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王[上](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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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大腿出的傷口撕裂了,老柴看著麵前剛包完繃帶的裴芒,歎了口氣:“有傷,你怎麽不提前說一下呀。”裴芒道:“這點兒傷不算什麽,所以沒在意。”老柴搖搖頭:“不要太勉強自己,這下好了,你這傷口又撕裂了怎麽辦?”裴芒:“沒打算怎麽辦,明天照練。”

    第二天裴芒遲到了,因為昨天晚上睡得很晚,首先傷口痛,二裴芒昨天晚上睡得很晚,裴芒在小鎮上的圖書館借了一本字典,昨晚上看字典看了很久,多認識了很多字兒,對此裴芒還是很高興的。

    “哇,這是你這麽多天以來第一次遲到,說吧,你遲到一分鍾懲罰什麽?”伍秒不懷好意的看著裴芒,然後伍秒就看到了裴芒右大腿綁著的繃帶,“你怎麽啦?”伍秒關心道,裴芒依舊轉著他的那把短劍:“沒事兒,小傷。”然後便走向了森林。

    裴芒和伍秒不知不覺又走到了上回裴芒掉進去的大坑前。裴芒看著坑一會:“我想到一種可能。”伍秒:“什麽可能。”裴芒道:“最近我們抓豬太勤了,這幫野豬估計白天都在躲著我們,晚上再偷偷出來。”

    伍秒嗯了一聲,兩人向森林的更深處走了進去,“你看這裏。”裴芒手指的方向有一座小山,大概有幾十米高,山下開著一山洞,伍秒:“我們已經到了森林的最深處了吧?”裴芒直接走向山洞:“進去看看咯。”

    兩人沒抱著找到什麽稀奇東西的心態,但是,碰上稀奇事兒卻總是說來就來,兩人剛往山洞裏沒走兩步,就看到一個人,他靠在山洞一側岩壁上,坐在地下,金黃色的長發擋住了他的眼睛和臉,他的身上全是血跡,倆人一看有人,急忙上前查看,裴芒把此人搖了兩下,他才微微張開雙眼,上下打量了一遍裴芒和伍秒,“你沒事兒吧?”裴芒關切的問道,裴芒這才看清是一名年輕的男子,長得非常的俊秀,裴芒頓時感覺自己長的也太一般了,而且臉上還多了道疤子,跟對方比簡直完敗。

    金發男子一頭金發中,竟有那麽幾縷頭發是白色的,看起來非常獨特,金發男子:“我沒事兒,隻是在此地稍作休整,洞中那些雜碎不入我的眼。”裴芒:“什麽雜碎?”金發男子道:“成精的野豬,帶著一幫小豬崽子搶了我的劍,放以前我一根手指摁死它們,可惜……”說到這兒他咳嗽了幾下。裴芒頓時心裏好無奈,傷成這樣還非要吹牛,但下一刻裴芒就知道他不是在吹牛,伍秒問:“要不我送你去醫院吧。”金發男子突然站了起來:“凡人的醫院對我沒用,那把劍我不要了,你能奪來歸你罷了。”說完他便走向洞外,裴芒還想說什麽,但頓時驚得說不出話了,金發男子身後頓時生出六隻羽翼,然後便一飛衝天了,裴芒看懵了,伍秒拍了裴芒一下:“人家說不定是九階靈師呢,走啦,別愣著啦!”

    越往山洞裏麵走越黑,不過兩人已經適應了黑暗,如果突然跑到這麽黑的地方,那就真的成了伸手不見五指了。同時,倆人也開始聞到一股惡臭,越往裏麵走臭味兒越濃,“你說我們是不是到野豬窩了?”裴芒邊說邊捂著鼻子,伍秒點了點頭,他根本不想說話,因為太臭了。

    又走了一段路,兩人麵前突然出現幾隻小野豬,小野豬直接衝向兩人,伍秒抬起獵槍,瞄都不瞄,連扣幾下扳機,幾隻小豬就倒地了。裴芒在一旁默默地看著,伍秒槍法很不錯,在沒有瞄準的情況下,可以迅速擊斃一個目標,並且再迅速轉移到下個目標。

    伍秒上前數了一下:“四隻。”說完便往獵槍裏上鐵砂子,伍秒用的是舊式土獵槍,隻能上膛五發,並且還不是子彈,隻是大顆鐵砂子,這種槍幾年前就被淘汰了,現在星國傭兵團軍隊所配備的槍械,是新式改良火槍,可以一次性上八發子彈,雖然槍械已經更新換代了,但是和印國已經用上自動式步槍比還差很遠,畢竟星國這最新改良火槍,隻能算個半自動式。

    “用槍很久了吧?”裴芒問,伍秒不比裴芒大多少,也就二十多歲,但是留著風騷的八字胡。伍秒:“那肯定,十年了,我十四歲就會玩兒槍了。”

    在山洞的最深處,一百多隻野豬正在等待著他們,在豬群之中,有一隻豬王,這已經變成魔獸了,因為他是站立的,身高超過兩米!和他身邊的野豬群一比,它簡直就是龐然大物。而兩人正是誤闖了這片森林最危險的魔窟。

    這種豬王,是時間久了,吸收了足夠的天地靈氣,便會化身為魔獸,擁有更高的智慧和更強的實力,這豬王估計有幾百年的修為了,魔獸和靈師,都是超自然力量的產物。

    剛才那幾隻小豬是派出去的哨兵(哨豬),伍秒開槍已經驚動了在裏麵的豬群。裴芒一邊走又一邊出神了,他在想著他的盔甲怎麽做?他不準備再做呀,那種兩百斤死重的鐵皮,雖然自己力氣確實很大,但是兩百斤的盔甲穿久了,依舊吃不消。裴芒還打算再買一隻義肢,義肢肯定有賣的,隻不過估計隻有印國那邊能做出來最好的,要是買國內的義肢的話,估計隻能買靈力義肢(靠自靈力來聯通義肢和身體之間的神經連接)。

    伍秒上完最後一發鐵砂子,雖然是老式的長管獵槍,但是打豬還是很容易的,二百米以內應該都能一槍擊斃,這把獵槍伍秒從他爸那兒接手的,可以算是傳家寶了,可是伍秒卻有點兒嫌棄它了,畢竟現在科技越來越先進,甚至都已經出現全自動槍械,而自己這個卻連半自動都算不上,人畢竟都是喜新厭舊的,伍秒看上了印國新推出的一款半自動步槍,雖然是印國新產的槍械,但是星國內的黑市能買到,那價格不用想,大概用四,五萬。所以伍秒每天熱衷於打獵,他想趕快掙更多錢去買新槍,而且伍秒每天還兼職在飯店裏當洗碗工。就為了更快的湊夠這筆錢。

    兩個人各想著自己的事兒,然後,兩人隻要在走過前麵的拐彎處,就會發現前方出現了一大群豬,隻不過這些豬都原地站著,沒有一個動的,連發出來的動靜聲都很小。因為這群豬都聽命於站在他們後麵的豬王!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