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文房四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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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聞此言,齊風與尚依內心皆是微驚。
    隻不過是來參加個比賽,順帶遊玩幾天,怎麽能有這麽大的麵子出動秋老爺子?
    不過二人很快又反應過來,不是什麽麵子大不大,人家純粹是來看望自己的孫女秋夕畫。
    由於工作緣故,爺孫倆一年也難親眼見麵一兩回,如今秋夕畫來了燕京遊玩,怎麽可能不去見見自家爺爺呢?
    隨著紅旗轎車平穩的行駛,一行人很快來到一家古色古香,裝潢精致的酒店。
    名為‘山外樓’,不算特別有名,但也是比較上檔次的中式古風酒店。
    “畫畫,老爺子應該要晚飯時間才有空,你們先安頓好,自己在市裏轉一轉吧。”
    “好,董叔慢走。”
    送到酒店後,董叔準備先行離開,畢竟他沒有多少閑暇時間,跟年輕人黏在一起也不合適。
    然而剛走兩步,他忽然又掉轉回來,抬手道:“對了,房間我來開吧,我事先給你們預約過最好的房間。”
    三人都是點頭沒有異議,這樣一家酒店,沒有事先預約大概率住不進高檔的房間。
    董叔走到前台剛掏出手機,突然似笑非笑道:“畫畫,我是開兩間房,還是三間?”
    “......”
    “三間!”
    秋夕畫先是一愣,反應過來後不由得羞紅了臉。
    董叔所謂的預約好房間,恐怕隻是被爺爺吩咐借機打探一下她與齊風發展到什麽地步吧?
    不用懷疑,這就是她爺爺平日裏的作風。
    董叔臉不紅心不跳的,無事發生般給三人開好房間,然後樂嗬嗬的轉身離開。
    “真是的......”
    秋夕畫內心本想吐糟兩句,忽然又感到有些落寞。
    說實話,要是齊風對於這段關係主動一點,說不定兩人真的那啥那啥了。
    然而齊風的態度至今還不明了,那根發絲的主人也還沒給出一個解釋。
    “畫畫,你怎麽了?”
    “沒什麽......”
    安頓好後,三人對於去哪兒玩有不同意見。
    尚依想去天安門逛逛,秋夕畫想去故宮博物館。
    齊風則是表示隨遇而安,哪兒近去哪兒,以免到時候太遠趕不上秋老爺子的飯局。
    天安門與故宮距離很近,本該少數服從多數去故宮那邊,然而二女最終還是聽取了齊風的意見。
    反正時間還有挺多天,三人也沒其他急事,今天就先在最近的潘家園舊貨市場轉轉。
    潘家園,這是帝都燕京乃至全國最大的舊貨市場,古物書畫,文房四寶,應有盡有。
    齊風好歹也算書法愛好者,來了那就得淘點好的紙筆硯墨回去。
    到了潘家園,三人都快被擁擠的場麵驚呆了。
    如此大的場所,卻是人滿為患,嘈雜不堪,看起來就像是真正的菜市場。
    隻不過,攤主們吆喝的不是蔬菜瓜果,而是一件又一件價值不菲的古物。
    “畫畫,咱們走緊一點,可別走丟了。”
    麵對嘈雜的場所,齊風難免會擔心坐著輪椅的秋夕畫。
    秋夕畫嘟了嘟嘴,不是很服氣道:“小風老師又來了,我不是小孩子,就算一下走丟也能再跟你聯係上呀?”
    一行人好歹身處全國治安最好的燕京,身處政治、文化的經濟中心,不至於在這裏發生危險。
    “好吧,尚依同誌,你也替我看好畫畫。”
    “放心,有我在,沒意外。”
    尚依笑了笑,滿臉淡定。
    這番交流過去沒多久,三人便在茫茫人海走散了。
    沒辦法,人太多了,隻要誰稍微停住腳步駐足觀望攤位,便有可能直接看不到人。
    齊風無奈隻能一個人閑逛,就近攤位尋找自己想要的文房四寶。
    修複文物、考古、曆史學術,對他來說是工作,所以自然接觸的更多。
    書法雖不是工作,但也是他鍾愛數十年的愛好,重生歸來都快有點荒廢了。
    逛了一圈後,一個專賣毛筆、宣紙的攤位忽然吸引到齊風的注意。
    攤位老板拿著一根毛筆,正在賣力向麵前一位女孩推銷。
    而這位女孩,竟讓齊風有種當初第一次見到秋夕畫的感覺。
    隻不過,這位女孩帶著鏡片很厚的黑框眼鏡,相貌隻能勉強算中等,整體更偏向書香文墨,沒有秋夕畫那種清冷出塵的氣質。
    “同學,我這可是清竹管蘭亭賞狼毫筆啊,隻收你三萬,真不過分。”
    “錯過我這家,其他地方可就買不到了。”
    攤主明顯是忽悠老手,一張嘴嘰裏呱啦幾乎沒停過。
    女孩接過毛筆仔細端詳,仍舊搖擺不定的模樣。
    “我聽爸爸說過,狼毫筆是好東西,但我總感覺......”
    “對,那可就對嘍,狼毫筆是最好用的毛筆之一,筆力勁挺,就算是初學者也能很好的把握節奏與力度。”
    女孩雖然看著頗有學識,但對文房四寶顯然是外行,很快就被攤主三言兩語忽悠住了。
    正當她要掏錢買筆時,旁邊的齊風終於看不過去了。
    他上前兩步,出言打斷道:“姑娘,別犯傻,這根清竹管蘭亭賞狼毫筆明顯是假貨。”
    聽聞此言,女孩下意識抬頭看向齊風。
    這一眼,忽然讓她愣在原地,目光怔怔看著齊風。
    攤位看向齊風,眼底先是閃過些許冷意,而後又扯出笑容道:“這位小哥說笑了,清竹管蘭亭賞狼毫筆,當然不是真的,真品是乾隆老爺的禦筆,現在還在故宮博物館放著呢。”
    “我這跟筆,隻是清代采用......”
    “不,老板,我的意思是,你這根本不是狼豪筆。”
    作為行內人,齊風已經不想吐糟這是什麽清代的,但這壓根連狼豪筆都不是。
    “狼毫筆,是按嚴格的要求拿黃鼠狼尾巴毛做成,表麵呈現嫩黃色或黃色略帶紅色,有光澤。”
    “而你這根......”
    說到這裏,懂的都懂,齊風不想把話說的太難聽,讓攤主下不來台。
    攤主這根‘狼毫筆’,色彩雖是黃色,卻沒有半點光澤,根本就是拿著鼠毛仿造的劣等品,價值不到三百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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