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拍照片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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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早上,羅成再次從招待所出來。

    這次除了背了一個布袋,還多了一樣東西。照相機,一款屬於他這個年代的照相機。

    不得不說未來時代的快遞速度是真的快,第一天下的單,竟然第二天就到貨了。

    除了照相機,還有一箱膠卷,一箱有四十八卷膠卷,黑白和彩色的各一半。一卷膠卷能拍三十六張照片。

    羅成在未來時代玩了一天照相機,浪費了一點膠卷,也算了解了照相機的大致功能用法。因此當天晚上就把照相機和幾卷膠卷帶到了他自己的時代。

    這照相機掛在身上,羅成感覺比騎自行車都拉風,因為看見他的人,隻要是看見照相機的,大部分目光都會停留在他身上一會。

    今天羅成打算往西麵方向去轉轉,主要是昨天下午他去了靠近這邊招待所的街道辦。說要搞一個辦事處,人家沒同意,說機械廠的級別不夠,車站這邊的地區其實也屬於城市中心地段了。

    人家街道辦倒也算是公事公辦,建議羅成去偏一點的街道辦詢問。很多小單位的辦事處,位置就會比較偏,說不定還有機會租到房子。

    羅成感覺自己好像對西方位有緣,按照未來的說法,他是能活得到上西天那天的。羅成打算慢慢走到那邊的街道辦,如果看見有比較特色的地方,就拍一個照。

    手裏抓著煎餅,又是從未來時代食堂裏帶來的,肉煎餅,很香。可能是刻意朝人多的地方走的原因,路過一家供銷社的時候。羅成就停下來了,這供銷社他是見多了,但在未來時代也是特別值得回憶紀念的地方。

    完全值得拍照,然後掛在未來時代的食堂牆麵上。因此羅成幾口就把手裏煎餅吃下了肚,從布包裏找出了一塊手帕把手擦幹淨,準備用照相機拍幾張照片。

    “這是要拍照片吧。”

    “這人身上的是照相機嘛。”

    “同誌,你好~~。”

    羅成隻是想拍幾張照片,但在他這年代太容易引起驚動了。而且羅成不知道的是,其實在他這年代拍照片,除了很容易引起別人關注。還有一點就是很容易被盤問的,身份不明的人在這時代亂拍照,是很容易被帶走的。

    本來像羅成這樣敢正大光明的拿著相機溜達的,反而人家不會懷疑什麽。一些家庭生活好的人,也的確有拍攝愛好者,但人家也不會來拍供銷社呀。

    很簡單的一個問題,供銷社有什麽好拍的,羅成難道告訴人家供銷社有年代感嘛。這就跟在未來時代一樣,誰會對超市感興趣的拍照呀。

    所以照片還沒拍,一開始是吸引了路人的注意,然後是供銷社的工作人員客氣的來詢問羅成的身份了。

    而羅成要是是本地人也還好,有工作的話證實一下很容易。可羅成一開口就是普通話,工作證還是外省的,並且還是機械廠的。

    因此十幾分鍾後,某派出所。

    “姓名。”

    “羅成。”

    “年齡。”

    “二十。”

    “工作單位。”

    ~~~

    哪怕是有工作證,羅成還是被一一詢問著。不過人家公安對羅成還算客氣,就算是外省的,但隻要有工作單位,打電話查詢就可以了。

    唯一一點麻煩的是,派出所這邊的電話在這年頭也打不到省外,市外都要轉撥,省外更難了。這年代還有一個吃香的職業,那就是話務員,專門接電話幫忙轉接外地電話的。

    所以哪怕羅成有介紹信,就因為他玩照相機,引起了別人的懷疑,得在派出所等著。等身份查實了差可以離開。

    而且還有一點,外省電話特別難接通,很容易占線。除非是一些特殊部門的電話,那才比較容易打通。而現在就出現這樣的情況,占線打不通。

    “羅成同誌,現在電話打不通,你在江城有沒有認識的朋友,一個人過來的嘛。要是有朋友擔保,也是可以讓你離開的。”

    派出所這邊除了看羅成的證件,也的確落實了他的一些信息。因為羅成保留了火車票,說明他隻是過來兩天,而且住在車站那邊的招待所也能查的到羅成的行蹤。大概率能確認羅成的確是來這邊出差了。

    但為了保險起見,他的工作單位那邊畢竟沒落實,不過要是在江城這邊有認識的人擔保。也可以立刻放人。

    詢問羅成在這邊有沒有認識的人,這讓他猶豫了,不知道為什麽他想去了火車上相遇的鄭可。隻不過這萍水相逢,人家給他留了一個聯係地址,說不定也隻是客氣一下。而且這要是讓人來派出所保他,人家要是不願意呢。

