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抱歉,忘了自我介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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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野先生,請你不要那麽激動,我們今天是來解決問題的,不是來互相詆毀的。”
向小斌的臉麵掛不住了,他也是一號人物,今天還坐在主位,本來應該控場的,現在卻被李野砸了場子,太丟人了。
但是李野卻厲聲問道:“你還要替這種人來調解嗎?你們還要為了一個自私自利,拋棄國家,眼裏隻有自己的利益,幫著海外公司打擊本土企業的強盜辯解嗎?”
向小斌愣了愣,也來了火氣:“我說李野,你不要亂給人扣大帽子,林秋豔哪裏拋棄國家了?她現在不是在內地工作嗎?不是為了內地的發展做貢獻嗎?”
李野好笑的道:“她是給海外公司打工的,人家拿的是燈塔護照。”
“.”
李野環顧一周,輕笑著道:“李大勇跟林秋豔分手的那天,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的已經在港島發表,稿費都是以外幣計價的,所以我手裏有外匯,
李大勇那天來找我拿外匯,說送給自己的女朋友出國留學用,我給了他一千美元,但是一夜之後,他從你們學校一路跑來找我,又把錢還給我了,”
“我問李大勇為什麽?李大勇說他問了林秋豔一句話,林秋豔沒有正麵回答,你們知道是什麽話嗎?”
李野停頓幾秒,然後說道:“李大勇問林秋豔,她留學畢業之後會不會回國聽從安排,林秋豔沒有肯定的回答自己會回來,然後現在大家看到了,她果然沒有回來。”
李野挺直了腰板,正色道:“我和李大勇在考大學之前就約定過,要在內地幹一番事業,要為內地的崛起騰飛盡一份力量,對於貪戀海外繁華的人,一律絕交,
所以李大勇跟林秋豔的分手,拒絕調解恒樂公司的代工合同,於公於私都天經地義,不容指摘。”
“.”
向小斌就算再巧舌如簧,也沒辦法跟李野爭辯了。
大家這會兒都羨慕海外的繁華,但嘴上可不能承認,因為這是大義所在。
林秋豔是回來了,但她是為誰回來的?回來又幹了些什麽?
包間裏有幾個同學已經想走了,他們可不願意因為林秋豔的誤導,而得罪了李大勇這個未來潛力股。
“回來了,又怎麽樣呢?”
一直沒說話的陳菊茗終於開口了,她的道行明顯比林秋豔要高,到了這個時候都語氣平靜,神態從容。
“我也是公派留學生,我畢業之後回來了,也服從了安排服從了分配,但最後我還是走了,大家知道為什麽嗎?”
陳菊茗動情的道:“因為我看到了內地的不公,在內地的機關單位裏,上麵根本不在乎你能力強不強,努力不努力,他們隻看你順從不順從,聽話不聽話,”
“我入職一年,完成了單位三年都沒完成的任務,但是當我準備提升的時候,卻被關係戶排擠,被領導訓斥,訓斥我不顧大局,自私自利.”
陳菊茗看著李野道:“自私自利,這個詞是那麽的熟悉,那麽的刺耳.我就想問一句,我們生而為人,為了自己奮鬥有錯嗎?”
“同學們,我在海外八年,所見所聞無不在提醒著我,我們的製度有問題,
我們明明是滿腹抱負的天之驕子,卻被那些守舊的管理者壓迫,說你行你就行,不服不行.這不是一個講道理,講法律的世界。”
李野不得不佩服陳菊茗了。
她這些話如果放在後世,那大家也就是一笑而之,但是落在八十年代的大學生耳朵裏,卻可以激起強烈的共鳴。
經過前麵十幾年的停滯,八十年代初的這些大學生可謂是滿懷抱負的一代人,他們迫切的想要打破常規,讓自己所學知識發揮最大的價值。
但是大部分大學生在單位上,並沒有自由發揮的天地,上麵太多的人還在排隊,怎麽可能那麽快就移交權利給你?
陳菊茗又道:“寶莉兒服裝的廣告,是通過第一電視台播放的,既然官方的電視台沒有反對,那就是不違法,既然不違法,又何來惡意踩拉?這隻是尋常的商業競爭手段而已,很正常”
“至於恒樂服裝公司的代工合同,更是雙方蓋章生效的,按照國際慣例,隻要合同生效,就應該履行契約,風華服裝的行為才是不講道理,才是違法.”
