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獵鹿王,得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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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轟!”體長近丈的鹿王被猛然砸在地上,灰霧內的土地堅實無比,沒有任何變化,這一擊隻擾亂無數霧氣流動。
    “喲……”鹿王嘶鳴,聲音要比小鹿和母鹿的都粗糙許多。
    它扭著身子調整腳步想要從地上站起,陳墨兩手卻緊緊抓著它那對鹿角,不依不饒的將其再次甩起砸落至地麵。
    這次脫胎換骨結束,他的氣力要比這鹿王強上許多。
    原本自己承受不住對方的力量,現在變成對方承受不住自己的力量!
    攻守之勢,為之逆轉。
    “嚶……”鹿王嗚咽,哪怕脖子已經被扭了兩三圈,可它仍沒有死,甚至還能很順利的發聲。
    它的肉身此時開始溶解,但並不是潰敗,而是分化出無數觸手。
    每一根觸手像是一支堅實厚重鎖鏈,欲要將陳墨徹底纏繞。
    其餘三隻原本在一旁觀望的梅花詭鹿,此時也紛紛衝了上來,欲要對陳墨展開圍攻。
    他身形一轉,雙手發力,順勢將那鹿王甩飛出去。
    緊接著全速爆發,不過呼吸間連續三次折返,三頭想要圍上來的梅花詭鹿,眨眼間便被他的內氣震成一團碎肉。
    陳墨早就料到自己可能陷入圍攻,所以提前留下部分內氣儲備,用來迅速解決其他三頭較弱的詭鹿。
    至於鹿王,他並沒有動用內氣,是因為就算用內氣也未必能迅速將其解決。
    屆時自己殺了鹿王,其他詭鹿反應過來必然會四散逃離,而自己若一一追尋,耗費太多時間不說,也未必都能追上。
    所以隻有找機會先解決其他較弱的詭鹿,最後再對付鹿王,才能讓這次進入灰霧收益最大。
    那鹿王見自己同伴全部被殺,眼中閃過一絲驚恐,四蹄下分化出無數觸須,好似千足蟲般想要奔逃。
    陳墨哪會給它機會,縱身一躍坐上鹿背,一個下肘直砸鹿王脊背。
    隨後便是如同雨點般的拳頭,不停落在鹿王身上
    想要奔逃的鹿王,還沒來得及邁腿,就再度被陳墨捶倒,它渾身上下分化出無數條觸手想要阻擋陳墨的拳頭。
    更試圖同化陳墨的肉身,將它化為自身一部分。
    然而陳墨體內氣血之力猶如江河奔騰,絲毫不受它所影響。
    數百拳下來,鹿王已經和先前的數隻梅花詭鹿一樣,變成一攤還在不斷蠕動的肉糜。
    陳墨這才算鬆了口氣,他現實力雖遠勝著鹿王許多,可將對方殺死,卻也不是一件輕巧活。
    更別提還殺死了其他幾頭詭鹿,體內氣血消耗倒並不是很多,主要是內氣一點沒剩。
    得虧這鹿王跑得慢,不然真讓它走脫了,下次再想殺它可就難了。
    鹿王血肉蠕動,卻並沒有像其他詭鹿一樣匯聚成一塊活肉。
    所有血肉最終全部匯聚兩隻鹿角上,原本看起來就已是堅銳無比的鹿角,如今更沾染些許金玉光澤。
    鹿王的兩隻鹿角並不小,每一隻單看長度都要超過一尺,主幹上更是橫七豎八分化出許多小杈。
    最為關鍵的是這一對鹿角極重,每一隻看似不過尺長,拿在手中竟要有一二十斤之重。
    看來這詭鹿王確實不凡,雖沒有凝聚活肉,但凝聚出的這對鹿角,其效果恐怕要比活肉更勝三分。
    陳墨取出一條包裹皮,裹住鹿角,再屏住鼻息收起其他三塊活肉,以及自己剛剛放在一旁的長槍,這才輕輕敲響自己胸前的鑼鼓。
