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Chapter 37 【精修】毒蟲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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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妮在洛杉磯待了一個星期,才準備返程。
    這些天,隊內一直爭議不斷。
    不少人認為,奎妮為了明琅得罪劉易斯,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舉動——劉易斯雖然囂張跋扈,但他畢竟是野狼會的金牌打手,還認識不少地下拳擊手。
    他們承認,明琅的身手很好,令人驚豔,即使在競爭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但一個沒有植入義體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況,還有最重要的一點。
    ——明琅沒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並不是劉易斯,也不是劉易斯背後的野狼會,而是野狼會倚靠的反公司聯盟。
    畢竟,荒漠區的人都是因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聯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區,他們這群暴徒、強盜和通緝犯早被apd一網打盡了。
    因此,荒漠區的人都有一個共識。
    他們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惡,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接受公司見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聯盟作對。
    ——跟公司打交道,是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聯盟作對,卻是要砸了這裏所有人的飯碗。
    萬一,野狼會因為劉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聯盟告狀怎麽辦?
    反公司聯盟是如此龐大,光是成員就有十幾萬人,這還不包括他們收納的“難民”。
    僅從人員規模上,反公司聯盟幾乎可以跟跨國壟斷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聯盟暫時還沒有自主研發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數壟斷公司都有一條獨立生產武器的產品線。
    但等沈澹月“繼承”高科公司以後,公司與反公司聯盟合二為一,生物科技是否還能占據巨型財團龍頭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數。
    現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隨時可能會跟高科公司開戰。
    反公司聯盟正處於非常敏感的時期。
    在這個節骨眼上,沒人想去觸反公司聯盟的黴頭。
    奎妮隻能保證,如果反公司聯盟真的找上門來,她願意一個人承擔所有責任,不會連累隊伍內其他人。
    隊員們這才安靜下來。
    貨款兩訖,隊伍在城內休息了一晚上,打算第二天啟程回去。
    奎妮躺在廉價賓館的小床上,輾轉反側,最後還是給明琅發了一條消息:
    「你還好嗎?」
    淩晨一點鍾,明琅的消息卻回得很快:「我很好。你呢?」
    奎妮:「這兩天,你要小心。劉易斯背後是野狼會。你身手很好,但野狼會都是一群卑鄙無恥的小人,他們不會給你機會單打獨鬥。」
    明琅:「嗯嗯,謝謝你告訴我,我知道啦!」
    ·
    與此同時。
    明琅把手機揣進兜裏,抬眼望向前方橫七豎八的屍體。
    她麵無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褲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跡。
    “一群烏合之眾……”她喃喃道,“殺你們真是浪費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繼續往前走。
    這一個星期,她幾乎成了荒漠區最有名的傭兵。
    不過,不是因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麵前出手;而是因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殺、盜竊、竊取情報、護送雇主安全出城或進城……甚至是幫忙尋找跑丟的寵物,隻要錢到位,不觸及道德底線,明琅都會接下委托。
    短短幾天內,她成了荒漠區的大名人。
    這兩天,她堪稱麻煩纏身。
    有被搶了生意的傭兵上門找茬,有流氓尾隨到她下榻的旅館,還有這種怎麽也殺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幾分鍾前,她還在納悶,這群胳膊上紋狼頭的小混混到底什麽毛病,一定要來送人頭,奎妮的消息就來了。
    原來是野狼會。
    ——沒聽說過。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托很簡單,跟蹤出軌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實質性的證據。
    委托目標一身肥膘,警惕心卻還沒有指甲蓋大,她都在旅館外幹掉一巷子的人了,他還在客房裏跟情人卿卿我我,如膠似漆。
    明琅從口袋裏摸出一個冷掉的三明治,咬著包裝袋,身手敏捷地爬到旅館二樓的空調外機上,檢查針孔攝像頭是否正常運行。
    見一切正常以後,她一邊啃三明治,一邊等目標完事兒,然後收工走人。
    淩晨四點鍾,目標終於結束了罪惡的一晚。
    明琅打了個哈欠,從針孔攝像頭導出錄像,傳給委托人。
    做完這一切,她戴上兜帽,從空調外機上一躍而下,哈欠連天地回旅館了。
    說實話,這樣的生活自由歸自由,卻遠遠不如跟沈澹月對峙來得刺激。
    不知道沈澹月在幹什麽,有沒有學會當一個正常人。
    ·
    淩晨五點鍾,沈澹月穿著冷灰色的風衣,站在巷子入口,神色冷漠地看著前麵橫七豎八的屍體。
    又跟明琅擦肩而過了。
    這一周,他一直在追查明琅的下落,但每次都是擦肩而過——沒有一次是例外。
    很明顯,生物科技的ai掩蓋了明琅的蹤跡。
    那個ai在愚弄他。
    它想讓他發瘋。
    隻要他陷入瘋狂,世界上就再也沒有可以製約它的存在。
    沈澹月知道ai的所有企圖,也知道即使沒有ai從中作梗,找到明琅並挽回她,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但他還是感到……失控。
    尤其是,他看不到她,卻可以嗅到她。
    ——這條巷子裏,全是她的氣息。
    沈澹月脫下黑色皮手套,露出修長而骨感的手指。
    牆麵斑駁而汙穢,鮮血、內髒碎塊和塗鴉顏料層層疊疊,不堪入目。
    換作以前,除非必要,他不會踏入這種肮髒小巷半步。
    現在,他卻波瀾不驚地伸出一隻手,按在牆麵上。
    沒人能看到上麵殘留的掌紋——明琅的掌紋。
    但他可以。
    他的手掌逐漸與明琅的掌紋交疊、重合,融為一體。
    整個過程中,沈澹月的神情始終是冷漠的、平靜的,眼底卻慢慢爬滿了密集的血絲,仔細看的話甚至還有一絲難以形容的亢奮。
    他已經習慣用這種方式去觸碰明琅。
    ——脫下從不離身的手套,露出蒼白冰冷的手掌,魔怔了似的去觸碰她留下的指紋、掌紋、汗液、腳印。
    卑微,但解渴。
    他並沒有失去理智,整個人冷靜極了,碰到髒東西時,仍然會感到嫌惡,卻不想錯過明琅一絲一毫的痕跡。
    哪怕是指紋。
    哪怕是氣息。
    都是他的。
    都是他的。
    明琅是他的!!!
