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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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某一天,

    世界美的很空洞。

    人們活的很空虛,

    明明是機械時代,

    藝術卻悄然複蘇。

    為什麽複蘇?因為他們發現

    唯一能對抗孤獨的,

    不是別人也不是物品,

    而是自己的內心,

    於是他們開始創作。

    一切都很緩慢,也很單調,

    灰暗的鋼琴聲在城市整日漂蕩,

    人們走在大街上,神色空靜,

    直到有一天他們在廣播裏,

    聽見了,有人在念我寫下的這些詩,

    他們迷蒙的雙眼中,閃過一抹憂鬱。

    他們多想回到過去,

    在物質剝奪人的尊嚴之前,

    做些什麽,但過去

    就真的比未來好嗎?”

    ——

    少年慢慢醒來,眼前漸漸清晰,入眼第一眼看見的,似乎是一個佝僂的身影,隨著意識越來越清晰,他看見眼前的人是一個老婆婆,滿是皺紋的臉上隱隱透著些許凶厲之色。

    “孩子,你醒了?”那老婆婆問道。

    少年懵懵懂懂的應了一聲。

    “孩子,你叫什麽名字?”

    少年想都沒想的道:“主角。”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說出這麽一個奇怪的名字,隻是下意識的說出來了,他現在記憶好像有些混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但他現在也不怎麽關心這些。

    “真是奇怪的名字。”

    “就是,一聽就是那種以自己為中心的人,還起這種名字,想吸引別人注意麽,真是幼稚。”

    老婆婆沒說什麽,倒是四周傳來一些嘰嘰喳喳的聲音,雖然很好聽,但是語氣卻讓少年感覺不太舒服,他看見說話的人是一群身穿鬥篷的男女,都很年輕,男的英俊女的漂亮,都是二十歲到三十歲之間的樣子。

    “孩子,不用理會他們。”老婆婆冷哼一聲,轉身去忙了,少年才發現老婆婆也是和那些男女一樣,穿著一樣的鬥篷,看來他們是來自一個組織的。

    “還真是奇怪。”少年眼睛無神的看著四周,不知道該做什麽,隻好靜靜坐著發呆。

    這下那些戴著鬥篷的男女們可都坐不住了,紛紛討論起了這個名為主角的奇怪少年。

    “他看上去好像和我們差不多大,也有二十歲了吧。”

    主角想了一會,說:“我二十三。”

    “啊,這麽大了都,怎麽還沒有自己的輪廓呢,該不腦子有問題吧?”

    “我智力沒問題。”主角猶豫了一下,道。

    “那就是精神有問題了,這個年紀,不應該還保留這麽多雜質,無用的情緒,早就該拋棄了,早日成為一個健全的人,才配在這個完美世界生活。”

    “是的。”旁邊好幾個人應和那個人的觀點,其餘人沒說話但也是點點頭表示認同。

    一個人見主角依然不為所動,便拿來一個鏡子,道:“你自己看看吧。”

    主角一照鏡子,頓時愣了,連忙摸了摸自己的臉。

    原來他沒有臉,更沒有眼睛鼻子等,整個頭部隻有一個看起來像人的輪廓,其餘的地方則是一片五顏六色的混沌,就像一個不會畫畫的人用畫筆一頓亂塗一樣。

    主角又抬起頭仔細打量其他人,發現他們都有清晰好看的臉部輪廓,也有眼睛鼻子嘴巴,雖然每個人顏值長相各不相同,但他們都起碼看起來像個“人”。

    “你看,你臉上還有這麽一大塊醜陋的藍色,藍色代表善良,這是最沒有用的品質,我們早在十歲之前就舍棄了,你都二十多了居然還保留著,真是沒用啊。”一個人指指點點道。

    “對,還有這個紅色和黃色,紅色代表真誠,黃色代表溫柔,你臉上居然也有,真是太……”

    “而且他身上該有的沒有,不該有的卻一大堆,真沒救了。”

    “我感覺也是。”

    ……

    主角聽著他們的議論,才發現他們的臉上似乎隻有黑色和白色兩種顏色,黑色的是頭發和線條,白色卻不是純白,而是一種很均勻的顏色,似乎包含了一切顏色。

    “那你們臉上的顏色,代表什麽呢?”

    主角問道。

    討論暫時停止,其中一個人無比驕傲道:“我們臉上的黑色,代表我們心中對事物認知的堅定與準確,而這種白色,則代表我們對生活的包容性,這些是作為在這個完美世界裏生活的必備條件,黑色和白色越純粹,顏色越深,說明他的三觀越健康,自然會得到政府大力培養,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烏托邦麽……”少年喃喃道,於是又說:“那麽,這些顏色是生來注定的,還是可以後期改變?”

    “當然可以改變!”

    “每個人生來都是一片純淨無色,需要後天經過知識的灌溉,才會擁有自己的顏色,但小時候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什麽觀念和知識都會一股腦接收,這就導致臉上的顏色像你一樣,是混沌的,但是到了成年以後,隨著每個人的教育程度加深,就會褪去這些不必要的顏色,隻保留我們最需要的,除了基本的黑白色,還有紫色的嫉妒,灰色的自私,暗綠色的陰險等,這些能保障我們在完美世界更好的生活。”

    “你看我們每個人的眼睛都是紫色的,我們的教派是嫉妒派,算是比較吃香的一個組織了,我們看你這麽可憐,可以考慮讓你加入教會,前提是你必須學會嫉妒。”

    “這裏有一本書,是每個公民必備的手冊,能幫你更好的了解這個社會的規則,當然我們也不是白給的,你需要付出三百金幣,怎麽樣?”

    主角一臉懵逼,說實話他並不想改變自己。

    “你們在做什麽,還不快滾回去做自己的事,我們的人已經夠多了。”這時,老婆婆回來了,一臉憤怒的咆哮道。

    “老雞婆,你再狗叫信不信我打你!”一個男子氣急敗壞叫囂道。

    “找死。”老婆婆熟練的從腰帶上抽出一把菜刀就要跑過來,那個男子頓時溜了,不光是他,所有聚在主角身邊的人都走了,他們倒不是怕老婆婆,隻是不想和她在一塊,免得顯得自己畫風變低級。相比起挑唆主角變壞,還是保持自己的優雅比較重要。

    於是接下來的時間,主角跟隨嫉妒派走了一段路,發現他們做的事情似乎主要就是走在街上,看見誰就開始一頓嘴皮子輸出,想讓他們加入教會,有的人已經有自己的教會了,但完美世界允許可以加入多個教會,於是也成功被哄騙進了不少人,原本三四十人的隊伍最後變成了六七十人,而這一切依然還在進行。

    少年跟了他們這麽多天,依然是原來的樣子,沒有變成一個健康正常的“人”,他覺得沒什麽意思了,這裏的人似乎也不喜歡自己,於是便悄悄離開了他們。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