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來自未來 第66節

字數:6577   加入書籤

A+A-




    趙滿倉的父親越說越高興,村裏聽到了他的話的人,也一臉豔羨。
    至於趙老三……他們都覺得趙老三蠢。
    然而就在這時,有人朝著這邊跑過來:“滿倉他爹,縣城來了個人找你!他們說滿倉差點被人打死了,讓你去看看。”
    趙滿倉一身的傷,朱尋淼就讓朱家的下人去跟他家裏人說一聲,現在這下人找過來了。
    第46章 苟縣令
    黎青執這身體的原主的父親曾經是個縣令。
    縣令斷案一般怎麽斷, 黎青執都是清楚的,也大概知道這次的案子,縣令會怎麽判。
    黎青執之前設法了解過崇城縣的這個縣令。
    原主的父親李兆是個舉人, 雖然也能當官,但當的隻是一個窮縣的縣令。
    崇城縣這樣富裕縣城的縣令, 那必然是要進士才能當的,崇城縣如今的縣令, 就是一個有點小背景的同進士, 姓苟。
    苟縣令在崇城縣沒什麽存在感。
    他與人為善,從不得罪人, 會撈一點錢, 但不會過分。
    崇城縣很富裕,從商的人也多, 碼頭這邊更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船停靠……苟縣令的錢,基本都是從商人,從碼頭那裏撈的。而商人們其實巴不得他要錢,就算他不要也會主動送,送了才覺得安心。
    至於斷案子……縣令不能判人死刑, 大案子都是要送去上麵判的,至於小案子, 苟縣令斷的時候還算公正。
    洪家書香門第,在崇城縣的讀書人圈子裏名聲極好,但家裏功名最高的也就隻是秀才, 苟縣令壓根不用怕, 斷案的時候也不會偏袒洪家。
    這個案子本身, 也沒什麽好偏袒的。
    既如此,他肯定要報官, 隻有將事情鬧大,才不會出現下一個趙滿倉。
    不然那洪家要是再給他們家小少爺找個小廝,可如何是好?
    這個時代的公堂其實挺小的,也不像電視劇裏那樣,有一群衙役整整齊齊地在兩邊站著。
    嗯,衙役是有的,但他們看著挺散漫,還有人笑著跟朱前打招呼。
    朱前作為一個商人,那是三教九流的人,都認識一些的。
    不過崇城縣的縣衙相比於原主父親的那個縣衙已經好了很多,原主父親當年辦公的縣衙瞧著破破爛爛。
    在原主記憶裏,有時候那些百姓還會在公堂上打起來,原主就曾捋起袖子去拉過架,還不知道被誰給踹了兩腳。
    原主年少時身為縣令之子,雖然讀書不成,但一直過得很快樂,他還交遊廣闊……可惜後來突遭大變,整個盂縣都被淹了。
    金小葉沒進公堂,但朱前帶著朱尋淼黎青執還有趙滿倉進去了,在場的,還有黎青執他們離開洪家後,坐船跟來縣城的洪暉。
    洪暉原本是想找黎青執給賠償,將這件事壓下去的,不曾想最後竟被帶到了公堂上。
    也因此,他的臉色非常難看,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朱尋淼竟然會報官。
    朱尋淼又沒出事!
    雖然有個書生傷了胳膊,但這書生他之前從未見過,也從未聽說過,顯然是個沒什麽本事的,就算斷了手……他賠點錢就可以了,何必報官?
    至於趙滿倉,這是他們家的下人!
    趙滿倉沒伺候好他弟弟,被打幾下又怎麽了?他弟弟還是個孩子!
    雖然這麽想,洪暉麵上卻不曾表露出來,甚至一臉歉意地對著黎青執道歉。
    “這不關洪兄的事情。”黎青執朝著洪暉露出一個虛弱的笑容。
    洪暉會演戲,他也會演。
    兩人正說著,苟縣令來了。
    苟縣令是個白胖的中年男人,他身高最多一米七,但體重少說有一百八。
    胖乎乎的苟縣令一到,就開始詢問案情。
    陳述案情的是朱尋淼和朱前,黎青執躺在擔架上,並不需要他做什麽。
    而這個案子最後的判決,跟黎青執想的差不多。
    在大齊,人口買賣非常猖獗,很多大戶人家都會買奴仆,但買賣歸買賣,殺人還是犯法的。
    隻是這到底是古代,而不是現代法治社會,所以有錢人哪怕打死了家裏的奴仆,也多的是逃脫罪責的方法。
    比如給這個奴仆安上一個罪名,說他偷盜,再跟官府說一聲,就能光明正大把人打死。
    有些買來的奴仆無親無故,打死後說他們是病死的,也沒人會去追究。
    像原主之前那樣被關在采石場裏挖石頭,那更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不過崇城縣這邊,在大戶人家幹活的人基本都是本地人,簽的也是活契,這樣的人要是被打死了,他們的家人肯定會找上門去鬧。
    可即便如此……大部分時候,那些大戶人家隻要多給一些錢,那奴仆的家人就不會去報官。
    黎青執跟趙滿倉聊過,對趙滿倉的家人有一定了解。
    趙滿倉的父親是個酒鬼,至於趙滿倉的母親……她是個跟金小葉截然相反的女人,即便時常被趙滿倉的父親打罵,她也逆來順受。
    趙滿倉如果不小心被洪家小少爺打死了,他父親大概率會拿了錢息事寧人。
    幸好趙滿倉沒事。
    而今後,洪家也不能再這麽放任他們家的小少爺了。
    苟縣令的判決,是按照《大齊律》來的。
