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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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衛林現在是真的有點想和那個姓唐的來一場真人對決了。
    主要是對方這個行為真的讓他有點遭不住,到了現在,溫衛林其實也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冷處理,慢慢的事情就過去了。
    但是對方這麽一搞,那事情絕對冷不下來。
    猶豫半天終於開口道:“那……那立案庭那邊怎麽說?”
    前麵的人搖搖頭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這案子估計得領導來拍板了。”
    沒辦法,影響太大了,有之前的直播庭審在,現在網上很多人都在關心這件事,冤假錯案一向都是網友們關注的重點。
    溫衛林不知道說什麽了,這個人……這個人是真的讓他無話可說。
    作為漢東省的法律人士,他自然對於唐方鏡以前做的事都有過一定的了解,知道對方那種較真到底的行事風格。
    但是知道歸知道,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是當成樂子看的。
    就是那種“這人在表演”的感覺。
    現在,他終於體會到了之前視頻中看到的那些唐方鏡對手們的心情了,是真的想罵一句“瘋子”!
    到底是什麽仇什麽怨,而且到底你能賺多少錢,值得你這麽搞!
    你就不怕遇到一些不好的事無法收拾嗎?
    不過再想想,那人連泥頭車都遇到過了……真的是草了!
    沒有再說話,溫衛林直接離開,他現在隻想靜靜。
    而在另一邊,常綠縣法院內,法院領導同樣頭疼,這案子真的難辦。
    原因也很簡單,村委會不被認為是單位犯罪的主體,一個依據是《刑法》,在第三十條中並沒有明確將村委會列為犯罪主體。
    另一個依據是公安部在07年做出的《關於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犯罪主體問題的批複》,認為對以村委會名義做出犯罪的,不應以單位犯罪論。
    但這是公安部的批複,而且時間很早了,在這方麵,最高法同樣有過指導案例,也就是指導案例第1398號。
    雖然該案例中的被告是以個人名義被追究了責任,但是這個指導案例裏也明確回答了,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那就是單位犯罪!
    而且還特意將這一段回答給標紅了……
    所以常綠縣法院這邊同樣犯愁,雖然說名義上各級法院都是獨立審判,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是指導關係,但你要真的信了,隻能說明你不適合幹這個。
    那麽現在好了,人家常綠縣公安機關那邊不予立案,那是因為有公安部的批複在,沒有任何問題。
    那你常綠法院呢?
    調解更不可能了,他們倒是想調解呢,但是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如果是原屬公訴案件,但是控告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然後當事人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自訴,這類型案件不適用調解。
    這麽規定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本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本身就不能調解。
    所以常綠縣法院領導那叫一個糾結。
    而在另一邊,老唐交了起訴狀之後就沒再管了,對於他來說,常綠縣法院立不立案都無所謂,很大的可能是不立案。
    老唐就這麽一邊想著一邊在常綠縣閑逛,這邊不可能很快給他結果,所以他打算明天再去林城一趟。
    這都幾天了,林城中院依舊沒有一點動靜,甚至連一個通知都沒,這肯定是不行的,辦事效率有點低,需要老唐去催一催。
    已經執行完畢的判決,經過各種程序被撤銷的,那人民法院就得按照新的執行文件,強製一方當事人將執行取得的利益退還給原被執行人了。
    這個程序用專業術語說叫執行回轉,實務中其實很不常見,很多人甚至都沒聽說過這麽個詞。
    至於說黃禮成果園的那一百萬賠償款,老唐還是和黃禮成溝通的那樣,並沒有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那句話,村委會沒錢。
    官司肯定能贏,但是贏官司和拿到錢是兩碼事,執行不了的官司,贏一百次也就是一百份判決書而已。
