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疑罪從無和死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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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東裏這會是真的感覺冀緒剛說的很有道理。
原本他還想著一會兒去調解中心領導那裏告一狀呢,畢竟咱們都是法院係統的,那現在遇到事,你肯定得幫著我們說話。
結果那個唐方鏡說翻臉就翻臉,你居然還在那裏說什麽“今天就到這裏,唐律師慢走”之類的話,你是站哪邊啊!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經過了冀緒剛的多番溝通後,陶東裏覺得對方確實是在為他考慮著想。
這邊的冀緒剛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樣子道:“陶法官,咱們現在得認清楚狀況,一個不慎,中院可是要當被告的。”
“我們這邊也拖不了多久,一旦立案,那就得按照程序來了,所以啊,你們那裏還是要加快進度,該處理就趕緊處理。”
冀緒剛這方麵可是專業的,他做調解員已經做了快二十年,之所以成為調解中心第一的調解員,主要就是他特別會和其他人共情。
平日裏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他最擅長的就是讓雙方分開來,然後挨個和他們共情,然後再達成調解。
說起來感覺好像很容易,但其實這才是真本事!
最起碼一直做刑庭法官的陶東裏便沒有這本事。
然而陶東裏依舊皺著眉頭,一邊是中院成為被告,然後公開道歉全國出名,一邊是幾個冤假錯案,這哪邊都不好選。
這邊的冀緒剛再次開口道:“陶法官,我看你是不是有點理解錯了,我說的展露誠意,隻是讓你們快點處理案子,我可沒說一定要咋樣咋樣的。”
這裏得說清楚了,他可沒有亂說什麽,隻是讓稍微加快點速度而已。
“而且,我相信唐律師也不是說就想通過這個案子,逼著讓伱們咋樣,他這個人眼裏揉不得沙子……”
這不是冀緒剛在瞎說,這是基於他“唐方鏡老粉”這個身份分析出來的。
事實上從老唐開始做物業案子的時候,冀緒剛就開始看對方的視頻了,而且用過多個賬號幫忙評論。
所以他其實是很了解那位唐律師的,對方或許會通過其他行為來逼迫一下法院,但這並不代表說是會逼著法院一定隨了他的心願。
相反,更多的是這麽一種感覺:你們麻利點處理,自己覺得該怎麽判怎麽判,贏了那就這樣,輸了我趕緊繼續向上。
對,就是這種感覺,不管是咋樣,你們快點給個結果就行!
事實上生活中很多人和老唐差不多,就一句話,能不能辦,能辦就辦,辦不了就說辦不了,磨磨唧唧的在那裏各種拖,拖的人很不爽。
陶東裏終於聽懂了,緩緩地點點頭道:“這樣啊,行了,今天不管如何,還是謝謝冀調解員了。”
他沒再說其他話,現在也不好說其他話,因為人家的話很清楚,你們怎麽審案子,那是你們的權力,畢竟法院一定是要獨立審判,不受其他任何單位和人的幹擾。
所以唐方鏡不會在具體案件幹擾你們,他隻是在催你們快點,不要拖!
“小翟,咱們走吧。”和冀續剛道謝後,陶東裏隨即帶著翟欣華起身離開。
然而,剛剛推開調解室的門出來,便看到遠處有個靚仔,背影挺熟悉的。
靚仔自然是老唐了,他總感覺今天的情況不太對勁,因為這個調解員有點太配合了!
如果不是實在不認識,有那麽一瞬間他都以為這是老宋,那小助攻小配合一套一套的,感覺不要太順手。
事有反常,於是老唐就又溜了回來,趴在調解室門口偷聽。
他畢竟是開掛的男人,這一番操作裏麵的人愣是不知道,而且為了保險起見,還特意和一樓的一個工作人員借了外套。
理由很簡單,我才出院身體不好,今天出門穿的太薄了。
雖然這會兒是六七月份,但工作人員沒有任何懷疑,這可是唐方鏡,別說借衣服了,就算把這衣服拿去他也樂意!