    就在這時,前方傳來沉重的腳步聲,一個身形肥胖的男人走了過來,身上明琅的氣息非常濃烈。
    這說明,明琅至少在他身邊待了三個小時。
    有那麽一瞬間,沈澹月幾乎無法正常思考。
    等他回過神時,已經大步走過去,一把擒住男人的頭發,迫使對方仰頭看向自己。
    在對方驚恐的瞳孔裏,他看到了自己因嫉妒而變得陰冷扭曲的臉龐。
    “沈先生……”男人認出了沈澹月,語氣又驚喜又惶惑,“您怎麽會在這裏……”
    沈澹月鬆開男人的頭發,沒有說話,平靜地舒展了一下五指。
    男人迷惑不解地看著沈澹月,眼神逐漸從茫然變得震驚。
    隻見沈澹月右手血肉迅速脫落,暴露出森白恐怖的手骨,熒藍色細絲蛛網般縱橫交錯,構成半透明的血肉與筋脈。
    他上前一步,用這隻手掐住男人的脖頸。
    這個男人一身肥膘,足足有兩百多斤,沈澹月卻毫不費力把他提拽了過來,冷冷地俯視著他的麵龐。
    逆向演化,時間回溯。
    沈澹月知道他身上明琅的氣息為什麽會這麽濃了。
    明琅蹲在空調外機上,看了整整三個小時他和另一人的親密接觸……能不濃麽。
    “原來是這樣。”沈澹月輕聲自言自語。
    男人不明所以,隻能小心翼翼地插話道:
    “沈先生……我不知道您在這裏……無意打擾您執行公務……”
    他以為這一地屍體都是反公司聯盟的“公務”。
    “您放心,我絕對不會把今天的事情說出去……我和我的妻子都是您的忠實粉絲……”
    “你有妻子?”沈澹月冷不丁開口,手指始終如鐵鉗一般掐著男人的脖頸。
    “是、是啊。”男人越發摸不著頭腦。
    沈澹月一言不發,五根手指散發著奇詭美麗的熒藍色光芒。
    這似乎是一種肉眼可辨的顏色,但倘若有人用科學儀器檢測的話,就會發現這是一種根本不存在於地球的顏色。
    或者說,是一種低維世界無法看到的顏色。
    “……我明白了。”沈澹月垂下銀白色的眼睫毛,居高臨下地緩緩問道,“一個星期前,你從一個叫‘劉易斯’的人手上,‘訂購’過一個小女孩,對嗎?”
    男人麵色倏地一變,驚慌失措地說道:
    “我、我可以解釋!我不想買的!是劉易斯仗著野狼會強買強賣……現在他人沒了,我貨沒拿到,錢也打水漂了……”
    “我不想聽你解釋。”
    沈澹月淡淡道,骨節分明的手指倏地收緊。
    隻聽“哢嚓”一聲脆響,男人的頸骨被硬生生擰斷,頭和脖子的銜接處瞬間斷裂,鮮血噴湧而出,腦袋以一個可怖的姿勢往後垂去,露出血肉模糊的脊椎。
    “……我隻是想找個理由殺你而已。”沈澹月平聲說完,隨手扔掉屍體。
    這是一種泄憤式的處決,他卻沒有感到半分舒適。
    因為他需要宣泄的,並不是憤怒。
    而是嫉妒。
    毒蟲齧咬般的嫉妒。
    每一個跟明琅有過接觸的人,都讓他感到嫉妒。
    程度之強烈,幾乎到了恐怖的地步。
    然而,他無法控製,無法發泄,無法停止。
    除非——
    明琅回到他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