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順手而成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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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化作飛鳥,去了何方?
為何我再也找不回年輕時候的感覺?
多年以後,我活成了你的模樣。
……
寫完上一章,越發覺得暗墟之淵是個好人,可謂字字肺腑,可惜寫的東西沒人兒看。
開個玩笑,不信就去評論區罵我。
因為上一章寫順手了,不妨再寫一章,反正寫隨筆的好處就是隨心所欲,不需要任何大綱以及心理負擔,想寫就寫,這是一片思想的曠野。
喜歡做夢,卻總是記不得夢裏發生過什麽,印象中應該是噩夢居多,卻因為睡得太死,連嚇醒的可能都沒有,反而越發嗜睡。記憶力也不行,總是忘,連給自己提供靈感的可能都沒留下。
夜裏倒是靈感爆炸的時間段,隻是熬不得了,一不小心會升天的。
堅守著四十歲前不結婚但未必不談戀愛的大不孝信條,我熬到了二分之一的年頭,離成功還有一倍之遙;
直到那天夢見自己的暗戀對象,才知道自己是多麽愚蠢。
主要是我覺得太不科學了,太沒道理了,既然現代人結個婚要考慮這麽多條件和不確定因素,那大家幹脆都別結了,任性地打一輩子光棍吧。
自戀是世界上最持久的戀愛,如此愛一場,也不錯喔。
同性或許比較前衛咯,比較重口味不過我覺得也可以小清新的說,但貌似也是合理存在的。那個唱驚雷的不是說凡一切存在皆是合理嗎?
然後他被楊坤罵了。
然後被全網罵了。
這種罵,不是對蔡徐坤那種不明事理的黑,而是堂堂正正的懟。
我歎一口氣,心想何必,手指微微一顫,沉默而不失風度地點個讚。
懟得好!
回歸正題。
再者,我個人覺得,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實在是太土太沒效率了,活該一輩子打光棍。
我深深的知道自己大器晚成而且不願把智商浪費在和不熟悉的女人交流上,因此預言自己會單身到四十歲,這在很多人看來是荒謬的,實際上是很有可能存在的。
我討厭那些自以為什麽都懂所以不肯和你認真討論一個話題的家夥。可以有分歧,但不可以不認真,不可以不尊重。
也不喜歡那些自以為正義而把個人想法強加給別人的家夥,這種做法非要給一個形容的話,那就是思想上的強奸。
結婚是一種生存方式,可以選擇不結,大多數人會結,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子活得比較合理,但是不結又何嚐不合理了?
繁衍後代是很多人都在做的事,地球上不缺你一個人的貢獻;
至於家族觀念,有什麽所謂的呢?世上姓劉的姓張的姓王的多了去了,你沒準就是其中看不見的那一朵。
至於戀愛,我覺得這才是最主要的問題,這是一種心理和生理上的自發需求,隻不過,我在想,這種需求或許在某些情況下,能被另一種方式給取代了,而且是一種更加前衛、環保的方式。
想一想,男(女)人真的一定要女(男)人在身邊才能活下去嗎?
凡是像樣點的生活,不都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多一個人,就多一分斤斤計較,就少了點自我,不是嗎?
你或許會告訴我,人終將要成長,然後麵對這些的,每個人都是這樣。
好吧,這本來就是一個隨便的話題,我也是睡不著隨便寫寫的。
試問,這世間所有的問題都能給出一個既定的答案,那麽我們的思考和討論又有什麽意義?若總是為自己的欲望而找借口,活在一個被謊言充斥的複雜世界裏,這樣有意思嗎?
我倒不是憤世嫉俗,隻是覺得,當下的群眾需要一種理性的眼光來對待事物的變化,去真正完善自己的使命,而不是在謊言與欺騙裏霍亂無度的人生。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