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朋友歸朋友,生意歸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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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以前羅一就學會了一個道理,朋友是朋友,生意是生意。
    有些事,合作之前一定要敲定清楚。有些臉,該拉下來時一定要拉下來。
    所以,跟曹君閑扯時,他的態度隨隨便便。但真談到具體合作時,立馬變成了另一副模樣。
    曹君明顯不大適應羅一的這種轉變,但不得不承認,他說的話沒錯。
    通過一台電腦控製網吧裏別的電腦鎖定或者解鎖,同時再加個計時計費功能,實現起來並不困難。
    羅一先闡明了曹君在接下來的合作中,並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隨後,開始突出自己的不可或缺性:“軟件需要在不同配置的電腦上做適配,所以,得購置不少硬件設備。想快速占領市場,恐怕還要花些錢做推廣。
    為了讓有意願的客戶盡快得到軟件,我們還要申請域名,租服務器提供下載服務,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曹君心裏的不滿逐漸退去……畢竟事實擺在那裏,羅一兜裏有錢,隻要有想法,隨便找個懂技術的就能把軟件做出來。
    而他呢,離開羅一的投資,什麽也做不了。
    羅一看表情就知道,曹君已經想明白了,於是確認道:“所以,股份方麵我要占大頭。你覺得怎麽樣?”
    曹君咬了咬牙,點頭:“行,應該的。”
    遲疑了一下,問羅一:“那,你給我多少股份。”
    羅一沉吟了幾秒:“我有兩個方案,你聽一下。”
    “你說。”曹君拉椅子在羅一麵前坐下,看起來有點緊張。
    “第一個方案是,我六點五,你三點五。以後如果稀釋股份,咱倆按照比例出讓。”
    “為什麽要稀釋股份?”曹君不解的問。
    “剛開始做時沒有競爭,你一個人負責技術沒問題。但是,別人都不是傻子,我們冒頭後一定有人會看到價值,並且跟進。”
    曹君點點頭,表示羅一說的有道理。
    “管理軟件不是一個簡單的網頁,後續要不斷優化功能,更新版本。一旦有人加入競爭,版本更新方麵就要提速了,你一個腦袋兩隻手,就算不眠不休,能忙得過來嗎?”
    “雇人的話,給工資就完事兒了唄,憑什麽給股份呀!”曹君下意識接話,隨即臉上一陣尷尬。
    因為他說的話,同樣適用於他自己。
    畢竟是一個沒有太高技術門檻的軟件,羅一想做的話,付他開工資就行了,為什麽要給他股份呀?
    羅一確實不是離了曹君就玩不轉,問題是他沒時間天天盯著。需要一個信得過,見到利益後不會輕易動心思另起爐灶的合作夥伴。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羅一對曹君多少還算了解。知道他是個喜歡穩定,習慣了別人拿主意,自己悶頭做事,沒心思也沒勇氣獨立自主的性格。
    長遠看不好說,起碼短時間內,羅一判斷曹君算是個值得放心的合作夥伴。
    當然,這話而肯定不會挑明了說出來。
    羅一見曹君自己把自己給說尷尬了,故意沒接話茬。而是問他:“你能保證有力的競爭者出現時,當時我們的營利,足夠支付員工工資嗎?”
    見曹君答不上來,又說:“軟件方麵的東西我雖然不是很懂,但知道很難形成專利壁壘。也就是說,我們的東西很容易被人模仿,甚至照抄。”
    “嗯。”曹君點頭認同。
    “我們如果雇人的話,讓對方替我們幹活的同時,對方也掌握了我們軟件的核心內容。如果有別的公司開出更高的工資挖人,怎麽辦?”
    “這……可以簽競業合同呀!”曹君說。
    “如果跟我們競爭的是那些it大廠呢?我們有精力和資金跟他們打官司嗎?”羅一問。
    “……”曹君又沒話了。
    羅一總結道:“所以,股份才是綁住人才最有效的手段。”
    曹君雖然不甘心,但還是點了點頭。
    “還有,你試想一下,我們的軟件火了。會不會被某些有能量的人盯上?”羅一又問。
    曹君搖頭,表示自己沒聽懂。
    “網吧屬於經營類場所,很多部門都能管得上。”羅一提醒:“如果有人做出跟我們相同的軟件,在市場環境下競爭不過我們,但是!人家有關係呢?”
    “啥,啥意思?”曹君似乎聽懂了,但還是沒完全懂。
    “某個地方某天發了條命令,我管轄的區域內,所有網吧隻能用某某軟件。那時候,咱們怎麽跟人家競爭?”羅一問。
    “那不耍流氓嘛!”曹君氣得不行,仿佛事情已經發生了。
    “這點你可以放心,真要有那樣的命令出來,一定有充分且正當的理由,讓誰也跳不出毛病來。”羅一笑了一下,隨後問:“我問的是,一旦出現那種情況,我們怎麽辦!”
    “怎麽辦呀?”曹君腦子裏一團漿糊。
    “引入股東唄。”羅一笑了:“引入有實力,能夠保證我們被市場公平對待的股東。”
    “哦~”曹君看羅一的眼神,不知不覺間已經完全變了。
    恍惚間覺得自己就是個傻子,什麽都不懂。恍惚間又覺得不是自己的問題,是眼前這家夥太妖孽了。
    “所以,就算我們不引入資本加速發展。為了保住市場占有率,手裏的股份也注定是要被稀釋。”羅一手指輕輕敲了兩下桌麵。
    “這樣呀……”曹君恍然大悟,心裏任何了羅一的說法。琢磨了一下,問:“你剛才說,有兩個方案。”
    “嗯。”羅一點頭:“第二個方案是,我給你百分之十的股份。雖然少,但這個股份除非你自己想賣,誰也動不了。正規的說法應該叫不可稀釋股份。
    以後不論是公司擴股,還是引入新的投資,都隻稀釋我手裏的股份,你的那份永遠是百分之十。”
    曹君剛聽到百分之十的股份,第一個想法就是太少了。可隨著羅一的解釋,發現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畢竟他學生時代的偶像,比爾蓋茨的例子擺在那裏。雖然比爾蓋茨創立了微軟,也管理著微軟,但實際上手裏的股份並沒有多少,一次又一次的融資和套現後,甚至連百分之十都不到。
    坐那想了又想,半天也拿不準主意。曹君猶豫著說:“你讓我想想,我明天給你個說法,行不?”
    “行。”羅一點頭:“提醒你一下,咱們這事兒千萬別跟你那幫大學同學提。”
    “啊?”曹君傻了一下,愣愣的問:“為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