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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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在這個年代掌握先機的女人,華問雁眼光毒辣,一下子就發現了未來的商業區,好厲害。
    這讓林秋更加知道自己和商業大佬的差距了,不過他會努力的,在未來他和這些商業大佬們的差距隻會越來越小。
    林秋站起身來和華問雁致謝:“多謝華老板了,給我指點迷津。”
    華問雁哈哈大笑:“不過是給你一個建議而已,搞得這麽官方做什麽?坐下吃飯。”
    林秋低頭靦腆一笑,華問雁的意思是她把林秋當成了孩子來對待,隻是給自己的後輩提供一個建議,並不是把它當成一個商業上的夥伴。
    華問雁這樣想沒有任何的問題,如果是他三四十歲,事業有成,遇到一個十來歲的小孩兒說要創立公司,他也隻會覺得這個孩子隻是在玩耍打鬧,完全不會把他放在眼裏。
    “那就多謝華阿姨了。”林秋幹脆也接下了這個身份,畢竟如果作為朋友來相處,肯定會比夥伴來相處更加自由。
    狗孩兒坐在旁邊一頭霧水,他不知道林秋為什麽一下子變了語氣,好像比最開始散漫灑脫了不少。
    不過,他也不喜歡剛剛嚴肅的氛圍,覺得現在這樣就挺好的。
    華問雁不愧是一國總裁,平時要處理的事物非常繁忙,他們一家在這裏吃了半個多小時飯都沒有,就離開了。
    看到他們離開之後,狗孩兒他們幹脆都坐到了這一桌上,開始吃飯,畢竟是華問雁掏的錢點的還是飯店裏最貴最好吃的飯,他們平時還吃不上呢。
    林秋夾了兩筷子肉,問道:“華問雁經常會來你們這裏吃飯嗎?”他本來以為那次拒絕她的邀請之後,華問雁就不和他們聯係了。
    狗孩兒想了想說:“她平時很忙的,就一兩個月過來吃一頓。”
    不過按照華問雁公司每天要忙那麽多事,一個月來這裏吃一頓飯已經算是很頻繁了。
    林秋沒有想到,華問雁居然如此知恩圖報,不過狗孩兒的人品性格都好,也難怪華問雁喜歡,而且華問雁的兒子也挺喜歡狗孩兒的。
    “她的兒子也會來嗎?”林秋問道。
    “你說棟棟嗎?我和他是好朋友,我們兩個還經常寫信呢。”狗孩兒高興地說,自打他那次救了棟棟之後,棟棟就經常去看他,他在病房裏麵住著的那幾天,棟棟可以說每天都去。
    “寫信?”林秋還從來不知道狗孩兒認字呢。
    狗孩兒聽到這句話,紅了臉,撓了撓頭:“我的確不認識字,不過我會畫畫,我經常畫一些小人偶,棟棟收到了信,很高興,會在信裏寫很多東西,猴子哥識字,我有時候會讓他幫我念。”
    林秋點點頭,在這三個孩子當中,狗孩兒和餃子對於學習是比較向往的,可惜他們幾個的年紀都大了,現在去讀書有些不現實。
    但是認字還是可以做到的,多學習一些字,以後做生意也不容易出問題。等到未來掃盲之後,不認識字會很難生活。
    “你們想不想識字呢?”林秋看向三個孩子,雖然他有讓他們學習的想法,可是最主要的還是要看這三個孩子自己是怎麽想的。
    麻風吃了個花生米擺擺手:“我就不遭那罪了,打小看見那些字我就心煩。”
    餃子有點焦慮,有點擔心:“我原來在學校那邊聽過兩節課,感覺他們學的東西都好難,我怕是學了也學不會。”
    狗孩兒倒是很有興趣:“我倒是想多認識幾個字,這樣給棟棟回信的時候,我就可以跟他說我們現在可以用文字交流啦。”他過去挽住了林秋的胳膊,在他心中,林秋哥隻要說出來的話就一定會實現。
    林秋看得出來麻風對於學習這件事情不上心,餃子可能有點兒想學習的想法,隻不過被學校的氛圍給打散了。
    “餃子,你可以先認識幾個字,以後總不能一直都在飯店當服務員吧?”林秋拍拍狗孩兒的手,說:“我看出來了,你是個正兒八經想學的,我下次給你帶幾本書過來,你每天晚上多練練字,認識認識拚音。”
    狗孩兒高興極了,晃著林秋的胳膊:“那就多謝秋哥了,等我認字了,我給猴子哥也寫信。”
    餃子看狗孩兒高興的樣子有點不太理解:“讀書認字有那麽重要嗎?我和麻風一字都不知道,不是照樣活得挺好。”
    林秋想了想:說道:“你們現在是可以過得很好,但是未來的主流是學習,學習改變命運,科技鑄成強國。不學習早晚是會落伍的,不光是讀書,認字方麵,即使你們的社會生活也是需要學習的。”
    林秋苦口婆心,這些話就和當年他勸猴子說的一樣,但是他當年沒有讓猴子走上學習的老路,這些話在現在同樣也打動不了麻風和餃子。
    最終看見兩個人支支吾吾的表情,林秋有一種曆史重演的絕望,猴子因為母親會發生一些改變,這是他的契機。那對於這兩個孩子呢?
    林秋想不通,反正他是勸了,這兩個孩子聽不聽勸那就是他們的事。
    “狗孩兒,我帶你去買幾個課本吧。”林秋想了想:“你們兩個也一起來吧,咱們四個也好久沒有逛街了。”
    “好耶!”他們三個人都歡呼了起來。
    他們這次去的地方正好就是三裏屯,現在這個時候三裏屯還屬於一半居民樓一半小吃街的狀態。六層的小洋樓比較密集地散落在大路的街邊,這時的三裏屯旁邊還有一所小學。
    小學周邊全部都是書攤和小賣鋪。
    狗孩兒在這三個孩子當中年齡最小,好奇心最重。現在正在地攤上扒拉著一個又一個的小零食。
    “林秋哥,你說棉花糖是什麽味兒呀?”他睜著大眼睛圓溜溜地問。
    “我也沒吃過,咱們買來嚐嚐。”林秋大筆一揮買了四串,他的確沒有吃過這種棉花糖,那種幾克白砂糖就卷出來腦袋大的分子料理,上輩子小時候他父母給他買不起,長大之後他覺得幼稚,也沒有去吃過。
    三個孩子舉著棉花糖淺淺嚐了一口:“哇,好好吃。好鬆軟啊,真的就像棉花一樣。”
    “那麽點兒白砂糖居然做出來了這麽大一堆棉花糖,那豈不是可以吃好久?”
    “我要是學會了棉花糖的做法來街上賣肯定能大賺一筆。”餃子興致勃勃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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