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敲詐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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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上官報完道,再跟同僚一一見麵認識之後,坐進自己公事房的狄映,看著麵前厚厚的一本冊子,愣了愣神。
    這隻是積壓的案卷——目錄。
    其重量就達到了十斤……有餘。
    狄映直接翻到最後一頁,看著那上麵的涉案人數:767的數字,沉默了。
    彭涼也傻了眼。這他還有時間去給家人上墳嗎……
    不過,沒猶豫兩息,他就決定,先護著大人要緊。
    看到大人沉默了一會兒之後、就去從頭翻看案宗目錄,彭涼想了想,出去轉了一圈兒,端了茶水進來。
    擱在大人手邊,便立去了房中陰暗的一角。
    狄映沒有注意到彭涼去了哪裏,他翻了一遍目錄後,先挑出了一件案子。
    現在是十一月底。這件案子發生在三年前的四月。
    整整過去了43個月零7日。
    該案當時就已做出判決,且一審、二審、三審……怎麽審,都是維持原判。
    但因人犯不停上訴,故而:人被關押在牢獄之中,案子卻掛在了未最終審決的卷宗裏。
    從這兒就能看出來,其實當前國朝的律法,還是比較嚴謹的。
    隻不過……
    萬事由人為。
    狄映之所以注意到這個案子,就是懷疑“有人為”。
    案情不大。
    人犯是大都城下、渠縣裏最有錢的豪商——錢富。
    當年的錢富三十五歲,膝下隻有一個寶貝女兒,錢馨兒,4歲。
    錢富極是寵愛錢馨兒,一家子人都視其為眼珠子一般護著、疼愛著。
    那年四月初,錢富進大都城巡查自己的綢緞鋪子。順便在街上逛了逛。
    逛到一家很大的脂粉鋪子時,就想著給女兒買一些新貨。
    經那家鋪子掌櫃的熱情介紹後,錢富便將店內推行的新款、尤其是僅次於貢品的新貨,全部買了三份,帶回了家。
    他的女兒錢馨兒見了,非常高興。
    當時就淨過麵,打開一盒胭脂就用上了。
    誰知,第二日,錢馨兒的臉就開始紅腫、起皮、潰爛。
    一家人都嚇壞了,帶著錢馨兒四處尋找大夫醫治。
    可情況並未見好,反而更加嚴重。
    最後,錢馨兒被毀容。
    大夫們在驗過了錢富買回去的胭脂水粉之後,就確定了是那裏麵的問題所導致的。
    錢富傷心、憤怒之下,就去找那家“潤嬌脂粉鋪”的掌櫃的,要求對方賠償一萬兩白銀。
    錢富其實一點兒也不缺這錢,但他就是氣不過。
    他一生為善,做綢緞生意也踏踏實實。
    之所以住在鎮上,一來那是祖地;二來,有足夠的地方自建織布、染布作坊。三來也是想回饋家鄉,可以給當地的百姓們提供更多掙取銀兩的機會。
    渠鎮在他的幫助下,早已日益紅火了起來。
    錢富以為,就這樣下去,再給女兒招個夫婿,一生也就平安順遂了。
    誰知會天降橫禍,居然因為一盒胭脂,就將他如花似玉的女兒給毀了容。
    他要討個賠償、平衡一下心理。
    可那掌櫃的非常豪橫,一聽他要一萬兩的賠償銀子,就直接報官把錢富給告了。
    告錢富敲詐勒索。
    京兆伊宋文宋大人,在審來審去之後,做出了判決:判處錢富惡意敲詐、勒索商人,對其處以了獄期五年。
    錢富如何肯服自始至終就不認罪。
    而其妻在聽說他下獄後,就裹挾了家裏大半財產,跑了。
    錢馨兒也在這接連的打擊之下,整天關在屋裏,鬱鬱成疾。
    好在還有個忠心的管家,錢莫。
    四處收債,有了錢就幫錢富到處奔走、打點,不停地向上訴告。
    甚至一度告到了刑部、再至大理寺、最後還到了禦前。
    可惜,全都是維持原判。
    錢富仍是拒不認罪。
    而因為他一告再告,不僅刑期一加再加,現在已經加到了二十年,最後連案子都擱置了。
    ……
    狄映放下卷宗,端起茶盞,深深靠進了椅背裏。
    這案子,從表麵上看,各處判決都是沒有什麽問題的。
    錢富請的大夫驗的那三盒胭脂,大夫在出庭作證時也講了其中所含有的物什、可能具有毀人容顏的效果。
    那掌櫃的也從始至終、都沒有狡辯說胭脂沒問題。
    他就抓著錢富索要錢財這一條來告的狀。
    那麽,各處就覺得,錢富要得太高、太多。
    一個富商的女兒而已,一萬兩白銀搶錢呢估計人人都這麽想。
    而且隻是麵容毀了,又不是命沒了,就認定錢富在敲詐。
    可是,在狄映看來,他們都忘了一點。
    法義是作為入罪的基礎,而倫理才是作為出罪的依據。
    律法,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但顯然,對錢富作出的這個判決,卻沒有基於這一條。
    錢富致力於縣村的建設,掙了銀兩也沒有壞了良心,還幫助修橋鋪路、帶富鄉民。
    可以說,是有相當的功德在身的。
    其曆年來所做之事耗費的銀兩、何止一萬兩
    他也沒有貪花好色,娶的妻子雖然是那等……
    他也沒有四處招妾逛花。隻守著那麽一個女兒,相依渡日。
    那個女兒對於錢富來說,就是無價之寶、就是比他自己性命更重要的存在。
    女兒出事了、毀容了,對於錢富來講,跟天塌了也沒有區別。
    要求賠償一萬兩,要的,也就是一個公道。
    拿不到這個公道,他餘生都會被噎哽。
    狄映現在也覺得很噎哽。
    女子之容顏被毀,與被毀了一生也沒兩樣。甚至比死了都還要折磨人百倍、千倍。
    毀人一生,隻要求賠償一萬,多嗎
    在狄映看來,一點兒也不多。
    換了是他,他不僅會要求對方賠一萬,更會要求那家脂粉鋪子後麵的東家入獄。
    否則,這口氣絕難消除。
    如果那有害的胭脂售賣出去過多,引發更多的女子毀容,狄映會覺得,殺之都不足以平民憤。
    但就目前看來,錢馨兒因為當時就用了,第二天就有了反應,大夫驗看過後,錢富就去找了那掌櫃的,以至於倒讓其餘的女子逃過了一劫。
    這也算不幸之中的萬幸。
    不過,事情恰恰也壞就壞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