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人家房主是講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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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學校出來,原本想回家收拾一下,可看現場的協警說,屋裏的東西暫時還不能動。
    沒辦法,姐弟倆隻能回酒店。
    眼瞅著快中午時,羅一的手機響了。
    是孫建軍打來了,說情況調查的差不多了,讓倆人過去看看怎麽處理。
    當羅一和薑麗麗再次走進福春派出所,裏麵熱鬧的跟一鍋粥似的。
    租房那家老的小的來了好幾口人,女人嗚嗚的哭,其他人在一旁勸。
    中介老太太在幹打雷不下雨,跟周圍人訴說自己多委屈多無辜。
    還有一大幫人是羅一家周圍的鄰居,被當成證人喊過來了解情況。
    讓羅一有點驚喜的是,他的丈母娘董麗潔也在。
    應該是從班上被喊過來的。穿著白大衣,一個人站在走廊盡頭靠窗的位置異常顯眼。
    雖然表情稍稍有些煩躁,但年輕,精神狀態很好,比十幾年後陰鬱幹瘦的模樣好看多了。
    羅一和薑麗麗上到二樓,早晨做筆錄那間屋房門沒關,直接敲了敲門進去。
    屋裏仨人,孫建軍、一個做記錄的年輕警察,還有一個看著挺樸實,衣褲上沾了不少油漆灰跡的男人。
    “來啦,坐吧。”孫建軍示意門邊的木頭長椅。
    等羅一和薑麗麗坐下,指著對麵的男人說:“你家是他砸的。不過,這裏麵還有別的事兒。咱憑良心講,不能全怪他。”
    “砸我家他還有理啦!”薑麗麗怒視男人。
    “我還就有理了……”
    “你閉嘴!坐下!”孫建軍喝住男人,指著他警告:“沒讓你開口就別張嘴,記住沒?”
    男人憤憤的看了薑麗麗一眼,在孫建軍的逼視下不吭聲了。
    “砸你家肯定不對,但事出有因。我們調查到的情況是這樣的……”
    隨著孫建軍的講述,事情很快清楚了。
    趙蓉求陶紅跟房客打商量,看看能不能提前退租。事情落到陶紅那裏,變成通知房客三天內必須搬走。
    不止強硬的讓人家搬走,還挑了一大堆毛病,什麽插座壞了,冰箱不製冷,窗戶漏水把牆皮泡了……反正押金和剩下的房租不退。
    房客一家肯定不幹,不過陶紅一推三六五,說她就是個幫忙傳話的,房主人在外的,已經把房子賣了,三天後新房主就來收房。
    房客一家聽到這話,知道跟陶紅磨嘰沒用,隻能認倒黴趕緊找房子。
    等家搬完了,男主人,就是孫建軍對麵的那小子,喝了點酒越想越氣,拎了把錘子殺回去把能砸的都給砸了。
    砸完還不解氣,喊來倆懂水暖的朋友,把兩間房的暖氣連同管道全拆走賣了,多少算是補償了點損失。
    孫建軍把事情講了一遍,皺著眉頭說:“你們家裏的東西都老舊的不像樣了,壞了也正常。
    按道理講,房主負責房屋維修的。人家租客沒讓你們修就不錯了,你們還拿這個當理由扣人家房租和押金……”
    “我們沒有!”薑麗麗趕緊辯解:“我媽打電話時我就在旁邊。她讓我舅媽跟房客好好商量,房租該退就退,實在不行再補償點兒。對了!”
    薑麗麗衝羅一伸手:“你把……”
    話說到一半,薑麗麗猛地反應過來,她終於知道羅一為什麽堅持讓陶紅寫收條了
    雖然明白了,薑麗麗也更迷糊了。想不明白羅一是怎麽提前知道的。
    難道他之前回過安市,知道家裏被人砸了,還知道為什麽被砸?