這法院的走廊很長,從調解室到樓梯口有點距離,對方離開的時候不可能瞬間到樓梯口。
“唐……唐律師?你,你不是走了嗎?”陶東裏一臉懵逼地看著那個靚仔道,做夢都想不到這樣的男人居然會來聽牆角!
你可是唐方鏡啊,網上大名鼎鼎的“玩命律師”,在中了一槍的情況下還能怒斥對方的道德楷模,居然來聽牆角是吧!!!
然而,前麵的靚仔好像沒聽到,轉過樓梯後就不見了。
後麵跟著出來的冀續剛頓時樂了,沒想到自己之前的話居然被唐律師給聽到了,那感覺簡直不要太爽好嘛!
至於說唐律師做出這樣的事會不會不太妥當……這有什麽不妥的,唐律師永遠是我猜不透的那個男人!
陶東裏見狀趕忙向著冀續剛道:“剛剛那是唐方鏡吧?你看到沒啊?”
冀續剛摸了摸腦袋奇怪道:“唐方鏡?我看著不像啊,看那衣服有點像我們調解中心的小張,耳朵不太好。”
沒錯,說的就是領導張主任,踏馬的隻要和他反應問題,就在那裏裝聾作啞!
至於說衣服,反正瞎說唄,雖然他一眼就看出來那是唐方鏡了……
聽到冀續剛斬釘截鐵的聲音,陶東裏也有點疑惑了,他眼睛度數大,剛剛看錯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還是先回去吧。
另一邊,老唐已經下樓坐上車了,現在倒是搞清楚了,這個調解員看著像自己人,但還是不明白為什麽他要這麽幫忙。
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反正不是什麽壞事,完了問一句就行。
不過有了這一檔子事,接下來安心準備這幾個重審案件就行了。
這方麵老宋準備的很紮實,隻不過老唐在知道這幾個案子的情況後,覺得很不舒服。
事實上就在老唐前世,零幾年的時候就有很多公檢法係統的法律專業人員發表過看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本身這就很模糊。
既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了,那你這就沒辦法給人定罪,那既然沒辦法給人定罪,為什麽你還要發回重審呢?
這豈不是和“疑罪從無”的法理規則相悖嗎?
什麽情況下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發回重審呢,就是在經過審查後發現新情況的,那發回重審沒有一點問題。
否則老唐認為,這種在審查中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子,上級法院就應該直接判決當事人無罪!
以前曾經有個案子,很早了,法學生很多都在課本裏見過的,非常經典的一個案子。
四個嫌疑人從被審查起訴後,一共被判了四次死刑。
九幾年的案子了,因為案件重大,所以中院負責一審,四個人全部都是死刑立即執行。
幾個人上訴到高院,高院這邊“刀下留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並且提出了多個疑點。
這裏要說明一下,重審,就是你重新走審判程序。
一審案件上訴後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那這個重審還是一審,也就是說還可以重新上訴,而不是申訴。
上訴和申訴的區別是什麽,上訴期間,判決不會生效,因為是二審終審製。
但是申訴就不一樣了,申訴就意味著二審已經判了,申訴期間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當然死刑比較特殊,人死了你就算申訴成功也不可能再活過來,所以死刑又有個複核程序。
隻不過當時死刑複核還沒有收歸最高法,地方高院就能複核。
然後……沒有任何新證據,中院重審再次判死刑,然後就是幾個人再上訴,高院再發回重審,中院再死刑……
這麽拉鋸戰連著來了三次,最後第四次,高院沒再發回,直接自己改判幾個人死緩和無期,算是留有餘地。
冤假錯案這種東西,一旦出現,影響的從來不是法院一家。
從偵查,到審查起訴,再到判決,影響的是三家!
