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別爛在垃圾堆裏

字數:4589   加入書籤

A+A-


    我叫林辰,今年18歲。
    母親生我的時候難產死了。
    我出生一個月,父親為了給我買奶粉,過馬路被車撞死了。
    聽養父母說,他們撿到我的時候,我已經快餓死了。
    在我兩個月大的時候,養父母的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兒。因為想要個男孩傳宗接代,所以就沒有把我送到孤兒院去。
    他們給我取了名字:林辰。
    養父母對我並不好,天天揍我,所以我從來不敢做錯事情。
    妹妹喜歡搗亂,她摔壞東西,養父母卻打我。
    而且打我沒有理由,因為我從來不犯錯。
    如果他們強加給我的理由,被我給反駁了,他們就會說我是他們撿來的,不聽話就把我餓死。
    我不敢反抗,一直默默忍受養父母的毒打和妹妹的栽贓。
    就這樣上了小學,我和妹妹分在了一個班。
    妹妹喜歡欺負我,而且還讓她的朋友一起來欺負我。
    我不敢反抗,如果妹妹告到養父母那裏的話,迎接我的又是一頓毒打。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是帶著傷回家。
    養父母看著我身上的傷十分不爽,覺得我懦弱,於是又把我打了一頓。
    於是我開始在每天回家之前往臉上塗點灰。
    因為妹妹愛玩,所以每天回到家渾身上下都髒兮兮的。
    我就想著我塗點泥巴蓋住傷口,讓他們以為我和妹妹一起在外麵玩髒了,就不會單獨收拾我。
    可養父母看到妹妹髒兮兮的回來,會趕忙著給她洗澡。
    而看到我髒兮兮的回來,則又是一頓毒打。
    “我們每天給你吃飯給你喝水供你上學,就是讓你去學校裏玩的?”
    “再搞得這麽髒兮兮的回來,就去福利院裏麵玩吧!”
    我不知道福利院是什麽,聽老師說那裏是關小孩的地方,小孩不聽話就會被關到裏麵。
    我沒有上過幼兒園,而是從小開始在家裏學做飯,學拖地,學擦窗戶。擦不到的地方就墊個板凳繼續擦,擦滿20下就要去洗一下抹布再回來繼續擦。
    後來有一天,我在學校被妹妹打昏死了過去。醒來後躲在教室裏不敢回家,因為害怕回家晚了會被打。
    但肚子又很餓,所以我打算等到0點鍾他們都睡覺了我再回家。
    我在學校門口等啊等,對著鍾表上的時間好不容易到零點了。
    我興高采烈地衝回家發現,養父母沒有給我留門。
    以往妹妹出去玩,養父母都會要求我把門打開給妹妹留著。
    可他們沒有給我留門,我在門外睡了一覺。
    第二天他們開門發現我睡在門外,把我拉進家裏又是一頓毒打,他們說我丟了他們的人。
    可我沒有丟人,因為我丟不動,他們那麽大那麽重,我怎麽丟的動他們呢?
    後來,養父母脾氣越來越暴躁,他們除了每天要打我一頓還要批評妹妹。
    妹妹很生氣,所以每天在學校更加變本加厲地欺負我。
    “你們都來打他!誰打的最狠我請他吃雪糕!”
    那天,我進了醫院。
    我迷迷糊糊聽到醫生說:用磚頭砸腦袋會出人命的。
    我的頭上縫了好幾針,在醫院住了三天後被養父母接回了家,可本該安心修養的我又迎來了一頓毒打。
    “畜生東西!害我們給你花這麽多醫藥費!”
    “你怎麽就不反抗呢?!你他媽真是個廢物啊!”
    我頭上的線又被踹開了,但沒有去醫院補縫。
    後來,我發現我跑步很快,他們要打我,我就跑,他們追不上我。
    有一次,妹妹為了打我跑的摔在了地上,回到家她跟父母告狀後,又迎來了一頓毒打。
    “打你你就跑!你特麽是驢嗎?!”
    “你妹妹打你你就不能還手!你這個畜生!”
    後來,他們要去很遠的地方一個星期,給了妹妹一萬塊錢說是我們一個星期的生活費。
    那一個星期我都沒有見到過妹妹,冰箱裏沒有吃的,我隻好去街上乞討,乞求那些大人給我點錢去買饅頭。
    有一天乞討被妹妹看見了,她渾身穿著特別漂亮的衣服指著我說:
    “小乞丐還掙不少錢嘛!”
    然後我的錢就被搶走了。
    我不明白她有一萬塊錢,為什麽還要來搶我手裏的一塊三毛錢。
    後來,七天過去了,養父母回來了,妹妹哭著抱上養母的大腿說道:
    “哥哥搶走了一萬塊錢,我一個星期都沒吃飯了,我好餓!”
    養父母讓我把一萬塊錢拿出來,我拿出了我乞討攢來的六毛錢。
    他們把我吊在房頂上,用皮帶抽我,抽了一天一夜直到我昏死過去。
    “瘟喪!就該把你餓死!”
    “賤批!老子的錢你也敢花!你r怎麽不去死嗎?!”
    我記得那一天我留了好多血,再醒來的時候,聽說養父母死了。
    出車禍死的,和我爸爸一樣。
    舅舅繼承了養父母的家產,把我趕走了:
    “你這個森口東西,克死你爹媽還克死我大哥大嫂,你就是個災星!”
    我成了孤兒,那一年,我十歲。
    我開始乞討,每天多能賺到一塊錢買兩個饃饃,少的話一分錢都賺不到,隻好從垃圾桶裏翻點能吃的東西吃。
    後來我看到回收站收瓶子,一毛一個,我就開始在垃圾桶裏麵翻瓶子。
    我拿著一個尿素袋子,沿著街挨個垃圾桶翻。
    有時候多能掙好幾十,有時候少但也能掙一兩塊。
    渴了就喝綠化帶裏噴花的花灑水,餓了就去買饅頭。
    漸漸的,我有了幾個朋友。
    黃毛是偷電瓶的,丫頭和二毛是乞丐,我是竹竿。
    我跟著他們,漸漸學會了如何在這世界上做個沒心沒肺的人。
    黃毛被打死了,丫頭被人拐去當老婆了,隻剩下了我和二毛。
    高樓上的大屏幕裏,第三輪怪談結束時,已經18歲的我笑咧咧地罵道:
    “就這啊?三代天選者都沒撐過一天,還不如讓我上,我肯定活得比這幾個人久。”
    “就是!我上我也行!”二毛也笑道,但他轉頭一看,林辰消失了。
    “竹竿?竹竿你人呢?!”
    二毛抬頭看去,林辰出現在了大屏幕裏。
    “竹竿!你咋跑那裏去了!快出來!那危險!”
    二毛見怎麽喊叫,我都沒回應他,歎了口氣。
    “就剩我一個咯~”
    二毛起身離去,嘴裏哼著小歌。
    “疊個千紙鶴,再疊個千紙鶴~”
    “疊個千紙鶴額,在疊個千紙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