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恩,都是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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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十幾名明人,都是明國山東文登水師的逃軍。
十幾名漢人並不是弓手,也不是近戰兵,他們是水師官兵,善於操控船隻作戰。
這簡直就是技術性的人才,他們是原來就是跟著自己的長官出海剿滅海賊的時候,中了埋伏,長官直接被一箭射中了心口,己方也損失慘重,他們登上了小船,逃出來了。
但是呢,偏偏他們的船長又是當地非常有勢力的一個鄉紳的兒子,雖然並不是嫡長子,也不是最小的最受寵的那個,但在那個家族之中,也是有地位的,而他們都是普通的軍戶,軍官死了,自己回去,那個鄉紳肯定饒不了他們,他們就沒人敢回去,就隻能逃出來,當自己已經死了,也讓家鄉的人當他們已經死了,這樣,才能盡量的,不危及到自己的家人。
這些水兵,其實很有用,民船跟戰船其實並不一樣,你民船和戰船可能都會操控,但是戰船還要訓練呢,就是在海戰的時候,能夠訓練有素的操控船隻進行衝撞,和如何控製船帆,使船繞行,躲避對方的衝撞。
而那些普通的水手在操控戰船的時候,一旦遭遇海戰,十分容易驚慌,人一驚慌,這身上的本事就發揮不出來了,那個時候就算是再怎麽會操船,也都成了驚弓之鳥,這船也就沒法動了,這船隻要一不動,對方一衝上來,就完了。
這些漢人身高,都基本在1米65到1米75之間,在這個時代已經算是很高了,而且他們都比較壯,畢竟是山東大漢。
這些家夥臉上的麵皮,好像樹皮一樣,十分粗糙,而且烏黑,發皺,這是因為吹慣了海風,這皮膚嚴重失水。
這些家夥看起來,都像是老人一般,但其實,沒人超過35歲,都處在青壯年。
這些人還穿著原來登州水師的軍服,他們的軍服也就是明軍的軍服。
內穿紅色征袍,現在正是天氣炎熱的時候,就隻有一層,內裏也未穿水衣。
外邊穿著一件淡青色號衣,腰間青布裹腰。
穿黑色長褲,褲腳高高挽起,露出小腿,基本都赤著腳,並未穿襪子,腳上都穿著草鞋或黑色布鞋。
頭上都攏著頭發,額間同樣也有一條紅色布帶係上。
頭上或戴竹編鬥笠,或戴紅笠軍帽。
明國水師,不,應該是各國水師的戰船上,都有一間船艙,是專門儲存武器的,這些明軍,在離開的時候開走的那條小船上,當然也有一間兵器室,裏麵隻裝了一些普通的兵器,弓箭隻有10副,剩下的都是些冷兵器。
這些家夥在這異鄉的土地上,同樣也是聚成了一團,他們聚在一起,用警惕的眼光看著周圍,這些陌生人。
吳鳳抽空看看這些家夥,三人腰間配著雙叉,還有一把腰刀,是雁翎刀的製式,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是腰間或配短斧,或配腰刀,手裏拿著的卻都是鏜鈀。
弓箭,並不是明軍小梢弓的製式,而是大步弓。
這步弓同樣是反曲弓,隻不過尺寸大了許多。
箭袋裏麵配的是一半重箭,一半輕箭。
看他們手裏的鏜鈀、腰刀以及弓箭的保養程度都十分不錯!
這也說明其實明國文登水師的戰鬥力還是有的,明軍的水師一直到明末之時,戰鬥力都並不弱,尤其是明國北方文登水師乃是北方最重要的一支水師,武備從來都是很強的。
他們擅長操船,戰船上的水手也是緊缺資源,讓他們去從賊,也都願意,隻要開得起價,就沒有問題。
至於那些倭人,則全都是浪人。
這些倭人,具是在自己的村落之中,習練刀術,自稱為武士,卻沒有主家願意給他們武士的身份,就隻有浪人的身份活在世上,他們出海,來到這裏,也隻是想掙一口飯吃,還為了彰顯自己的勇武。
他們原本在倭國,也都是那種好勇鬥狠之徒,在街道之上,隻要有人看自己,覺得不爽,就會直接拔刀相向!
就算是對方同樣佩刀,也並不在乎,直接拔刀相對,直到有一人倒下為止。
這些家夥手中的刀,都是見過不少血的,他們是衝鋒陷陣的好手,吳鳳需要好手,尤其是這種血勇一上頭,不怕死就往前衝的家夥。
不過這些浪人確實是挺窮,身上基本上隻有一件能遮住身體的衣袍,腳上穿著木屐。
下身的褲子也隻有一件短褲,更不用說那些行李包裹,唯一值錢的東西,就是腰間的那把刀。
不過有這把刀,也就夠了。
而那些琉球人自己也用得上,他們基本上都是一些要麽退役的老軍,要麽就是一些不願意在土地裏麵刨食的年輕人,都還算老實,年齡也都不是很大,訓練訓練,倒也可以用。
至於他們的裝備,跟之前的那八名老軍一比,就弱了許多。
那八名老軍最起碼身上的兵甲還都算是齊全,而這些琉球人身上能找出一件皮甲的,隻有幾個人,剩下的也隻有蔽身的一件長袍,以及手裏的自製的長矛或竹槍,持短弓的也不多,不到十人。
這些家夥基本上也都是一群快餓瘋的人,家有婦孺要養活,隻能出來玩兒命掙錢。
對他們來說,不,應該是這四個幫不同民族的人來說,已經沒有國家這個概念。
對他們來說,民族,也不是什麽很重要的,他們對本國、本民族還有多少忠誠度呢?
他們都是底層的家夥。
那些朝鮮人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沒有人權,會被哪些平民、士大夫、軍士、捕快侮辱、壓迫,對他們來說,他們甚至對朝鮮也懷著深深的恨意。
而那些逃軍,他們在明國,隻要被抓,就隻有砍下頭這一條路可以走。
再加上,明國很多地方民風彪悍,從匪如眾,對外人十分的狠,很多村落,白天還好好的,日出而作,但是到了晚上,外人進去了,就會被他們殺掉,奪其錢財,將屍體,扔進山裏喂狼。
或者,還有很多的世代做匪的家夥,會將屍體收攏起來,將肉割下來,白天,當豬肉賣出去,或者做成包子,直接賣人肉餡兒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