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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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的人多了,反而喜歡上了狗。

    這句話是我最近反複看到或者聽到的,我不知道具體出自於哪裏,但是我相信,這12個字代表了很大一群人的共同觀點。

    我想說的是,在我的偏見裏,狗的前身原本是狼,是吃肉的,食物的選項中是包含了人的。

    狗是被馴化的,是在長期和人類共處中,由人的喜好和需求被強製壓製成現在這個樣子的。這個過程以我的主觀臆測,並不是那麽的友好,換成任何一個人去經曆,隻怕都會大聲的哭出來。

    人們喜愛狗,人們也打死會咬人的狗,甚至一些沒有咬人的狗,隻是因為體型讓人感覺到受到威脅,也就被淘汰出局。還有一些更加委屈,他們原本是主人的心頭肉,卻無力反抗一些人的貪婪,被無情的送到了餐桌之上。

    主人貼了啟事,主人在街頭呼喊,主人見不到自己的寶貝,主人們流下了眼淚。

    狗,因為自己的一時大意和主人分開,他們彷徨無助,他們命在旦夕,他們成了別人的美餐,最後的呼喊,大概會是:

    主人!你在哪裏!?

    *

    *

    我養過兩條狗,一條是上小學的時候養的,名字叫虎子。一條是走出校門,進入到社會的時候養的,名字叫休休。

    上小學養的虎子,我為他寫了個作文,語文老師看了很是喜歡,她讓我在全校麵前,用喇叭念了那篇作文。

    那個時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寫作文,是一件可以給人帶來光榮感的事情。我念了自己寫的作文,因為太激動,念的不算多麽好,但是校長給了我一個筆記本,一個價值5塊錢的筆記本。在我上小學的時候,5塊錢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是將近兩個月的零花錢。

    我拿了自己手寫的作文稿,拿了獎勵的筆記本,我開心的跑著回家。

    虎子不見了,他沒出來迎接我,他的年齡不大,才剛剛半歲。父親和我去尋找了所有可能的地方,甚至為此打擾到了所有的鄰居,最後還去問了工廠的保安。

    虎子大約是被人偷了去賣掉了。

    我那個時候還小,不知道狗被賣掉意味著什麽,但是我知道我很難過。我把手寫的作文稿燒了,我把筆記本燒了。

    父親看我太難過,找了一把氣槍,就是那種可以發射鉛彈的氣槍,現在已經沒有見過哪裏還有了。他帶著我走到田野裏麵,去獵殺那些無辜的鳥。

    殺戮,是可以緩解仇恨的,也是可以緩解內心巨大的傷痛的,那是我在我那個年齡,一種糊塗的感受。

    那天我並沒有打中任何一隻鳥,我太小了,飛鳥也太小了,根本打不到。但是我打完了一盒子鉛彈,大概是一百顆。我不那麽難過了,也不那麽生氣了,開始後悔燒掉了筆記本了,它代表一種光榮。

    父親給我買了一本,雖然隻值兩塊錢,但是我不覺得比五塊錢的差多少,我拿來當了語文課的隨堂筆記本。

    *

    休休是我一時糊塗收養的一條被棄養的狗。那個時候我很年輕,剛出校門,渴望著和女性發展愛情。

    我去了健身房,鍛煉自己的體格,健身房裏來了個警校的學生,是一個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深深的吸引著我,可健身房裏並不是隻有我一個年輕人。

    有一天,她把休休帶到了健身房,說是看他自己在翻找垃圾吃,太可憐了,但是她自己家有狗,不能再養了。她問了所有和她關係不錯的人,問我們誰願意收養這條狗。

    休休流浪了應該有段時間了,他渾身破破爛爛,沒有生氣,還很怕人。就像一個不是一場聚會的主角的人,坐在了一個聚會的角落裏,生怕被人發現一樣。他低聲咆哮,他奮起反抗,幾乎就逃跑成功了。

    我答應了收養休休,因為那是個可以給這個女孩子留下好印象的一次機會。我牽著休休,走到了街上,別人看見我,看見了他,感覺我是一個很壞的主人,甚至有一個老年人,把我攔了下來,告訴我這條狗有皮膚病,要趕緊去治療,不然會死掉。

    老人的手裏牽著兩條狗,驕傲的站在那裏,像國外和王後。我和休休都受到了打擊,休休垂頭喪氣,我想把他扔掉。

    我還很年輕,沒有多大的同情心,但是既然是討好女孩子,我還是堅持把休休帶回了家。

    家裏的人看見休休,看見他破破爛爛,他們很不喜歡。我把他帶到了廁所,用洗衣服的臭肥皂給他洗澡。

    街上遇到的老人告訴我,這是一條被主人拋棄了很久的狗,他害怕人,要我當心被他咬到,可能會得狂犬病,那是會威脅到生命的。

    我拿著臭肥皂,我看看麵前這個顯得很委屈的狗,我還是把水澆到了他的身上。

    這次他沒有低聲咆哮,他隻是更加委屈,我感覺他都要站不住了,他搖搖晃晃,像一個受到極大委屈的孩子,想哭卻不敢哭的樣子。

    我很小心的把手放到了他身上。

    我摸著良心要在這裏寫下這樣一個建議,我不敢讓任何一個沒有寵物醫療專業知識的人,去做和我一樣的事情,那是一種傷害,對你自己,同時也傷害到了正被你救助的動物。

    休休很猶豫,他在思考要不要讓人類的手再次這樣親密的放在自己身上,需不需要咬一口麵前這個陌生人。我也很猶豫,要不要幹脆把這個不知道好歹的小東西,直接就這樣丟掉,因為我確實還是怕死的。

    僵持了很久,休休先做了決定,他把頭靠在了我的手上,緊緊閉著嘴巴。他告訴了我,他以前是有主人的,他知道什麽是洗澡。我沒有放鬆警惕,因為我感覺麵前這個小東西,他發了瘋,居然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忘記了流浪帶來的所有苦難,重新選擇了相信人類。

    洗澡洗的很不愉快,他破破爛爛的毛發洗出來的黑水,讓我感覺自己在洗一個蜂窩煤。他很臭,臭肥皂沒辦法了,我偷偷的用了香皂。

    因為沒有養狗的經驗,洗完澡,我就沒管休休了,我睡覺了。他渾身濕淋淋的,被我栓在了陽台上。他被我栓了整整一個晚上,沒有人聽見他發出悲鳴,也沒有鄰居投訴有狗在夜裏呼嚎。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去喂他,他開心了起來,他搖動了尾巴,他的身下有一個很大的水的印記。

    人!

    配喜歡狗嗎?!我!哪來的這種自信!?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