    這玩意法院分分鍾就能給伱印出來,基本上和廢紙沒區別。
    現在要緊的還是刑事,隻要在刑事上能弄好,錢不算什麽。
    在常綠縣隨便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老唐起床退了房,還是坐大巴一路回到了林城,找了個酒店放好行李,隨即直奔林城中院。
    為什麽總說維權難,其他的不說,沒有律師幫忙,你一個當事人單單跑法院都能累死你。
    你要說有沒有好心的工作人員,那當然是有的,事實上很多人剛剛考進去的時候其實都是熱心的。
    但是在工作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尤其是法院這種地方,真的可以說什麽人都能見到,慢慢的這份熱情就消耗殆盡了。
    後果就是,大家更願意和專業性強的律師打交道,
    林城中院立案庭,老唐拎著包再次開始排隊,這會兒是上午,中院這邊的人還不少。
    終於排到了,老唐上前問道:
    “你好同誌,我想請你幫忙查一下,看看我那個執行的事現在走到哪一步了。”
    窗口內,工作人員於曉麗抬起頭看了看,隨即習慣性地問道:“案號給我。”
    聽到這話,老唐臉上頓時露出了一種疑惑地表情道:“啊?案號?這……這我不知道啊,也沒人通知過我……”
    作為一個老油條,老唐自然是知道,執行回轉同樣要立案,法院隻要牽扯到了執行的事,都得立案。
    哪怕是調解之後的強製執行,也要先立案,再執行,這是必要的程序。
    但老唐這會兒就是故意的,畢竟按照理論上來說,執行回轉其實是法院的一種糾錯程序。
    案子是你判錯的沒毛病吧,所以再審結果下來後,你們就應該主動地進行立案,然後開始執行回轉。
    但是在老唐前世,這同樣需要有人去申請,不申請是吧,不申請有的法院直接就當做沒這回事。
    而且你要知道,這個事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也就是兩年時間,兩年內不去弄,後麵再去處理,那就又涉及到了訴訟時效的抗辯權問題……
    於曉麗聞言眉頭皺起道:“沒有案號我怎麽幫你查?你是不是律師啊,這個窗口是執業律師窗口,連這都不懂?”
    “要是沒有其他事請你先讓開,後麵還有很多人等著呢。”
    這會兒已經有律師站在了老唐身後,現在雖然都是係統排隊,但快輪到自己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上前。
    聽到窗口內工作人員的話,身後的律師笑道:“小兄弟,要查案件進度必須要有案號的,沒有案號那就說明根本沒立案,你查也查不到。”
    老唐聞言頓時滿臉詫異,大聲喊道:“啊?這麽長時間還沒有立案?這不對啊!”
    “什麽不對,你不要大聲嚷嚷行不行?有事說事!”於曉麗再次說道,她現在愈發覺得麵前這年輕人不是律師了,正常來說一個律師怎麽可能在法院窗口這麽搞呢。
    然而,她這邊話剛剛說完,就看到對麵的年輕人直接從包裏掏出了一份材料。
    “當然是沒有立案不對啊,你看這,這是你們這法院做出的再審判決,看這裏,撤銷之前的刑事判決,附帶民事判決也被撤銷。”
    說著話老唐指了指判決書上的內容,接著說道:“那民事判決已經被撤銷了,但是之前已經執行完畢,你們法院應該是要開始執行回轉程序的啊,怎麽現在連個動靜都沒有?”
    前世就看不慣這種事,雖然法院人少,而且特別特別忙,但是,該糾正的必須得及時糾正。
    因為判決書沒有遞進來,於曉麗也沒有看到是什麽判決,因此習慣性地說道:“這位同誌,我再次提醒你一下,不要大聲喊好不好?”
    “執行回轉也得申請,申請之後才能立案……”
    然而,於曉麗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老唐打斷了。
    “這也得申請?你們自己判錯了,然後把不該執行的錢給人執行了,結果現在這個錢想拿回來,還得自己再來申請?不申請就不管是不是?”
    “那我就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誰錯了!”
    老唐的聲音更大了,前世就已經看不慣這種事,但是前世沒辦法,必須得妥協,人家讓申請,隻能是屁顛屁顛地回去把材料準備好來申請。
    但是這一世不一樣,要的就是一個爽,就想問問你,憑什麽你們判錯了,我這想把錢拿回來還得再來找你們申請,這憑什麽!
    這和強製執行申請完全是兩碼事。
    整個立案庭的人都看了過來,剛剛還在那裏裝前輩說話的律師這會兒直接挪開了幾步,一副“我和這人根本不熟”的表情。
    事實上這位仁兄已經在心裏罵了無數遍,踏馬的莫名其妙遇到了一個瘋子,和法院頂什麽牛啊,人家讓你申請你去申請不就行了,哪那麽多廢話。
    自己剛剛還嘴賤,說了句話,要是被誤會就不好了。
    窗口內的於曉麗都被老唐的這一頓亂噴給弄懵逼了,或者說她從來沒想到,中院這裏居然還有律師敢這麽噴的!
