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而早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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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導致的我早起,讓我現在平均每天早起一個小時,我覺得應該是不需要那麽多睡眠導致的,這個還不太確定,還需要再過一段時間來加於驗證。如果以後都是這樣早起了,那就說明確實是因為不玩手機導致我早起的。
確實之保留有用的話,把廢話刪除是好的表現,因為在我這一生中會寫很多字,要確保以後整理起文字來變的輕鬆,要不然照著我這個速度。一年100萬字,那麽70年後就是7千6百萬字了,到時候如此龐大的字數我要怎麽整理,是根本無法整理的,所以及時的銷毀一些沒有多話語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每天都數量要達到三千字,隻要自己知道達到了三千字就行了,至於表麵的東西它一點也不影響我內在的功力哈哈。在以後整理文章的時候我想回輕鬆很多,我以後確實會整理一下我寫過的文章,最好是能編輯出版一下,讓後世了解於我,但是我覺得我應該像丘吉爾一樣的偉大,不我還是像華衫與馬雲學習算了。
我做了一個夢,夢見了鄭雄偉,這個是我最遲最小時候的玩伴了,那時候的感情最為真摯,最好他被迫轉學到城裏讀書,而我還在農村讀書,我不太明白為什麽沒什麽人願意與我做朋友,或者說這個朋友都方式都很淡,又很淺薄。我還記得鄭奇魚,這個人自始至終都不能與他稱之為朋友,他不願意和我做朋友,我也不怎麽喜歡與他一塊完耍,隻是這個家夥非常喜歡比較,每次我們從學校的路上走回家的時候,在到那個三岔路口,他都要和我比一比誰先到家,他到家們口之後會站在門口那裏等著我,看到我也到門口的時候他就叫我,並且哈哈大笑說他比我快到家,我很不喜歡比較很不喜歡賽跑,這是我不喜歡的事情。
還是說回鄭雄偉的事情,不得不說這個家夥長的是有點帥,而且這個家夥特別瘦,我把這個家夥當最好的朋友,而這個家夥把我哥當最好的朋友,當然這點事情不值得拿來比較一下,這根本是個小孩子的不成熟的想法,可能他也沒有意識到什麽,小時候的日子真的是那樣的好,感覺也是那樣的豐富與美好,多想再回去體驗一下啊。
匆匆忙忙的就長大了,而且還長到了28歲,快三十歲的人了,總是有很大的事情沒做,我還是覺得沒過夠。而長大之後的目的就簡單很多了,一心想著搞錢,搞完錢想著搞女人,這是我喜歡做的事情,哈哈。
我就這樣變成了一個俗人,俗不可耐,想要那種快樂的體驗而不得。還記得我小時候做過的那些事情,那時候我還很小,我與我媽走著去下左所,去我外婆家。我家以前養了隻狗大黃,我非常喜愛這隻狗,但最好這隻狗去世了,我不知道養狗是不是一件好事情,可能是一件好事情吧。哈哈。
我以後晚年的時候還是要養一隻狗的,我養一隻可愛的薩摩耶,再養一隻邊牧,在我老家的地方,我或許會度過快樂的七到8年的時光,家裏有狗,那日子會過的很開心,而人生就是如此的簡單。
現在想來,早期我家的狗給了我很多的愛,我似乎是更能體察愛,我的情感不是細膩,而是我能把我感覺到的寫出來而已。
忽兒白馬將過雲。
還有一些時候,我對我在下左所的回憶不是那麽美好,我隻是感到深深的自卑,我從小就是一個自卑的人,這點不用辯駁我就是生來如此。
在每一個深藏靈魂深處的時刻就是如此,我的自卑當然也帶給了我不少苦頭,最大的苦頭就是說話不清,其二便是到現在該一隻單身,這也怪不得別人,隻是這些最後的自卑讓我走上了文學的道路,我從前是不敢想象我自己會走上文學這條道路的,現在的我變的自信而平和,這都是非常有力量的事情。
在早上的時候,在快7點半的時候,我躺在床上寫文,感受著這世界的樣子,從我的記憶中調取世界的樣子寫一寫,我特別喜歡寫我小時候都事情,隻是那些記憶不真切了,大部分畫麵都回憶不起來了,可能是那些記憶不是特別的好被刪除了吧。