    瘋子失手殺人或者傷人,按照律法需要將瘋子收監,抑或者讓瘋子的家人將之監管起來。
    洪家小少爺是個瘋子,又是個孩童,征詢過洪家的意見之後,判的就是讓洪家人將他監管起來。
    將來若是他再傷人,罪責將由洪家其他人承擔。
    除此之外,趙滿倉被打出一身的傷,洪家要賠償他十兩銀子,黎青執被打斷一條胳膊,洪家要賠償他五十兩。
    雙方賠償金額差這麽多,是因為趙滿倉是洪家下人,而黎青執不是,而且黎青執一個書生斷了胳膊,這在大部分人看來,比一個孩子被打得滿身淤青要嚴重。
    這世間,總有許多不公。
    整件事脈絡清晰,苟縣令斷案也就斷得很快,大家也都沒有異議。
    洪家沒辦法有異議,兩個傷患可都在公堂上躺著,這是實打實的證據,而且真要把洪昭叫來公堂上應對,隻會讓洪家更丟人。
    至於黎青執……黎青執很清楚,他要是選擇私底下跟洪家談,說不定能讓洪家出更多的錢,但這並不是他想要的。
    他更希望那個洪家小少爺被看管起來,再沒有其他人受害。
    案子斷定,洪暉一臉歉意,又給黎青執道歉:“黎兄,今日之事著實對不住。”
    “無妨,洪兄將來能看好弟弟就行。”黎青執道。
    洪暉當即給予保證:“黎兄放心,我今後一定看好弟弟。”
    雙方說話的時候,趙滿倉用細瘦的手指抓著黎青執沒受傷的胳膊,一直在發抖。
    事實上他全程都在發抖,對一個孩子來說,上公堂實在是一件嚇人的事情。
    不過黎青執之前好好跟他說了一會兒話,甚至提到了趙小豆……趙滿倉認識趙小豆,對黎青執也就愈發信任。
    黎青執握住趙滿倉的手安撫他。
    他喜歡孩子,趙滿倉這麽一副可憐模樣,不免讓他心疼。好在洪暉沒有說太多,他看了黎青執身邊的趙滿倉一眼,然後就離開了。
    等黎青執一走,朱前立刻就招呼朱家的下人來抬人,將黎青執和趙滿倉往朱家抬。
    他們在路上遇到了不少人,而每次遇到人,朱前都會簡單說一說今天的事情:“我家孩子去洪家參加詩會,看到洪家小少爺打人,就跟朋友一起上前阻攔,不曾想最後竟被那洪家小少爺給打傷了……”
    這麽一路說一路走,他們很快就來到朱家。
    朱前讓那些下人帶趙滿倉去吃點東西睡個覺,見在場的隻剩下朱尋淼黎青執還有跟來的金小葉徐啟飛,就道:“那個洪暉不是個好東西,你們今後一定要小心!”
    “爹?”朱尋淼有點沒反應過來,他被咬之後確實覺得洪家跟洪暉有問題,但洪暉在公堂上表現得風度翩翩,認錯也認得快,他就覺得洪家小少爺傷人的事情,興許跟洪暉無關。洪暉忙著讀書,可能壓根就不知道自己弟弟喜歡打人的事情。
    朱前道:“那洪暉城府極深,但我走南闖北那麽多年,他的那點花花腸子還是能看出來的,這樣的人最好別得罪,既然已經得罪了,就要提防著!”
    說完,朱前又看向朱尋淼:“其實他接近你,並無一絲真心,就隻是想從你手上弄錢!”
    朱前這樣從底層爬起來的人,看人很準。
    朱尋淼認識洪暉之後,又是幫著找菊花又是幫著采買酒水點心……雖然洪暉說過要給錢,是朱尋淼自己不要,但菊花酒水這樣的東西,富貴了那麽多年的洪家難道會弄不到?
    洪暉這麽幹,不就是想讓朱尋淼給他出錢?
    而且洪家靠典當東西維持體麵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雖然洪家每次都專門跑去府城當東西,可他們這些商人,消息最為靈通。
    不過朱前當時雖然看穿了,但並沒有說什麽,他不在乎這點錢,也不在乎洪暉的小算計,隻要他兒子能借著洪暉進入崇城縣的文人圈子就行。
    但讓朱前沒想到的是,他兒子隻是去參加一個詩會,就出了事!
    洪家竟然任由他們家小少爺毆打不滿十歲的小童!
    朱前小小年紀就去大戶人家當下人,他知道給人當下人有多難。
    他當初遇到的主家還算不錯,但突然離開父母的他,依然吃了很多苦頭。
    趙滿倉被打成這樣,還求告無門……朱前真的是一想就覺得心裏難受。
    至於洪家……洪家高高在上不把下人當人,這種人家,沒必要交好。
    朱前不敢說自己是個善人,他活了這麽多年,缺德事也是幹過的,但他絕不會不管他人死活。
    朱前簡單分析了一下洪暉這個人,朱尋淼聽完,如遭雷劈。
    他爹說的這些,他之前一直沒有想到!
    朱前任由兒子去糾結,又向黎青執道謝。
    朱尋淼都說了,黎青執被咬是為了救他,要是沒有黎青執,他的臉可能會被咬傷。
    真要臉上帶咬痕,朱尋淼將來走出去還不知道會被人怎麽說。到時候他就算科考順利,仕途上也不會順利。
    “不用謝,尋淼也是跟著我過去救人,才會有此無妄之災。”黎青執道。
    “這怎麽能說是無妄之災?你們救了一個孩子!”朱前感慨:“你們都是好人。”
    “說起那個孩子……朱叔,你能不能讓他在朱家做事?”黎青執道:“這孩子的父親……不是很靠譜。”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www.gdbzkz.info。鬼吹燈手機版閱讀網址:m.gdbzkz.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