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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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賣你一天撐死了十斤八斤,最多賺個七八塊,還要跟地痞混混打交道,
    批發可是百斤起步的,找對了人五分鍾就能錢貨兩清.......”
    李野給郝健現場講起了生意經,不到幾分鍾的功夫,郝健的眼睛就賊亮賊亮的放光芒了。
    八十年代末在大天朝興起的各種批發市場,摧生出了不知多少的“富貴人家”,其典型的代表就是《雞毛飛上天》的故事發生地。
    這些批發市場直到很多年之後還有著很強的活力,所以事實證明,批發是比較容易實現的賺錢途徑。
    省城距離清水縣不過四十公裏,人口眾多,有著足夠的中高收入群體,是一塊正在等待開發的潛力寶地。
    麻糖雖然是不起眼的小零食,但卻符合了開拓市場渠道和資金原始積累的所有要求,所以李野才選中了郝健,讓他頂在外麵替自己試水。
    郝健已經心動了,但他沒有盲目答應李野,而是說出了自己的難處。
    “兄弟不瞞你說,我家裏很需要錢,我也願意去省城闖一闖,但我沒本錢啊!”
    郝健平日裏最多就倒騰一盆麻糖,二十斤撐破天了,本錢五六塊,營業額十幾塊,想要幹上百斤的批發生意,他拿不出那麽多錢來。
    李野想了想,問道:“你缺多少本錢?”
    郝健咬咬牙,道:“至少需要五十塊,還得有一輛自行車。”
    說出這兩個要求之後,郝健心裏是忐忑的,他很害怕李野會一氣之下一走了之。
    畢竟算一下一百多斤的麻糖成本就知道,郝健提出這倆要求,基本上代表著他自己一毛不拔。
    但是李野卻道:“那你抓緊時間去省城吧!感覺可行的話就來縣二中找我。”
    郝健眼看著李野撂下一句話就走了,好半天都沒愣過神來。
    【他這是......同意了?】
    郝健還是有些不相信。
    如果是在一個小時之前,郝健還把李野當成一個好哄的“孩子”的話,那麽現在他心裏是一點小瞧的心思都沒有。
    李野先帶著郝健拿回麻糖,然後給他講解了“批發”的概念,然後又給了郝健五塊錢的“活動經費”,
    這一連串的決定幹脆、果斷、利落,讓郝健感覺自己麵對的不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而是村裏那個一言九鼎的村長。
    愣怔了半天,郝健才晃過神來,迎著寒風往縣醫院走去。
    他要先給家裏孩子拿藥,反正手裏有錢了,幹脆先多拿幾瓶,花個一兩塊再說。
    郝健從來就不是一個迂腐的人,雖然還是有些不明白李野為啥這麽相信他,但是也隱約有些猜測,自己身上肯定有李野需要的東西,有值得李野利用的價值。
    你敢用我,我就敢花,
    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你還能咬死我咋滴?
    反正我不虧。
    。。。。
    這邊郝健覺得不虧,那邊李野也覺得滿意。
    郝健隻算計了財務成本,感覺這樁合作是李野吃虧了。
    但李野卻更全麵的算計了人力成本,和更重要的危險成本。
    這年頭搞個體還是有風險的,他打算把郝健培養成代理人,自己隱身背後,萬一出了什麽問題,也有個轉圜斡旋的餘地。
    李野知道郝健是個“奸商”,但他們這種“創業型”的生意,需要的不是老實本分的忠厚黃牛,恰恰是有野心、有膽量的衝殺悍將。
    在這年頭不怕你有野心,就怕你不敢幹,隻要你“幹”了,就邁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
    至於以後郝健是否能受李野掌控,那都是後話了,想賺第一桶金,總要邁步嚐試不是?
    回到縣二中,李野直奔自己的宿舍。
    到了宿舍之後,他從枕頭裏麵的棉絮之中,掏出了一遝鈔票,數了數一共一百零五塊。
    這是現在李野能動用的所有資金,大部分是他這幾個月省下來的。
    畢竟以前有個陸景瑤,兜裏存不住幾個錢。
    現在家裏每月給他三四十塊,一頓兩個菜每月才十幾塊的飯錢,兩天一包大前門一個月才六七塊,
    這會兒又沒有氪金遊戲,怎麽花都花不完,根本花不完。
    可真要是跟郝健啟動去省城的賺錢計劃,這一百多塊的“巨款”,可就不怎麽夠用了。
    前期小打小鬧的本錢應該夠了,後期要是多元化搞點兒別的,甚至指派郝健南下趕潮鬧海,沒有個萬兒八千的資金根本玩不起來。
    【先這樣吧,賺個零花錢也不錯。】
    李野想了想,也沒有太著急,他的基本要求是在明年考上大學之前,能賺夠讓自己舒服生活的錢就可以。
    腰纏十萬貫,騎鶴下揚州,有錢的大學生活和沒錢的大學生活之間的區別,他上輩子是品味的夠夠的了。
    。。
    下午,李野剛進了教室,就看到夏月身邊圍了一圈的人,其中還有不少是外班的,一個個激動豔羨,很不正常的樣子。
    李野瞟了幾眼沒在意,但走到座位上坐下之後,夏月卻意有所指的說起怪話來。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知識青年,一定要用自己的知識,去創造美好的生活,十年寒窗,凝聚了我們的奮鬥精神,給予了我們自豪的力量.......”