我還記得那年過年,我在下左所,也是在我外婆家,我外婆帶著我去學習裏麵玩,我記得那是一個花園好大的一個花園啊,我也不確定我外婆外公,我爺爺我奶奶他們能活多久,但是我想這次回去聽一聽他們的故事,然後整理一下,寫一寫他們這四位老人的故事,我覺得是很有意思的事情,至於我媽的故事當然也要寫一寫了,但是我始終覺得,老人的故事更為有意思,哈哈,我今年過年的任務是比較繁重的,大概一位老人為十萬字,那麽死位老人就得寫四十萬字他們的生平,也算是個傳記了,算是什麽傳記了,四人轉,都是生活在這個小地方的老人,他們的故事一點很精彩,這白年人生,反正我現在也不送外賣了,也不著急去做一些事情,先寫傳記要緊。
寫傳記這個事情我早就想做了,隻是苦於一直沒有時間,我如何而做呢,我決定用訪談的方式進行,打開錄音就開始錄問一些問題,然後重要的是聽其講述,就這樣吧,這算是一件比較有意思的事情,我相信等我寫完四人轉的時候,我的文學造詣將又上一層樓了。
好多事情都回憶不起來了,隻能通過回憶一些人才能記起一些事情來了,我小時候沒有寫日記的習慣,哈哈,自然是沒有什麽可查的,當然了,這個日記也不是什麽好寫的,因為每天幾乎都一樣的,隻有那一點點的變化我是絲毫也體察不出來的。
要是小時候風事情,還是唯有一個字玩,玩是最幸福的時刻了,在小時候,在我很小的時候,我上幼兒園的時候,那時候我們老師教我們跳孔雀舞,就是在一個教室裏麵跳舞,這個我覺得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然後還玩過丟手絹,這個也是很好玩的遊戲,我喜歡玩,但是好像我這輩子隻玩過一次。
我留過一次級,別人說的是我歲數不夠,確實我是小了一歲,但是我覺得不管怎麽說留級就留級吧,我盡量不去想這個事情。因為我覺得留級是很不好的事情,我以前交的那些朋友都上一年級了,而我還得讀個幼兒園,還得學拚音,當然我的拚音依然學的很糟糕,基本上是沒怎麽學會,但還是學會了一點,哈哈。
最經典的一個玩法一個是彈珠珠,自然是有些人彈的比較好,而我是依舊的菜,菜到了無法形容的地步,好像那種需要準確性的東西我一直都做不好,不管是彈珠珠,把珠子彈到窩裏麵,還是唱歌,我唱歌有點五音不全。我發現小時候的彈珠珠更類似與現在的高爾夫,隻不過那個彈珠珠玩的成本更第,而且還可以趴著地上玩,那個高爾夫需要很大的一塊綠草地,哈哈。我其實很不喜歡彈珠珠這個遊戲,因為他需要準確度,不能大力出奇跡,相比較起來,我跟喜歡摔跤這個遊戲。
我在小夥伴當中算是一個比較壯的人了,所以每次摔跤基本上都能贏,我們喜歡爬到草垛上玩摔跤,我喜歡這項運動。
在農村的孩子,我們喜歡玩,那個季節都有對應的玩樂,我們總能創造出各種各樣的玩法,不像現在的孩子隻會玩手機,手機裏麵的玩者榮耀。
我清楚的記得我表達家有那種玩的,有玩具恐龍,我覺得非常新奇,但是久而久之也就沒什麽新奇的了,哈哈,他家他的童年要豐富一些。
還有楊超,楊超喜歡玩的是車,玩具車我們再他家沙上用磚頭做車,然後就是個玩,最裏還模仿著貨車發出的聲音,可能當時樣超的夢想就是開車,隻不過後來他沒能完成他的夢想而已,他現在在廠裏打螺絲,如果他現在在開車也不知道他會不會感覺到幸福。
我們還喜歡把桑樹條子的頭彎成一個園行,把他放在地上推,就相當是一輛車了,這個當時隻能說還可以把。
當然最經典的玩法還是玩槍,玩具槍,過年每個小孩手裏都拿有一把玩具槍,那就是最好玩的玩具了。我們扛著槍到處玩,至於我的槍通常隻能玩一天就壞這種事情來說,我其實是不想提起,我的壓歲錢都用來買槍了,而槍隻能玩一天,哈哈怎麽說這個快樂的事情如此之短暫。
可能是當時的生活太過於平均了吧,當時過年時人們喜歡聽個響動,家家戶戶放炮仗,小孩子也喜歡玩炮仗,玩到現在還是不喜歡玩炮仗,我也不知道為什麽。
過年還喜歡吃麻辣芋頭,也買不起什麽好吃的東西,也就隻能吃點簡單的炸香腸了,哈哈,不管怎麽說,那都是美好的回憶,值得回憶。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