    律師有沒有懟法官的,當然有,大城市的律師到小地方做案子,吵起來那是常有的事。
    但這裏可是中院,而且是在立案窗口直接就開噴了,這人有毛病吧!
    不過畢竟是窗口,有攝像頭在,於曉麗回道:“你別喊行不行,沒有申請沒辦法立案,憑什麽,當然是憑法律規定啊,還能憑什麽!”
    聽到這裏,老唐頓時笑了,手提包裏再次掏出了一份材料,這次直接遞了過去道:“憑法律規定是不是,來來來看看最高法的這份規定。”
    “你來告訴我,那上麵規定的是隻有申請了才能開始執行回轉程序嗎?來你告訴我是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
    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的,原執行機構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執行回轉的裁定,責令原申請執行人返還已取得的財產及其孳息。拒不返還的,強製執行。
    確實,最高法這裏留了個依當事人申請的口子,但是這裏用的是“或”,法律規定裏的每一個字,都是錙銖必較的。
    結果呢,有的地方直接就給搞成了必須得當事人申請才開始程序……
    於曉麗愣愣地看著麵前的規定,這一刻她知道了,對方絕對是有備而來,你看看這連規定都打印好了!
    立案庭裏靜悄悄的,其他人都在看著這邊,律師們表麵上看不出來想法,但是心裏卻由衷地佩服對方。
    一直以來法院給很多人的感覺就是很被動,幹什麽你都得去申請,不告不理嘛,你不去法院,人家就不會管你。
    但是,同樣有一些事,需要法院依照職權來主動做的,比如現在的執行回轉。
    眼見得對方不說話了,老唐更加喋喋不休:“你說話啊,怎麽現在不說了啊,你看你們一直說必須得申請才管,但是最高法都規定了,那到底怎麽回事?”
    “還是說……最高法的規定你們直接就無視了,該說不說,不愧是林城中院呢,最高法的規定都能當成廢紙……牛逼!”
    臥槽!這一刻於曉麗真的很想上去捂住對方的嘴,這人是真的什麽都敢說!
    她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麽了,她隻是一個窗口的工作人員而已。
    而且最關鍵的是,這裏是法院!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法院應該是最應該守法的地方,規定擺出來就得按照規定來,總不能和那位周主任一樣,來一句你法我笑吧。
    好在於曉麗的同事早就注意到了這邊的爭吵,這會兒已經喊來了庭長吳中浩,而且還帶著兩個法警。
    吳中浩一路走過來喊道:“幹嘛呢這是,吼什麽……唐方鏡律師?”
    聽到這話,於曉麗居然感覺沒有太大的驚訝,如果是唐方鏡的話,好像一切都能說得通了……
    老唐看了看對方道:“啊,是我,我們見過?”
    “唐律師,上次刑庭那邊再審的時候我見過你,可能你沒什麽印象了……哎呀這事鬧的……”
    吳中浩感覺一陣陣頭疼,怎麽就把這事給忘了,而且這唐方鏡是真的不留一點餘地,直接就上門開懟。
    “這確實是我們的工作疏漏,我這裏接受批評,這小於是新人,什麽都不懂就瞎說……”
    說完後又道:“唐律師,那個我們這邊會盡快處理,盡快處理……”
    看著眼前的一幕,老唐身後的律師眼神中都帶著茫然,這人居然是唐方鏡?
    那剛剛……剛剛自己居然退了幾步,早知道就不應該退啊!
    而且,中院這邊服軟的有點太快了吧?
    人家直接承認錯誤,老唐也不好再揪著不放,對方要是硬到底說自己沒錯那他肯定要剛的,但是出來直接認錯,而且態度特別好,這就沒辦法了。
    “那我等著。”
    留下一句話,老唐直接離開,有了這一出,相信中院的執行程序絕對會很快,而且會很強力。
    到了現在,該做的事都做了,接下來就是等,也讓那位丁主任先感受感受什麽叫效率。
    雖然老唐覺得對方效率會很高,但他並沒有想到,就在當天下午,回了二頭村的丁得土就接到了中院執行局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