    他雖不確定自己進入灰霧,具體經曆多長時間,但絕對沒有超過兩個時辰。
    因為自己所處的那塊區域即使被巡視的較少,可在兩個時辰後換班時,也必然會有人走過一遍。
    到時候敲響銅鑼,無論自己想不想,身旁灰霧都會被驅散。
    而現在是自己敲響鑼鼓,所以他能確定自己在灰霧中一定沒待夠兩個時辰。
    隨著眼前灰霧逐漸散去,陳墨帶著這次所有的收獲,悄然回到自己的營房內。
    取過桌上的火折子,點燃兩隻蠟燭,昏暗的火光將整間屋子映襯的不算明亮。
    沒辦法,蠟燭的火隻有這麽大,也隻能發出這點光亮。
    陳墨先取出五塊活肉,這五塊活肉大小不一,但質地顏色都與上次所得的活肉相同。
    像是一塊暗紅色的膠體,有一定韌性,又不算太過堅固。
    陳墨拿起一把匕首,熟練地割下活肉吞服,一團又一團氣血力量被他化入蛻凡珠內。
    然而四塊活肉,也隻不過為他補充了約莫兩成的氣血力量。
    這倒是在陳墨的預料內,畢竟脫胎換骨這種事本身就是越往後越難。
    從九十提升到一百,要遠比從一提升到六十更難。
    何況這兩層氣血力量,要是自己積累,恐怕也得要小半年功夫。
    剩下的最後一塊活肉,陳墨暫時沒有吃,準備先留下來。
    他回頭要找義父攤牌,除去當日從都天道門人手中所得的氣血石外,手上最好還有一些其他東西,證明自己曾進入灰霧。
    收起活肉,陳墨看向那一對頗為沉重的鹿角。
    鹿角堅實,哪怕已經脫離灰霧,它卻沒有像活肉那樣發生任何變化,而是仍保持著金玉光澤。
    拿起一旁的水盆和毛巾,陳墨取過一隻鹿角仔細擦洗。
    鹿角倒很是幹淨,並沒有沾染太多灰塵。
    看著洗淨晾幹的鹿角,陳墨琢磨從哪裏下口比較合適。
    他倒是不打算炮製或是烹煮這鹿角,因為完全沒有必要,以自己現在五髒六腑之強,哪怕直接吃下去,也不會讓其中血氣有所流失。
    拿起一隻鹿角,挑了處比較好下口的地方,陳墨用力咬了下去。
    鹿角堅韌,雖不比精鋼,卻也不輸青石。
    可陳墨曆經多次脫胎換骨,牙口自然遠比常人好太多。
    哪怕這鹿角相當堅韌,仍被他咬下一塊在口中咀嚼。
    鹿角沒有什麽明顯的味道,就是比較硬,且一咬就碎,顯得特別脆。
    “嘎吱嘎吱……”
    一塊鹿角在陳墨口中,很快被他嚼成無數碎塊,囫圇個吞咽下去。
    陳墨這時才發現這鹿角不光硬,咽下去時還有些拉嗓子。
    拿過一旁的茶水,喝了兩口清嗓。
    隨著鹿角被他吞入腹中,絲絲縷縷的氣血之力也在不斷被轉化吸收,湧入蛻凡珠內。
    鹿角與活肉有些不同,活肉入體,幾乎是瞬息就轉化為氣血之力被蛻凡珠吸收。
    而鹿角似乎有些不好消化,需要更長時間才能轉化為氣血之力,被蛻凡珠所吸收。
    這倒不是什麽大問題,自己有的是時間,慢慢吃就是。
    再度咬下兩口鹿角,陳墨慢慢咀嚼吞咽,將其化為蛻凡珠的氣血。
    一口鹿角的效果不比活肉,卻架不住數量多。
    陳墨估摸著這一對鹿角內蘊含的氣血力量,絕對要超過三塊活肉。
    次日,陳墨交代軍營中事務,又喊來何洛雲仔細吩咐一番。
    最後囑托趙瑜,自己要離開家一段時間,讓她安穩在家中歇著,不必擔心自己。
    這才命人準備車馬,打算重回小袍鎮軍營。
    該搞到手的東西已經搞到,自己也該動身去和義父他老人家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