    思考了一會,羅成還是希望這邊繼續聯係他的工作單位,要是還聯係不上的話再說。

    就這樣一直待到快十點,電話依然打不通,反饋過來的信息是可能正巧在贛~洲那邊出現了通信故障。因為不光是羅成提供的電話轉接不過去,那邊好像還有一些區域這時間段都接不過去。

    “那個我在青年雜誌社認識一個朋友~~。”

    “好,我來記一下。”

    沒的辦法,電話打不通。雖然這邊也認可羅成的身份,但主要是懷疑的是那方麵,對於那方麵的懷疑,現在的政策是寧可錯殺不可放過。

    要是電話一天打不通,人家還真會關他一天。所以羅成最終還是嚐試一下那個在火車上幫過自己的好心姑娘還能不能再幫一次了。

    江城青年雜誌社。

    “鄭可,你這宿舍也搬過去了,我給你接風,咱們雜誌社對麵的那家烤鴨是真的不錯。我請你去嚐嚐吧。”

    “李哥,真的不用麻煩,太破費了。而且我中午還要去趟供銷社。”

    “去供銷社呀,要買什麽東西嘛,我陪你吧,我可以幫你拿東西。”

    鄭可有些尷尬,這李晨的意圖她已經清楚了。甚至今天早上社長還單獨來找她談話暗示了一下她。

    李晨的家庭條件好的很,父親竟然是大學老師。母親也是在地方單位上班的,再算上李晨爺爺那輩,雖然已經過世了,但也算的上是書香世家了。而且李晨也有才學,收入和長相都不差。

    最主要的是,社長一開始找鄭可談話的時候,也沒提李晨的事。主要是詢問她的情況,在確認她沒對象的時候,才談到李晨的。這樣一來鄭可想拒絕李晨,起碼不能用有對象這條來搪塞了。

    但鄭可也好奇的問了,李晨這樣好的條件,怎麽二十八了還沒結婚。這一問,社長倒是有些尷尬了,這李晨其實是喪偶的,難產死的,一屍兩命。

    不過就算如此,人家可不是找不到媳婦,隻是眼光高,伱算喪偶,也不是誰都能配的上的。

    而鄭可還沒來這邊報道之前,雜誌社這邊的人就已經大致的知道她的信息了。大學生,是皖州的,在學校那邊的評價是很好的,而且天賦很不錯,算是才女。那時候李晨就開玩笑的說,要是長的好看,那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李晨是喪偶,不是未婚,這男女都一樣,有過那種事情的人,是真的很難憋的住的。如果不是眼光高,他要再找一個,這樣的條件,黃花閨女都能找。

    而鄭可第一天來報道,李晨眼睛都直了,當天就偷偷找到社長讓他幫忙。所以就有了第一天就安排李晨來帶新人鄭可的事情。

    鄭可是真接受不了李晨這樣的,年齡按照周歲算都二十八了。她才剛二十,她上小學的時候虛歲才六歲,加上小學是五年製的。所以這個時代大學畢業的人,大部分是二十歲左右的人。

    當然也有很多特殊情況耽誤上學的原因,那三十歲的大學生都可能有。

    鄭可是真的不想說的那麽直,但不得不說,臉皮厚的男人,的確容易追到女生。在什麽時代都是如此,有時候一開始沒好意思拒絕,然後被追著追著,就慢慢感動破防之類的。

    就在鄭可不知道如何再拒絕李晨的時候,雜誌社的接待人員來喊她的,派出所的人找她,讓她去趟接待室。

    “派出所的人找你,鄭可,要不要我陪你一起過去。有事的話,在這江城我還是有些關係的。”

    “不用,謝謝李哥了。我也不知道什麽情況,先去看看了。”

    鄭可再次拒絕了李晨的好意,不過內心也是很納悶,派出所好好的怎麽會來找她。跟著雜誌社的接待人員,她走出了雜誌社的編輯室。

    再然後,沒多久鄭可又回編輯室了,隻不過是拿了一些東西又跟派出所民警走了。看這情形,明顯不是鄭可犯什麽事了,否則就算是她是女生,也不會這樣客氣的對待。

    羅成在派出所裏,有些鬱悶的等待著。他哪裏知道想拍點有紀念意義的東西,就會被人查證件,查證件就因為是外地來的,就進局子裏了。

    未來時代說的沒錯,裝~逼遭雷劈,羅成承認自己拍照是為了記錄一些這時代的東西。但也有顯擺的意思,裝逼進局子,能不鬱悶嘛。

    (本章完)(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