺重重地點點頭。
    雲逍的這番話,以及這次河南之行所經曆的一切,都已經化作一粒粒種子,深埋在內心深處。
    袁可立和薛國觀相視一笑。
    大明太子能有國師悉心教誨,兩代興盛,有望矣!
    船隊順流而下。
    第二天清晨,抵達曹州。
    雲逍帶著朱慈烺、王承恩,以及一百多個護衛,悄然離開大隊,乘船駛向曹州碼頭。
    此時正是荷花盛開的季節。
    曹州號稱牡丹之都,荷花也是聞名天下。
    (曹州,就是後世的菏澤)
    這次途徑曹州,自然不容錯過。
    荷花被稱作是‘花中君子’。
    前來曹州觀賞荷花的文人墨客、官宦富紳,絡繹不絕。
    碼頭上擁堵不堪,雲逍的座船並未懸掛標識,隻能老老實實地排隊。
    足足等了一個時辰,船隻總算是靠了岸。
    來到碼頭上,乙邦才讓人去找了個當地的谘客(導遊)。
    導遊這個職業,早在唐宋時期已經盛行,主要分為兩種。
    一種是專門編寫旅遊指導書籍的文人。
    另外一種,則是遊覽地區設專人從事導遊。
    後者也多是能說會道的文人。
    他們對遊覽區內曆史地理、文化藝術、風土人情、民間風俗等了如指掌。
    這時候的谘客,操守比後世的導遊要好多了。
    畢竟是文人出身,能夠旅遊的人,都不是尋常百姓。
    因此坑宰遊客、強迫購物的事情,是絕對不會發生的。
    乙邦才讓人找來的這個谘客,是個三十來歲的秀才,姓支。
    這位支秀才衣著簡樸,顯然家境不怎麽好。
    他的舉止卻是十分儒雅,也十分健談,上來就滔滔不絕地介紹起來
    “二位公子第一次來曹州?容學生為二位說道說道!”
    “曹州,乃伏羲之桑梓,堯舜之故裏,先為曹國之疆土,後建曹州之廣域。”
    “吳起、孫臏、莊周、氾勝之、劉晏、溫子升等大批聖賢,都出生在這裏。”
    “劉邦登基稱帝,曹操成就霸業,黃巢起義,宋江聚義,都發生在曹州。”
    雲逍微微一笑。
    清末被刺殺的兩江總督馬新貽,以及後來四人匪幫的張某人,也都是曹州人。
    就在這時,前麵傳來一聲怒罵,接著是一陣狗叫。
    原來是有人被狗給咬傷了。
    那是一隻小巧玲瓏的拂林狗,通體雪白,很顯然是富貴人家養的寵物犬。
    被咬的人是碼頭上的一名腳夫,腿肚子上鮮血淋漓,看上去傷的不輕。
    吃痛之下,他一腳將那拂林狗踹出老遠。
    狗兒發出一聲慘叫,夾著尾巴一溜煙朝河岸邊竄去。
    腳夫捂著傷口,坐在那裏咒罵不止。
    這時一頂兩人抬的顯轎(涼轎)匆匆而來,旁邊跟著兩名青衣壯漢。
    轎子中是一名女子,懷中抱著的正是剛才咬人的拂林狗。
    “就是你傷了我家寶兒?”
    女子指著那受傷的腳夫,尖聲喝問。
    腳夫被女子身上的珠光寶氣嚇著了,結結巴巴地說道“是你的狗子先咬了我……”
    “你才是狗子,你全家都是狗子!”
    “他是我的寶兒,我的兒子!”
    女子像是被踩到尾巴的貓一樣尖叫起來。
    雲逍眉頭一皺。
    這女子年齡也就是十七八歲,姿色出眾,妝容精致。
    她頭戴鏤金珠冠,雜以明珠翠羽,身穿鳳尾刺繡馬麵裙。
    雖說現在朝廷解除了服飾的限製,可這女子一身裝束,卻還是大大的逾製了。
    珠冠、鳳服,這可都是皇室專用。
    別說是尋常百姓,就是官宦之家,也沒資格穿這類服飾。
    可看這女子的氣質、談吐,顯然不可能是什麽宗室女子。
    宗室的女眷,也不可能像她這樣拋頭露麵。
    女子從隨身攜帶的嵌寶石蓮紋金盒中,取出一張十兩麵值的銀券,丟在那腳夫的身前。
    “我兒子咬了你,我賠你銀子,十兩足夠了吧?”
    “然而你打了我兒子,我卻要全數討要回來!”
    女子冷聲說道,然後朝兩名壯漢揮揮手“給我狠狠地打,隻要不出人命就成!”
    圍觀的人群一片嘩然,紛紛開口指責女子太霸道。
    女子一聲嗤笑,滿臉驕橫跋扈。
    “我幹爹,是南京戶部郎中,管著養濟院。”
    “幹爹他有的是銀子,把這苦役打傷打殘了,賠銀子就是!”
    雲逍一怔。
    幹爹?
    咋這麽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