所以老唐從未覺得高院發回重審就咋樣咋樣,這從來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沒有長久鬥爭的決心,是不可能啃下冤假錯案的。
時間一晃來到了下午,老唐接到了電話。
“明天上午九點是吧,先開一個,行沒問題。”
掛了電話,老唐隨即撥通了另一個號碼:“喂,劉莉莉是吧,對我是唐方鏡,你爸那個案子,明天上午九點開庭,如果想來參加的話今天就得來林城了。”
電話另一邊的劉莉莉聞言很是開心道:“唐律師?您現在沒事了嗎?案子又由您來處理了?前幾天宋律師才說沒法開庭的。”
這段時間對於劉莉莉這些人來說,真的是跌宕起伏。
本來在高院發回重審後,他們這三十一個案子的當事人和近親屬都以為能伸冤了,都在好好等著。
結果等了這麽久都沒動靜,反倒是律師那邊說現在連庭都開不了,一直被拖著。
原本以為這事又沒下文了,誰料到唐律師接管了案件,而且直接就定下了開庭時間。
老唐聞言笑道:“我沒事了,這些案子比較特殊,還是我來比較快,總之你們自己決定來不來。”
又聊了兩句,老唐掛掉電話,他這邊還有其他事。
劉莉莉趕緊開始通知家裏,他們必須得去參加庭審!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早早地起床來到了中院,站在外麵靜靜的等著。
沒一會兒,劉莉莉一家人都來了,互相打完招呼,都沒有多說什麽。
九點,刑庭開庭,陶東裏作為審判長宣布開庭!
隻是……雖然今天坐在了上麵敲錘,但陶東裏總感覺自己還是很被動。
市檢察院檢察官同樣出庭。
雖然都是強拆過程中的反抗,但這次老唐的辯護思路和黃禮成案不同,那個是確定黃禮成有故意傷害行為,證據都很充分,隻是因為存在正當防衛這樣的阻卻事由。
而這次,劉上進的案子,主要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程序還是那樣的程序,老唐在案件中主要提出的問題是,劉上進到底有沒有故意傷害的主觀故意!
“我們都知道,故意傷害罪要想成立,不單單是要有客觀方麵的動手以及損害結果,還要有主觀方麵的故意!”
“而在本案中,被害人劉某等三人強行入侵我方當事人的住宅,欲要將其帶離,在這個過程中劉某抓住了我方當事人的胳膊進行強硬的拖拽。”
“綜合各項證據以及證人證言可以證實,我方當事人當時抓住劉某胳膊的行為是為了推開對方獲得自由,而並不是為了傷害對方。”
這種刑案的思路在老唐這樣的刑辯老油條眼裏並不難,難得是法院願不願意聽你的思路。
事實證明,之前的行為很有效果,陶東裏並沒有進行任何的打斷。
案件並不複雜,當時要進行強拆了,三個人進了劉上進家裏,拽胳膊的拽胳膊,推人的推人,準備把人直接強行帶出去,然後直接拆。
這法子看起來粗暴,但是在當年強拆中很有效,反正把你先帶出去,拆了再說。
劉上進自然要反抗,抓著對方的胳膊死命往開掙,那種情況都能想到,其實就是掙紮。
畢竟是老農民,那會也正年輕,用蠻力這麽弄起來還是勁很大的,結果那個家夥的手腕直接被弄骨折了,而且還挺嚴重,鑒定是輕傷二級。
當時一看,人家隻是要把你帶走,但是你把人家弄骨折了,那肯定是你犯罪,抓起來給判了。
但是老唐並不這麽認為,證據中明顯沒有哪個能證明說劉上進當時的行為就是為了弄傷對方。
主觀故意雖然聽起來很玄乎,但你也得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比如說黃禮成,專門買了刀,然後口供中也說自己要咋樣咋樣,那就是證據。
亦或者說是證人證言,其他人證明你在那個時候就是想著弄斷對方的胳膊,然後還有就是傷情檢驗,痕跡調查這些,當然這都是公安機關專業性質的東西了。
但是這裏沒有證據,包括劉某的兩個同伴也沒留下什麽供述。
能有的證據隻有劉上進的口供,就是他自己承認說當時想弄斷對方的手腕。
隻有口供那是不能定罪的,所以你這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疑罪從無。
檢察官同樣開口道:“但是劉上進的行為確實在客觀上造成了被害人的輕傷,而且目前來說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劉上進當時沒有故意行為……”
老唐聽到這裏都氣笑了,或者說目前有的地方辦案,依舊是秉持著有罪推定。
就是我先假設你有罪,然後再找證據。
因此老唐這會兒毫不客氣道:“所以你們直接根據輕傷結果倒推行為?刑事案件什麽時候還得證明無罪了?”
