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書 卷三十八 鄧灼 冉垕 薛楚 薛臻 嚴南傳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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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灼,字文熾,東郡濮陽人。伯父迢,秘書台令。

    永弘二年,起家為著作郎。八年,遷工部員外郎。十年,轉戶部員外郎。永慶五年,為禮部侍郎。高隆二年,為秘書台令。灼尚言談,在官惟靜守而已,事多付他吏,然以門閥高資,轉擢頗疾。

    高隆四年,丁父尤。七年除服,而哀毀成疾。泰盛三年,丁母尤。天正二年,起複為秘書台令。六年病卒,時年六十五。子兆,別有傳。

    冉垕,字雲殿,京兆霸陵人,叔父濤,司徒。垕少好交遊,頗與名門貴士相善。年不弱冠,舉為溫令。永弘六年,得為馮翊太守。八年,又轉扶風太守。

    永慶二年,拜為京兆尹。時太子宇方臨雍州,垕遂為之佐謀,厘定庶政,特得人和。七年,征為禦史大夫。高隆二年,遷禦史台令。

    垕在禦史台,專黨親名門,排抑寒士,凡資第高顯者,莫不讚揚;有寒門低微者,無不彈劾,以是門閥親之,而庶士憾恨。

    時尚書台令朱詹、中書台令楊運皆以寒門為台相,垕頗忌之,屢尋織纖之愆,或強理為辭,連章彈之,穆宗初不以為意,後意稍移。

    時並州刺史虞晃卻胡於北邊,出擊破之,垕以並州刺史虞晃擅為調兵,彈晃。尚書台令朱詹以為將帥者,君命有所不受,可臨時變機。垕執曰:“彼若在外,自可隨時製宜,然其發兵出師,始定謀於州府,非決機乎戎場,豈刺史可以斷征伐邪?”初,垕子河東太守由嚐於河東圈山水而為己業,晃執而收之,故垕有此劾。帝下朝堂議,門閥重臣以與垕為親黨,多讚合垕者,於是免晃。垕又諷吏部以由為並州刺史。垕之結黨營私,多此類也。

    六年,垕又以尚書台令朱詹多失法度於朝堂,劾之,其詞多誆實偽造也,然公卿多附議,以是詹免。

    天正元年,垕得拜為尚書台令。七年,從征韃靼,沒於陰山。時年六十五。子由,別有傳。

    薛楚,字正德,河東襄陵人,叔父監,中書台令。永弘三年,起家中書令史。七年,為中書舍人。永慶四年,為中書侍郎。八年,為吏部侍郎。

    高隆二年,拜吏部尚書。既為吏部,專典選舉。楚與禦史台令冉垕黨附,以是互為表裏,賄賂公行,選舉陟黜,鮮以國法,時人曰:“薛公喜爾使上天,冉公惡汝教下地。”(注曰:楚為吏部尚書,可舉人為官;垕為禦史台令,可劾人入獄)穆宗微知其事,而不嚐有製。

    泰盛二年卒,時年四十八。

    薛臻,字沉備,魯郡薛縣人,祖父永,戶部尚書。少喪父母,繼在叔父家,乃發奮讀書,欲光揚門楣。永弘四年,起家為卞縣令。

    八年,征為著作郎。十年,為戶部員外郎。永慶三年,為戶部侍郎。臻在職敏練,戶部稱道。

    高隆二年,拜戶部尚書。時冉垕、薛楚柄權,欲與之結,臻初不欲黨垕等,後見厥勢炙手可熱,遂與之比交(注曰:戶部雖掌財權,不能與吏部、禦史相倫也,以是事之)。

    五年,尚書台令朱詹上策以為當於邊地廣開屯田,移民實塞,密置烽火,多調強兵。冉垕諷臻駁之,以為韃靼不足為患,瓦剌常懷教化,邊疆無憂,事遂寢。

    天正元年,為中書台令。七年,從征韃靼,死於陰山。

    嚴南,字德君,魯郡卞縣人,從祖父靖,開府儀同三司、汝南郡公。永弘三年,舉為郡主簿。八年,擢為魯郡太守。

    永慶三年,征為侍中,動止合禮,光宗重之,每以為當時才俊,嚐與穆宗言曰:“嚴侍中者,朝士禮法之標榜。”高隆二年,為禮部尚書。

    時朱詹、楊運為台相,南自以門閥高第,恥居二人之下,常與妻妾言曰:“朱楊何來豎子,敢青旗赤車!”(注曰:秦製,四台令出行儀仗,青旗赤車)六年,遂上書稱尚書台令朱詹屍位素餐,乞免之,垕又劾詹,遂免之。

    泰盛四年卒,時年五十一。

    史臣曰:穆宗之時,門閥墮落,賴其資第,坐至公卿。鄧灼虛靜,尚不為愆;至於冉垕、薛楚,結黨排貳,進同彈異,愛私者擢拔,忌恨者黜抑,遂使綱紀混亂,政序衰頹,東都之浸羸,此輩不能辭責也!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