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寶)文學的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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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真好,安安靜靜的,沒有吵鬧,可以心情不錯的寫一寫東西,沒有任何聲音打擾我,我感覺很是不錯

    要想寫出好的作品來,我覺得寫一遍是不夠的,得多寫幾遍,比如一篇文章,寫完一遍之後再寫一篇,之後讀完在寫一篇,直到最後寫了十遍後,那這確實應該算得上是一篇好文章了。

    我以前的心態是什麽樣的呢?我總覺得要寫新東西,要寫那些新信息,寫過的內容我就不寫了,但是現在才發現不是那樣的。寫自己已經寫過的內容其實也是很有價值的,甚至比自己寫出新內容來還要有用,因為你是在一個點上進步了,而且是進步了很多。

    寫到這裏突然筆就停了下來,我不知道接下來該寫點什麽,繼續接著這個話題寫嗎,我不知道後果會如何,應該不會感覺到很好吧,但我其實找不到了側麵的角度來繼續剖析這個問題。

    我現在是已經寫了幾年,我記不得了,我要每天2千字,一直堅持個十年,我覺得我終會有成績,寫兩千字我覺得就跟刷牙一樣簡單,我對其他的事情興趣乏乏,我對寫作還是有那麽一絲絲的熱愛,所以我得堅持啊,至少要打敗那些中文係的博士,這個我感覺要好很多吧。

    因為有這個想法吧,所以我得努力的去實踐,我要讓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感到汗顏。但是想來,每年都有那麽多中文係的人畢業,他們都是我十分強勁的對手啊,但是我偏偏不怕,有什麽好怕的呢?跟我一樣認真寫文的人,我猜是沒有幾個吧,沒有多少人會認真幹這個事情的。

    還是想扯點閑篇,說點閑話,這個叫沒話找話,沒事找事。

    我記得昨日就是寫到一千五百字的時候就被打擾了,我就被拉去聊天了,導致我最後那五百字是亂寫的,寫的很潦草,因此今天我可不能潦草的收場了。

    我是想說個啥來著,結果又忘了,之後就再也想不起來是什麽了,但我覺得應該不是什麽重要的事情吧,如果重要的話我就想起來。

    對想起來了,就是文字的簡單和複製,寫簡單的文字和複雜的文字。人是一種非常懶的動物,我們是喜歡簡單的事物,所以簡單的文字一定比複雜的文字好,為何呢。

    那些複雜的文字讀起來,理解起來不亞於讀文言文,誰沒事找那個不痛快去讀那些複雜的文字。要我說,除非我是吃多了,否則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去讀那些複雜的文字。

    簡單的文字確實也沒那麽好理解,你就像化與華正道,真有那麽好理解嗎?怕不然,雖然文字都很好理解,但是你讀過一邊之後,你自己覺得你自己懂了其實你是沒有懂的,再簡單的東西,隻要你不懂,其實你就還是不懂的。

    我就用最普通的文字,我不搞複雜化,我要把我這最普通的文字給百煉成鋼,讓文字如此的有力量,告訴世人我們該如何前行。

    中國是就是愛自作聰明,不願意做簡單的事情,中國人推崇聰明我覺得這是不好的,我們要推崇下笨功夫才行。聰明人幹不了簡單的事,如果有人願意幹簡單的事,那麽他會有大成就的。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