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夥長野豬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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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間圍獵,不是人決定的。
    決定規則的是野豬。
    因為野豬十分狡猾,它們的習性便是喜歡夜間行動。
    而且極其貪吃。
    世俗界的野豬,便是如此。
    它們喜歡成群結隊的出動覓食。
    大多時候十幾、幾十隻一群,一畝地的莊稼不過兩三個時辰就會被夷為平地。
    被野豬糟蹋過的田地,什麽都不會剩下。
    這是因為野豬是一種雜食性動物,什麽樹皮草根、蛇蟲鼠蟻,見到什麽吃什麽。
    比陳夥長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匱乏的時候,即便是隻是吃地上幹枯的樹葉也能存活。
    過分的是,它們的繁殖速度還很快。
    一年兩胎,一胎少了五六隻,多了十幾隻。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來,就能形成一個大的野豬群。
    山豬洞圍獵場,不止在靈幽小洞天這一處。
    是河北道隻有這一處罷了,大唐境內卻有十幾處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級。
    有些高品階的圍獵場,甚至被視為豬妖和人族的爭鋒之地。
    除了山豬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獵場同樣存在,隻是數量沒有那麽多。
    所謂狩獵場,獵人和獵物的角色,從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優勝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題。
    不過靈幽小洞天內的山豬洞有獵場,是品階最低的一種,所以對於人族修士來說,出現生命危險的可能極低。
    這類獵妖場屬於大唐和妖族達成協議的一部分。
    妖族開放這樣的狩獵場給人族,一是為了賺取一定的糧食和修行資源,另外也是為了消耗種群中多餘的一部分,
    大唐會同意,當然也有自身的考慮。
    備戰,練兵,以合理的可控製的範圍內,消耗妖族的數量。
    否則,妖族很可能會選擇對大唐發動獸潮襲擊,來消耗低階族群,掠奪人口土地和糧食。
    對於它們來說,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後者隻是順帶。
    十萬大山養不了那麽多的妖族。
    妖族千萬年來有自己的生存規則,它們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則。
    優者獲得更多,劣者連活著都不被允許。
    因為它們活著會耗費族群的資源。
    就像靈幽小洞天此時的這場圍獵。
    在這裏活下來的野豬精,回到本族之內,就可以獲得比之前多數倍的資源和培養,直到進入下一個品階的狩獵場。
    死在其中的則會成為修士們的口中之食,剩下的會被白馬山莊收購,販賣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讀書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這就是一場博弈。
    大唐什麽時候做過虧本的買賣?
    哪怕隻殺死一頭野豬精,消耗對方實力的目的就算達到了。
    付出的糧食和有限的資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豬精被獵殺的越多,大唐就賺的越多。
    兩百到三百之間的八到九品的野豬精,兩百到三百以內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會在這裏進行一個月的獵殺與被獵殺的遊戲。
    看似人族在品階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階的差距,卻被體型和天賦神通輕易的抹平了。
    而且雙方都不是單打獨鬥。
    野豬精比修士們所差的,可能隻有靈智了。
    可是在絕對的實力麵前,智謀並不一定能決定結果。
    所以,不能讓野豬精占據絕對的實力上風。
    劉一勇讓軍卒們從四個方向去搜尋野豬精的蹤跡,而且是六人一隊,就是因為六個人對付一頭野豬精剛好,碰到落單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結隊而來的,就要及時退回來,一百多號兄弟們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隊旗在,就是為了傳遞消息方便,也是為了不要離開的太遠,不然被野豬包圍了退不回來,那就成笑話了。
    有些軍卒沒有見識過野豬精的厲害,搜尋的時候躍躍欲試,甚至想著獵殺一頭給隊正看看他們的本事。
    結果真碰上,就開始罵娘了。
    他娘的野豬精,卑鄙!
    驚人穿甲胄!
    所謂的甲胄,不是說野豬精富裕到穿戴了靈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連凡鐵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說魁梧如小山般的野豬精,身上有一層類似盔甲的東西。.
    為了應對野外惡劣的環境,野豬身上會長出又硬又長的毛發,這樣能很好地保護它們在密林山丘中橫衝直撞而不被外物刮傷劃傷。
    它們還會去蹭鬆樹。
    讓鬆樹的鬆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們還很喜歡在泥坑沼澤中打滾,就這樣蹭一點兒樹脂,粘一點兒泥坑裏的黏土。日複一日,年複一年,反反複複的混合加工。
    時間一長,野豬身上就像披了一層又厚又結實的盔甲一樣,刀剁不動,槍紮不進。
    所以百姓們有一個狩獵野獸的說法,叫做:一豬、二熊、三虎、四豹。
    一豬說的就是野豬。
    野豬排第一。
    獵人們常說:“老虎好打,野豬難纏!”。
    因為弓箭足夠鋒利,就能傷到老虎,卻不一定能傷到野豬。
    而且老虎的弱點在腹部和後肢之間,稱之為虎腰的地方。但野豬的弱點就不在這兒,它的弱點在頸部和屁股。
    難以射中,很容易被躲開。
    就算射中了,皮糙肉厚的,傷也不一定會致命。
    “娘的,有一股鬆香味和泥腥味!”毛三躲在樹後,抽了抽鼻子,罵道,“這野豬精和野豬沒什麽兩樣。”
    “廢話,要不能叫野豬精嗎?”苟四低聲道,“得想辦法把它引過來。”
    他們兩個帶了漁網,準備用漁網抓野豬。
    眼前的這頭野豬體型看著有七八百斤,漁網應該能用。
    在陳玄帆想著毒死野豬的時候,其他人也在琢磨著各自的招數。
    甲字隊就這點好,為了口吃的,腦子轉的特別快。
    陳玄帆之後放棄了,才從霍山口中得知,野豬的胃不一般,有毒的東西對它們沒用。
    就算毒很厲害,一時半夥也死不了。
    他無疑是幸運的。
    毛三苟四這兩個家夥就倒黴了。
    他們不知道野豬的弱點,還在等背對著他們的野豬精把大屁股轉過去。
    而當野豬精轉身之後,他們才發現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麽的愚蠢。
    猙獰的豬臉上,一根長鼻子兩邊,有兩顆外露的獠牙有半米多長!
    鋒利如刀,泛著慘白的光。
    看上去隨意就能將一個成年人穿胸而過,挑起來甩飛。
    “媽呀!快跑!”
    在毛三的示意下,拎著漁網朝著野豬精跑過去的兩個軍卒,一看見豬妖的這副尊容,嗷嘮一嗓子舉著網撒腿就往回跑。
    “三兒!苟爺!不行呀!幹不過!快往回跑!”
    “夥長!救命!”
    “夥長!野豬肉來了!”
    ……
    “嗯?”陳玄帆遠遠的聽到動靜,還在納悶,誰這麽厲害?他這邊火還沒燒起來,那邊一頭野豬就幹掉了。
    等聽清楚喊話的人是誰,又看到他們身後滾滾煙塵,不由的罵道:“大爺的!”
    哪是野豬肉來了,是野豬精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