“如果這是在燈塔那樣的文明國度,是可以索要三倍賠償的,但我們現在隻是希望可以和解,到頭來卻要落一個人人唾棄的下場嗎?”
“.”
向小斌等人都看向了李野。
老百姓會習慣性的支持道德,知識分子會本能的支持法律,陳菊茗又把他們給拉了回來。
林秋豔幹的事情不合道德,但是卻合法。
但是李野卻不緊不慢的道:“你當年之所以從羊城的單位離開,不是被排擠,更不是被迫害,
是因為被人舉報查實惡意搶注風華服裝的商標,道德敗壞不符合我們國家公職人員的品德要求。”
陳菊茗豁然色變:“竟然是你們舉報了我?”
李野嘴角勾起了邪氣的笑容:“你承認了?”
“我”
陳菊茗剛要罵人,卻發現周圍的人都看向自己,眼眸裏全是熊熊燃燒的八卦。
原來你們姐妹倆早就跟風華服裝有仇啊!怪不得寶莉兒要踩拉風華服裝,原來是你的原因哇?
這個錯綜複雜的因果關係,可太有嚼勁了。
陳菊茗氣的喘氣都不順暢了。
她的命運,就是從被人舉報而改變的。
被人舉報之後,陳菊茗丟了羊城的工作,跟姓曹的不清不楚的搞到了一起,然後去了燈塔,沒兩年就守寡,再然後又入股寶莉兒,到了現如今破產的邊緣。
如果沒有當初的舉報,自己這會兒早就升上去了,當年那些不如自己的同事現在都是處長了。
現在粵省的外貿是個什麽光景?羊城那邊的外貿處長是個什麽權勢?
當年被領導壓迫的時候陳菊茗心裏罵娘,但要是讓她去壓迫別人,她也是咩咩叫爽啊!
陳菊茗好不容易平順了氣息,堅定的辯解道:“我注冊風華商標也是合法的,你們想要拿回去,就應該找我談,而不是應該卑鄙的舉報我.”
李野哈哈大笑道:“你搶人家的東西還有理了?強盜要搶我的東西,我不能反抗,還得乖乖的高舉雙手還你以來搶嗎?
既然我反抗了,你還要規定我按照你的規矩反抗?不能偷襲不能拿槍隻能跟你耍嘴皮子?”
陳菊茗咬著牙齒,恨不得當場撕咬李野。
她知道今天不會有什麽好結果了,自從看到李大勇帶著李野進來,她就知道要糟,因為李野在燈塔的時候,她就知道李野的厲害。
本來她的計劃是讓林秋豔打感情牌,拿捏住李大勇之後,就可以得到破局的機會,但哪知道不但林秋豔不爭氣,還碰到了李野。
男人都是褲襠裏思考的玩意兒,一個初戀在他心中的地位多麽重要,操作好了的話完全可以逆轉,但是現在.不可能了。
因為人設垮了。
姐妹倆本來是精奢包裝的海外精英,回國之後吸引了周圍朋友同學的羨慕追捧,大家群策群力各種幫忙,此路不通換另一路就是了,
但是人設垮了,沒有觀眾了,你演技再好,誰來給你鼓掌?
但是林秋豔好像還沒有這種意識,跳起來幫表姐幫腔:“那你們也應該講道理,我的所作所為是合法的。”
李野指了指腳下,沉聲說道:“講理不講理,不隻是在那個理上,也在講上,要看看是誰在講,在哪裏講,怎麽講,這裏不是燈塔,是內地,就要按內地的規矩講,
你在燈塔看那些老黑想搶人家的東西,是不是要看看人家手裏有沒有槍,你想搶別人的東西,難道不先看看人家夠不夠強壯嗎?”
“你們想踩著風華服裝上位?你惹錯人了。”
“.”
林秋豔雖然有初代版小仙女的精神,明知自己不占理都敢逆行硬鋼,但是現在麵對氣場全開的李野,也被震懾的說不出話來。
就是李大勇和王堅強也很驚訝,他們沒想到整天讓他們“克製”的李野,竟然還有這麽霸道的時候。
講理,不在理,而在講,這是什麽神仙台詞?
