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初次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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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明熙參演的第一個劇組,是大麥娛樂自家項目,一部現下十分流行的民國苦情戲。
    一大早黎米就帶著簡明熙到了劇組。
    負責選角的副導演也知道今天要來一位公司的經紀人和藝人,還以為是帶來蹭自家資源的,一見麵就不淡定了。
    “您說帶他是來跑龍套的?”
    副導演個子不高,要微微仰著頭才看得清簡明熙的臉。
    即使是仰視的死亡角度,也能看清楚是一個娛樂圈內都難一見的大帥哥。
    “是不是弄錯了?其實吧,咱們女主的感情戲比較複雜,加一個男四號也是可以的。”
    黎米婉拒了副導演的盛情,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要求,“隻是跑龍套,什麽街邊商販,反派打手,都可以。”
    在副導演一副恨鐵不成鋼的目光中,黎米帶著簡明熙去換裝準備。
    剛好有一場戲需要混混群演,衣服是寬大的中式大褂,褲子也十分肥大,一般人穿上絕對能將混混的流裏流氣體現得淋漓盡致。
    但簡明熙穿著,衣袖和褲子都短了一截,甚至還有一種出塵的中式氣質,不像要去欺負百姓,而是像一拳打十個的英雄少年。
    “你坐著,我給你化妝。”黎米按住簡明熙的肩膀,拿出來自己帶來的化妝包。
    眼睛都不眨,直接選了最黑的粉底液往簡明熙臉上拍。
    光畫黑還不夠,眉毛得畫地粗一點,中間最好連在一起,眼線往下畫,怎麽顯眼睛小怎麽畫,最後再在嘴角貼上一顆痦子,帶毛的那種。
    “嘶——哪怕是你畫這樣的妝,我都覺得猥瑣到欠揍啊。”黎米欣賞了一下自己的大作,十分滿意。
    副導演看著黎米將好好一個帥哥折騰成這樣,已經麻木了,不過看著手長腳長的簡明熙委婉地說道,“那什麽,小哥的氣質還是跟混混有些差距......”
    剛說完,原本舒展著四肢的簡明熙收回了一條腿,另一條腿吊兒郎當地斜著,挺直的脊背也塌了下去,眼皮耷拉著,眼神若有似乎地四處偷瞄。
    “現在,夠猥瑣了吧?”黎米搭著簡明熙的肩問副導演道。
    瞬間副導演就從賞心悅目變成了多看一眼都覺得髒眼睛,連連點頭,“夠了夠了,不僅猥瑣,看著還欠扁。”
    群演基本上是不會有人化妝的,換上衣服往鏡頭麵前烏泱泱一片站著就算齊活。
    簡明熙這個角色別說台詞了,鏡頭都沒有特寫,紮在人堆裏,因為故意塌著肩,連高個子也不出眾了。
    “卡,下一場!”
    很快一個鏡頭就搞定了。
    副導演拿出了二十塊錢,遞給簡明熙,實在不舍得地攥住了他的手,“男四不再考慮考慮?實在不行,男三也可以。”
    黎米笑著將簡明熙的胳膊抽出來,“現在明熙還在磨練學習,以後有機會一定再合作。”
    “好,說定了啊,我等著你們的檔期。”副導演聞言終於收回了手,依依不舍地揮了揮手目送兩人趕場離開。
    第二場戲是個賣瓜的攤販,衣服大同小異,是個白色的汗衫,還有一頂大大的草帽,連化妝都省了。
    同樣收獲了副導演的不理解和挽留。
    兩場戲其實拍攝時間都很短,但等回民宿的時候天也已經擦黑了。
    這是因為群演的戲要配合主角的戲調整,常常一個鏡頭就要在劇組等上半天,最後用不用得上這個鏡頭都不一定。
    “你寫作業吧,我去切西瓜。”
    黎米抱著從第二個劇組順便買來的西瓜,進廚房切開,冬日大棚的西瓜味道一般,但水分還算充足。
    端著瓜出來,簡明熙已經認真地握著筆寫著今天兩個角色的人物小傳。
    本來黎米準備了筆記本,但他從未用過不會打字,最後還是選擇了寫字。
    看著穿著寬鬆毛衣,發尾微微濕潤,低頭認真寫字的簡明熙,黎米不知為何,有一種為人師表的滿足感。
    啃了一口西瓜發著神,心想,嘿嘿,這是我養的好苗子!未來影帝!
    等黎米一口氣炫了半塊西瓜,簡明熙兩份小傳也寫得差不多了。
    “吃瓜。”黎米將西瓜推給簡明熙,拿起作業認真地看了起來。
    一個是跟著反派整日惹是生非的街頭混混,一個是平平無奇的街邊瓜農。
    就這樣兩個連劇本都沒有一句著墨的角色,簡明熙也認真的構思出來將近一千字的小傳。
    混混,是三代單傳的獨苗,被家中父母溺愛長大,從小偷雞摸狗卻被父母護佑,越長大越不著調,找不著正經活計,跟著反派混街頭。
    瓜農是個上有老下有小的老實農民,家裏負擔重,單單種糧食養不活老小,又開了地種西瓜來賣補貼家用。
    黎米看完小傳,又拿出來自己隨身攜帶的錄像機。
    經過劇組同意後,她將簡明熙的兩場戲都錄了下來,重點聚焦在簡明熙一人。
    和群演一起演看不出什麽細節,在錄像機的精準對焦下,黎米才發現,簡明熙的小傳可能在劇組的時候就已經醞釀了。
    第一場戲裏,那個混混幾乎站在隊伍的最末端邊角處,打群架時也並沒有往前衝,而是在旁邊摸魚,主角登場時也幾乎是第一個趴在了地上。
    簡單的幾個動作神情,就將一個膽小怕事的形象呈現了出來。
    第二場戲,寬大的草帽遮住了他大半張臉,隻露出了一個嘴巴和下巴。
    他坐在板凳上,時不時抬頭看向過路的人,又不停地擺弄著攤上的瓜,將賣相最好的擺在外麵。
    簡明熙吃完西瓜,見黎米看完錄像沉默了許久,低聲問道,“是我今天演的不好嗎?”
    “不,”黎米抬起頭來,又是欣慰又是難言的惋惜,“你表現的很好,雖然沒什麽鏡頭,但是人物都立住了。”
    得到黎米的肯定,簡明熙才露出了一抹淺笑,“沒讓你失望就好。”
    “明熙,站在鏡頭前的時候,你是不是相信自己的角色是有生命的?”黎米忽然發問。
    簡明熙愣了愣爾後點了點頭,“是,我覺得角色在戲劇中,就是有生命的。”
    “那戲外呢,現在你依舊覺得他們說真實有生命的嗎?”
    不等簡明熙回答,黎米拿著寫了小傳的本子繼續道,“混混,有可能是因為原生家庭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因為人生際遇,甚至是天生的基因決定了他反社會的人格。瓜農,也許為了生計,也許是幫人種地,也許隻是攤主有事臨時替人看攤子。”
    黎米看著簡明熙的眼睛,一字一頓道,“無論如何,戲落幕,演員和角色就再無相關了。角色回歸故事,演員繼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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