刑案,從來都是證有不證無的。
檢察官估計說完話就知道自己說錯了,所以這會閉上了嘴。
而老唐的開火就沒停下來。
“我現在想問問這位檢察官,什麽叫疑罪從無?這個我不太懂,要不你給我講講?”
聽到這裏,審判長陶東裏開口道:“請申訴人律師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辭,現在對你警告一次。”
老唐聞言笑了笑道:“那好,我的發言完畢。”
有時候吧,明知道錯了,但就是很難改。
庭審結束,沒有當庭出結果,老唐也不在意,反正他從頭到尾都是壓著對方的,接下來就等結果吧。
在這樣的氛圍中,十天時間一晃而過,林城市中院再次開庭,做出了重審判決:劉上進無罪!
聽到判決結果,又從山風縣跑來參加庭審的劉上進一家人頓時歡呼起來,劉上進在最裏麵,突然抑製不住地開始落淚。
這麽多年了,他終於洗刷這份劣跡了。
突然之間,劉上進從旁聽席跑了出來,直接就去老唐麵前跪下了。
老唐趕緊將人扶起來,這可使不得。
但是對於劉上進,或者說對於很多普通人來說,這就是他們在遇到無以報的大恩時僅有的幾個選擇了……
一個重審案無罪,但在網上卻沒有任何波瀾,吸引網友們注意力的卻是另一件事。
那就是,丁得水的死刑複核被最高法通過,將在今天執行死刑!
這裏要說明的是,每年執行死刑多少人,這是屬於國家機密,網上你能查到的數字,都是一些人通過公開出來的一些數據進行統計的。
所以不要想著去查這些東西。
丁得水被判死刑,原因就是作案動機特別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以及社會影響特別大,其中主觀惡性極壞。
而且還動了槍,在咱們國家,涉槍案件都是大案!
看守所內,丁得水的狀況還算不錯,看的出來應該是接受過治療,隻不過這會兒他的臉色白的嚇人。
以前網上都說現在全部是注射死刑了,而且還是什麽沒有痛苦之類的,所以他在最開始恐懼後,慢慢也稍微接受了。
反正自己也活不了多久,而且癌症晚期極其痛苦,能就這麽沒有痛苦的死了也不錯,最起碼之前和妻子見麵的時候是這麽說的。
結果沒想到,踏馬的林城市現在依舊是槍決!
很多人都以為現在全國都是注射死刑,但事實上並不是,是否采取注射,得看地方的具體情況。
有的經濟發達地區就好辦,執行床執行車自動設備等隨便買,反正有錢。
但是欠發達的地方就不好說了,畢竟注射死刑成本挺高,當然也有一些欠發達地區同樣全省普及,那就是另外的原因了。
但總體來說依舊有不少地方是通過槍決的方式執行的。
注射死刑,這用的藥都得法院的工作人員跑去最高法領……你可以想象到這重視程度。
林城這地方是漢東最窮的一個市,所以現在玩不了注射那樣的高級操作,一律都是槍斃……
中院布告已經貼出,丁得水連囚車都上不去,兩腿發軟……
他後悔,他哀求,他哭泣但是都沒用,死刑的意義就在這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