林秋豔啞火,陳菊茗卻又開口了。
她臉色冷峻的道:“既然你們不想和解,那我們就法庭見吧!但不是內地的法庭,是燈塔的法庭,”
“看你們知道的這麽多,那麽應該能聯係上郝總經理,你告訴郝健一聲,我們會在燈塔起訴的,我們會向全世界證明,風華服裝不是值得信任的公司,
到時候風華服裝並購寶莉兒的行為將會無效,這位李野先生既然那麽懂燈塔,就應該知道不但風華服裝之前投入的錢會全部打水漂,也會惹來比你們更強的對手,把你們吃的渣都不剩。”
“.”
李大勇和王堅強都看向了李野,因為他們分辨不出這些話的真假。
李野站了起來,淡淡的道:“話我一定替你帶到,你現在就可以準備律師費了,最好不低於五百萬美元,要不然怕你連個水漂都打不起來。”
陳菊茗的眼神頓時黯淡了下去。
她說的那些話在燈塔確實可能變成現實,但她卻做不到。
先不說天價的律師費,就她這身黃皮膚,也沒有上桌的資格,隻會成為別人兩頭通吃的食物。
。。。。。。。。
李野領著李大勇和王堅強走了,包間內的氣氛在短暫的壓抑過後,慢慢的又活躍了起來。
“李大勇指望不上,咱們還可以找別人,秋豔你們手裏有合同怕什麽?咱們找司法界的同學朋友幫忙,我就不信還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對,我有個朋友的叔叔就是司法係統的,級別相當高,我回去之後就找他幫忙,一準成”
林秋豔也打起精神,端起酒杯道:“多餘的話我就不說了,大家能在這個時候幫忙,我林秋豔必有所報。”
“你放心,咱們這麽多人,一個人就是一條路,多想想辦法,一定能解決的.”
“.”
一時之間,大家七嘴八舌的互相鼓勁兒,包間內的氣氛又慢慢的熱鬧了起來。
但是陳菊茗的心卻沉了下去。
整天耍嘴的人,最清楚同類人有多大的本事,剛才都不敢吱聲,這會兒吹什麽牛皮呢?
就在這個時候,外麵卻有人敲門進來了。
郝健就站在門口,對著林秋豔和陳菊茗笑道:“剛才有人給我帶了句話,說你們要在燈塔起訴我,話我收到了,
不過我也給你一句話,你涉嫌職務犯罪的事兒,我也正準備起訴呢!”
“.”
包間內的人都愣愣的看著郝健,沒有回過神來。
郝健說完之後也沒停留,轉身就往外走,不過好像忘了什麽,又扭頭回來。
“抱歉啊!好像忘了自我介紹了,我叫郝健,風華服裝的總經理。”
“.”
寂靜,壓抑憋悶的寂靜。
李野的氣場不小,郝健的氣場更強。
現在的郝健手下超過十萬職工,間接影響的人更是不知道多少,平日裏什麽科、什麽處想跟他見個麵都不容易,那氣場能弱得了?
所以直到郝健走了好意一會兒,包間內才有人打破了寂靜。
“如果他就是郝健,那李大勇是誰?”
“.”
沒人能夠回答。
剛才郝健、靳鵬是跟著李大勇一起來的,所以大家當時就認為走在最前麵的李大勇是“主公”,把郝健當成保鏢或者司機了。
可現在倒好,人家是郝健。
自己這邊千方百計的想辦法找路子,希望可以幫助林秋豔解決困境,誰能想到一個“沒有座位”的人,卻是動動嘴皮子就可以辦事兒的人。
你到哪裏說理去?
尚小斌無奈的問林秋豔:“秋豔,你沒見過郝總經理嗎?”
林秋豔失魂落魄,嘴裏滿是苦澀。
原來李大勇今天來,是給了自己機會的,畢竟那個李野說了,隻要合同合理,就可以商量。
那如果自己剛才低頭認錯,自罰三杯,再給李大勇擠出幾個笑臉,是不是就不用再尋求其他辦法,甚至還可以再提幾個小要求,把父親的公司繼續壯大?
【我剛才,為什麽不求求他呢?】
【屁,憑什麽求他?他就應該去死!】
林秋豔,第一次生出了求李大勇的念頭,但很快就被自己扼殺了。
她林秋豔的祈求有多珍貴?他李大勇也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