    “我們絕不能像寄生蟲一樣,倚靠自己的父母、家庭,享受著優越的物質還不滿足,在精神上也淩駕於同學之上........”
    李野冷冷的抬起了眼皮,剛好跟夏月挑釁的目光對上,當即就明白她是在指桑罵槐。
    隻不過也許是李野的眼神太犀利,也許是最近夏月被李野給整怕了,她隻跟李野發生了零點幾秒的眼神接觸,就扭頭看向了別處。
    這就跟一隻脖子上套著一根繩兒,汪汪汪叫的賊歡的小泰迪,突然看到了一頭“老實巴交”的中華田園犬,瞬間感覺被壓製了一樣。
    但夏月的一番話,卻引起了周圍許多人的共鳴,七嘴八舌的附和起來,讓李野感覺有些可笑。
    十年寒窗,確實是值得肯定的,但家庭條件,也不能是被人鄙棄的。
    無數的寒門學子憑借自己的努力,成為富一代,那麽他們的下一代,就不應該心安理得的花他老子的錢嗎?
    理性的看待問題,不斷彌補自己的短板,才能超越那些先行者,把前浪拍死在沙灘上。
    人窮誌不短,關鍵在“誌”,而不在窮。
    李野沒心情跟他們打嘴仗,夏月她們又沒指名道姓的,費勁踩那狗屎幹嘛?
    但他還是想知道事情的原委,就問同桌文樂渝是怎麽回事兒。
    文樂渝撇了撇嘴,道:“陸景瑤給夏月寫信,顯擺自己發表了一篇詩歌,賺了五塊五毛錢的稿費......她以前花你的錢多了,掙這一回錢就覺得自由高尚了........”
    “稿費?”李野有了豁然一亮的感覺。
    “嗯,才五塊五?”文道,聽起來頗有安慰的意思。
    但李野的心情卻不一樣了。
    對哇,我可以賺稿費呀!
    文抄公這個套路俗不俗?
    俗,忒俗。
    賺稿費這個模式爛不爛?
    爛,忒爛。
    但不可否認的是,賺稿費在這個年代,是最直接、最簡單、最有效,而且還沒風險的賺錢手段。
    不用跑腿,不用外出,不用對客戶點頭哈腰,隻要一紙一筆,腦子裏有故事就可以換錢。
    李野感覺靠譜,尤其是現在郭嘉剛剛明確了稿費標準。
    其實真要認真討論起來,大天朝的稿費,一直是下降的。
    像魯迅時代憑稿費成為名人的事兒就不說了,就是77年之後,憑稿費過活的作者們也都經曆了一個很滋潤的春天。
    77年,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發布《關於試行新聞出版稿酬及補貼辦法的通知》,規定了作者稿酬為每千字2—7元。
    80年,國家出版局d組製定了新的稿酬標準,提高到了千字3—10元,以後的十多年之間,作者稿酬都是“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的方式。
    而到了84年,這個標準再次提高,到了每千字6—20元的水平。
    在這個每斤豬肉不到一塊錢,大米兩毛多一斤的時代,這個稿酬標準是極高的。
    想想吧!一個工人每月工資才三四十塊,也不過對標作者幾千字的稿費而已。
    八十年代的萬元戶多麽稀缺?對標後世,怎麽著也算中產階級的水平吧?
    但很多作者隻憑兩本書,就能達到這個標準。
    可是到了後世,“作者”都幾乎跟“清貧”直接對等掛鉤了,可見差距到底有多大。
    當然了,這個時代的刊物數量不多,出版社的書號也少,作者想要發表文章、小說還是有難度的。
    可這個難度對李野來說......最多隻是有“一點點”難度而已。
    上輩子李野在業餘時間,寫過網文賺過稿費,寫作套路和閱讀積累,那都是足夠足夠的。
    就現在這個港、台二流武俠都能橫著走的年代,後世那些套路新穎的精品網文,拿出來還不是嘎嘎亂殺?
    別瞧不起網文,網文和武俠都是通俗文學,網文還是在武俠爽文的基礎上發揚光大的,
    那些精品網文作者也許不如古梁金,但跟其他武俠作者絕對可以比一比。
    而且在《射雕》出世的時候,武俠還不是不被主流文學承認?但還不是風靡大江南北?
    【嗯,《鬥破蒼穹》多少字來著?是不是有點超前?《尋秦記》?還是超前?】
    【那《潛伏》怎麽樣?夠符合時代背景了吧?】
    李野拖出一遝信紙,開始羅列分析最符合這個時代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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