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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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

    “對,上次,就是你找我過去說周紹那事兒,我當時正去供銷社買東西,撞見那姑娘在供銷社耍寶,覺得有意思就多看了會兒。當時還覺得真巧,她居然也是個死了丈夫的寡婦,還有個兒子,尤其力氣也大得很。”

    洛少澤說起那天的事情,臉上就忍不住帶上了幾分笑意

    “你當時是沒在,要是聽到那姑娘的話,絕對……”

    洛少澤這麽說著,想起來這姑娘就是裴國安的媳婦,又住了嘴,看相裴國安的表情越發同情了。

    “你這是什麽眼神,這丫頭又做了什麽?”

    裴國安和李苗苗雖然就打了那麽一會兒交道,但也了解自己這個媳婦跳脫的性子,絕對不是他之前以為的,著實是出乎意料之外。

    “倒也沒什麽,就是覺得你媳婦兒還挺可愛,看起來聰明吧,有時候又有些憨憨的,挺矛盾的一個人。”

    洛少澤覺得有些紮心的事實還是讓裴國安自己去體會,他就不在中間做這個壞人了,何況他覺得李苗苗是個妙人,雖然才認識不多久,但現在一點都不同情裴國安了。

    虧他當初還覺得裴國安倒黴,是他太天真了,這麽有趣的一個姑娘,換了他也樂意。

    “是憨,這麽點能耐還敢跑到黑市,簡直是傻大膽!”

    之前不知道這姑娘是誰,他沒這個立場,隻覺得這姑娘膽子有點大,也或許是因為家裏的原因不得已才來黑市。

    但現在知道這姑娘是誰,裴國安雖然不知道李苗苗為什麽會來省城,又為什麽會來黑市,但要這麽眼看著不管是肯定不行的。

    既然結婚證上這姑娘是他媳婦,那他就管定了。

    李苗苗有係統幫忙,何況這幾天沒少在這邊轉,很輕易的就甩開了裴國安他們回到招待所。

    “宿主,你為什麽不和男主相認,這不是很好的時機嗎?”

    零小零不能違背宿主的意願做什麽,但對宿主這樣的行為有些不解,這幾天的安排不都是為了讓裴國安上鉤,怎麽裴國安上鉤了,李苗苗反倒跑了。

    李苗苗聽得零小零的疑問:“不懂了吧,男人麽,太容易得到的東西總是不珍惜,何況你以為裴國安是什麽人,雖然現在不知道情況沒有懷疑我,但是以後呢?”

    李苗苗既然決定完成任務,雖然是無奈之下的選擇,也得把事情辦好了,事關她以後的生活,就算她犯懶相當鹹魚也不會選在這個時候。

    “你這麽說還真有可能,男主的心智非常人可比。”

    “所以啊,我和裴國安的相遇就隻能是意外,正常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是防備,而不是傻乎乎的就跟著人走,互相表明身份,現在還不到時候和裴國安相認。”

    李苗苗琢磨說道,橫豎現在裴國安喬裝打扮,她認不出來是很正常的。

    這邊裴國安一直找李苗苗卻沒有找到人

    要說在這地街上,他要找一個人不是難事,偏偏就是沒找到李苗苗,愣是讓李苗苗在他眼皮子底下給跑了。

    “國安,我說你這媳婦還是有些能耐,不然哪能在咱們眼皮子底下給跑了,你也不用擔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雖然不知道你媳婦兒怎麽來省城了,但總要回去芳林村,這邊找不著,去芳林村逮人不就行了。”

    洛少澤看裴國安沉著臉,好歹勸說了一句,畢竟這不是他媳婦,大約體會不到裴國安現在的心情了。

    裴國安聞言看了洛少澤一眼

    “你在哪個供銷社遇到的李苗苗?”

    裴國安算著時間,李苗苗來省城不是一兩天了,多半是因為村裏的香皂作坊來省城有什麽事,畢竟他可是從李苗苗手裏買了二十塊香皂。

    “你說那天啊,那供銷社就在城南紡織廠附近,怎麽你想通過這個找人?”

    洛少澤見裴國安默認

    “我上次覺得太巧,特地回去找了,沒人認得你媳婦。”

    裴國安聞言卻沒有放棄,畢竟這是他現在唯一知道的可能找到李苗苗的信息。

    “王才,你見過她,帶幾個兄弟過去那一片打聽打聽,最近在那邊多盯著點。”

    王才上次就覺得那女人眼熟,沒想到那女人居然是九爺的媳婦兒

    “是,九爺,我立刻就帶人去!”

    王才好容易終於在九爺麵前露了一回臉,聽得九爺有吩咐,跟打了雞血一般,立刻就帶著人去了紡織廠那邊的供銷社。

    李苗苗這兩天卻沒有去黑市,而是在招待所裏舒服的躺著,吃飽了睡足了就去和招待所的工作人員聊聊天嗑嗑瓜子套交情。

    就李苗苗這情商,手裏又大方,招待所的人哪裏能不被李苗苗哄住,倒是把李苗苗當成了自己人,李苗苗連飯錢都省了,在招待所蹭吃蹭喝的。

    不過李苗苗也不白蹭,不僅給招待所的人每人送了一塊香皂,她從老家帶來的“自己”炒的香瓜子和五香花生沒少給出去。

    “苗苗,你之前不是說這兩天你們村子就會將香皂運過來,你怕是在這兒待不久了吧,你這一走,我們還真舍不得你。”

    “是啊苗苗,要不你就在省城找份工得了,要是別人我們不好說,但你不一樣,這樣的模樣身段還有口才,又能耐,還怕找不著工作,回村裏幹啥。”

    李苗苗聽了這話,心裏想著這個時候外頭還太亂,還是他們那偏僻的小山村安全,等過幾年政策好起來,她再考慮要不要出去,但如果要出去,也會選個適合發展的城市,而不是江省。

    心裏這麽想,李苗苗一副奉獻好青年的模樣。

    “那不行,雖然我舍不得大家,還是要回去的,村子裏比不上這大城市,卻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我得回去和大家同甘共苦,一起奮鬥,為祖國添磚添瓦,何況我還有兒子在家裏,可舍不得把他扔下。”

    大家聽著李苗苗這話,都覺得她有些犯傻,明明挺機靈一姑娘,怎麽到這上頭反倒想不明白,雖然口號是那麽喊,要有奉獻精神,但事實上誰還不是為自己考慮。

    “苗苗這才是都有奉獻精神的好同誌,我們要向她學習。”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