    羅一當然知道了,當年因為房子被砸,暖氣也沒了,賣房時被買主壓價了三千塊錢。
    而且,陶紅辦的惡心事還遠不止這些。在某一段時間裏,羅一甚至都生出了弄死她的心思。
    現在老天把合理合法實施報複的機會送到麵前,羅一當然不會放過。
    “孫警官,您看下這個。”羅一從兜裏掏出收條遞給孫建軍,解釋道:“我和我姐是昨晚到的安市,今早去陶紅家拿鑰匙時,給了她兩千六百塊錢。
    其中一千塊是給租客的補償,二百塊是押金,另外一千四是退的租金。收條是陶紅寫的。”
    孫建軍和他對麵的男人聞言都愣住了,孫學軍接過收條快速看了一遍。
    輕輕“嗬”了一聲,搖著頭說:“看來你們那個小舅媽,早晨時還不知道房子被砸了。”
    “她應該收完房就再沒去過。”羅一接話。
    孫建軍把收條遞給對麵的男人:“看看吧,人家房主是講理的。”
    男人已經大概聽明白了,將信將疑的接過收據一看,氣的直罵:“臊娘們,我看她就不是個好物件。”
    “你租我家房子幾年了?”羅一問。
    男人壓了壓火氣,悶聲說:“差兩個多月就三年了。”
    “這三年的房租多少錢?”羅一又問。
    男人稍稍回憶了一下:“頭一年七千二,二一年漲了二百,今年又漲了一百。”
    “不對!”薑麗麗急吼吼的說:“這三年裏頭兩年是六千六,今年漲的六千七。
    我就說嘛,就算房子破點也是市區。兩間加一起怎麽也能租八千呀……”
    “你等會。”孫建軍喊住薑麗麗:“你是說,你們家拿到的錢,和實收的房租不符是吧?”
    “可不是嘛!”薑麗麗快速心算一下:“三年加一起差了兩千二呢!”
    “還有收條上那兩千六,加一起四千八百塊錢。”羅一接話,問孫建軍:“孫警官,我家房子一共往外租了十年,麻煩你跟中介核對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之前七年的實租價。”
    “這個……”孫建軍打量了下羅一,嚴肅的問:“你是想追究嗎?”
    “對,我要報案。”羅一點頭。
    “你可得想好了。不算之前那七年,現在這個數就已經夠判的了。”孫建軍鄭重提醒。
    “我知道。”羅一同樣嚴肅。
    “那個陶紅好像是你小舅媽吧?你確定?” 孫建軍再次提醒。
    羅一讀懂了孫建軍的眼神,示意了下自己的衣服:“孫警官,您是不是看我穿的不錯,覺得不應該為幾千塊錢大動幹戈。”
    “哈~”孫建軍幹笑,算是默認了。
    “我這身衣服和鞋,還有兜裏的手機,都是前幾天我大姑給我買的。我跟她斷了很多年聯係,今年暑假她才找到我……”
    羅一努力平和語氣:“您應該不清楚我的情況,我父親在我七歲時去世了,母親再婚帶我去了濱城。
    我母親沒工作,繼父就是個普通人,勉強養家。
    不怕您笑話,我從去濱城那年開始,直到穿上現在這身衣服之前,穿的用的都是撿繼父那邊大伯家兩個哥哥的。
    倆人一個矮一個胖,這些年除了校服,我就沒穿過一件合身的衣服,一條合腿的褲子。”
    羅一話說到這裏,情緒有點失控,但很快控製住了。
    深吸一口氣,語氣異常堅定的說:“陶紅很清楚,安市這邊每年的房租,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麽。
    那是我的學費,我的生活費,我吃飯的錢。她連這個錢都貪,您說,我還有必要在乎她是不是親戚嗎?”
    孫建軍哪知道還有這樣的隱情呀,長長的歎了口氣。
    轉頭對旁邊的小警察說:“愣著幹嘛?有受害者報案!趕緊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