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血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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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裏的幾畝地全都收割完畢了,院子裏晾曬的也變成了金燦燦的玉米粒,趙玉瑭一邊看書一邊趕走飛來吃玉米的大胖鴿子,這鴿子是村裏的人養的,訓練得很老實乖巧,每天早上出籠晚上回籠,根本用不著人操心,農忙時分因此也就成了它們給自己加餐的時候,天天東家吃點西家吃點,還專門在人家院子裏解決生理問題。

    “去去去。”

    趙玉瑭趕走兩隻鴿子,發現本來拿著畫筆在畫畫的季椿已經被這幾隻鴿子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眼睛直勾勾地盯著人家,一副蠢蠢欲動的模樣。

    果不其然,季椿扭過頭來,一本正經地問,“這個,我可以喝它的血嗎?”

    他認真地闡明原因,“它們很好抓,我不會被發現。”

    趙玉瑭留下他時說了幾句話,把利害關係給季椿解釋了幾遍,他顯然是個十分聰明的小孩,對她的話理解得很透徹,認為自己留在趙玉瑭這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可以規避被其他人發現追走的風險。

    他不再做偷雞摸狗的事情,因為會被別人發現,如果能確定別人發現不了,那他殺幾隻鴿子又有什麽問題呢?

    季椿就是這樣想的。

    他十分高興自己找到了這樣一個“漏洞”,炯炯有神地盯著趙玉瑭看,信心十足,認為趙玉瑭沒有理由阻止自己。

    “不可以。”

    趙玉瑭翻了一頁書,她坐在堆起來的玉米粒邊上曬太陽,頭上戴了頂寬簷的遮陽帽,擋住光線的同時也遮住了她的神情。

    季椿眉頭皺起來,不高興地問,“為什麽不可以?”

    她那麽吝嗇,每次隻給他一丟丟的血,現在又連隻鴿子都不許他殺,季椿覺得很憋屈,並且認為她有點欺負人。

    “今天敢趁別人不注意殺幾隻鴿子,明天你就敢繼續做回老本行偷人家的雞鴨鵝,你能保證你每次都不被發現?”

    趙玉瑭語氣懨懨的,“而且我討厭你身上的血味,很難聞。”

    季椿呆呆地失去了表情,被她這句“很難聞”給傷到了,瞬間就憋得滿臉通紅。

    其實他是個相當愛幹淨的小孩,每天洗澡換衣服從來沒讓別人操心過,而且他膚色本就白得晃眼,沾染上一點點髒汙就很明顯,他一直非常愛惜自己,努力讓自己隨時都保持著一種潔淨感。

    這麽愛幹淨的小孩現在被趙玉瑭用“難聞”兩個字評價,季椿驚呆了,緩過神來後閉緊了嘴,再也不提自己要殺鴿子喝血的事情,一個人坐在陰影裏自閉。

    趙玉瑭看完半本書,抬頭遠眺歇歇眼睛,餘光瞥到角落裏一團默默發黴的陰暗蘑菇,忍不住反思了下自己。

    她剛剛說的那句話有那麽大的殺傷力嗎?

    “咳,”趙玉瑭清清嗓子,“我沒有說你臭的意思,但血味那麽腥就是不好聞啊,你現在每次隻喝一點還好,但最初遇到你的時候,你身上確實有很大的味道嘛。”

    季椿抬起頭看了她一眼,又默默把頭低下去,手裏抓了一把玉米粒拋著玩,拋出去的玉米粒又將之前飛過的那些鴿子吸引了回來。

    他聲音悶悶的,因為年紀還小,透著股稚嫩的軟勁兒,非常固執地強調,“血是甜的,是香的,一點也不臭,我也不臭。”

    確實,血是他的食物,是令他上癮的東西,在他那裏自然是和普通人不一樣的存在。趙玉瑭想了想,拎著車鑰匙往街上跑了一趟,再回來時手裏拎著一小盒新鮮的榴蓮。

    她把盒子打開,那股隱隱約約的榴蓮臭就飄了出來,季椿第一次見這種東西,忍不住嫌惡地皺起了眉頭,一臉疑惑地問,“這是什麽?”

    “一種水果,和你愛吃的草莓一樣。”

    季椿愛吃草莓這事兒還是趙玉瑭昨天剛發現的,起因是村長的孫子聽說她們家多了個小男孩,就拎著一小袋子剛摘下來的好奇地來探望新夥伴,結果那一袋子草莓幾乎都進了季椿的肚子。

    “和草莓一樣?”

    季椿震驚地睜大眼睛,圓溜溜的眸子看起來可愛,他搖搖頭,語氣堅定,“它和草莓不一樣,草莓香,它臭。”

    “誰說它臭?”

    趙玉瑭在季椿震驚驚恐的眼神中吃了塊榴蓮,麵不改色地跟他對視,“就跟你覺得血是香的一樣,我也覺得榴蓮是香的,好吃得不得了。”

    “……”

    季椿最終還是被她說服了,不情不願地承認了血是臭的這件事,在這之後雖然還會用渴望的眼神盯著院子裏的胖鴿子看,但眼神克製又掙紮,每次都能聯想到那天榴蓮飄過來時的臭味,頓時連嗜血欲都不那麽強了。

    不過這招不是特別好用,僅限於動物,如果遇到什麽人離季椿很近,他身體裏的嗜血欲就還是會隱隱翻騰冒頭,到底是年紀還小,有很多時候都並不能很好地掩飾住自己的欲望。

    這天王棟來趙玉瑭家裏抄作業,趙玉瑭寫完一點他就抄一點,在等待的過程中拿了他老爸的手機玩遊戲,一邊玩一邊嘟嘟囔囔。

    “你弟弟離我這麽遠幹嘛?我又不會吃人。”

    大家都是小男孩,王棟還想找這個小弟弟一起玩來著,結果季椿非但不搭理他的示好,還故意坐得遠遠的,跟他保持著好長一段距離。

    趙玉瑭看了他一眼,“你身上太髒了。”

    農村嘛,到處都是樹啊土啊的,淘氣點的男孩子根本幹淨不了,天天都髒不拉幾地到處亂竄。

    王棟低頭瞅了瞅自己髒得看不出原本顏色的衣服,又看看季椿那張白嫩幹淨的臉蛋,嘴硬地說,“又不是小姑娘,弄那麽幹淨幹嘛啊,你可別把你小弟養成小公主了。”

    他大大咧咧地說著話,主動去攬季椿肩膀,惡作劇般地想要把這幹淨小孩也蹭髒。

    季椿及時躲開了,但靠近的那一瞬間還是聞到了王棟皮肉下的血味。

    小孩子的血本來就是最好喝的,對季椿有很大的誘惑力,所以他出於本能,對這個髒小子露出了兩顆尖牙——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