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三法司齊聚,到底殺還是不殺!

字數:8214   加入書籤

A+A-


    同一時間。
    京都,最高法會議室裏。
    一場激烈的討論,正在進行。
    參會人員,有最高法的宋治憲,和手下一眾資深法官。
    還有最高檢的檢察長,以及一幫高級檢察官們。
    甚至,總警署也派來專員,專門聆聽這場高級別會議。
    警署雖然沒有審判權,卻和檢察署一樣,擁有直接建議權。
    一個案子,從偵查,拘留,預審,再到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提起訴訟,最後由法院判決。
    可以說,今日公·檢·法三司齊聚。
    隻為討論雲省江城的一樁殺人案。
    一樁異常簡單,毫不複雜的看守所殺人案。
    此刻是上午11點半。
    會議從九點開始,已持續整整三個半小時的時間。
    三個小時以來,眾人各抒己見,為了最終判決,爭論的臉紅脖子粗!
    但顯然,爭論已到最終階段。
    一名檢察官起身發言。
    “我再說一次!死刑犯葉城,在江城看守所,當著所長以及所有管教的麵,悍然出手殺人!”
    “他的行為,嚴重踐踏律法,嚴重蔑視律法尊嚴!行為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之大!”
    “並且,這並非他第一次殺人!此人身上本就背負著四條人命,還有一個重傷受害者,至今不敢呆在江城。”
    “我和檢察署所有同僚,依舊一致認為!”
    “必須將葉城處以極刑,以儆效尤!”
    轟!
    此人話音一落,全場嘩然。
    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看著檢察署的檢察官們,看向最高檢的首席檢察長。
    討論了一個上午,你們檢察署,還是要判死葉城?
    首席檢察長麵色陰沉不定,一言不發。
    但顯然,這似乎就是他的初衷。
    否則,給下麵檢察官幾個膽子,也不敢越過老大,發表自己觀點。
    眾人又看向最高法的宋治憲,不知這位最終拿主意的人,到底是個什麽態度。
    可宋治憲似乎根本不願說話,隻是時刻盯著自己手中的保溫杯。
    就這麽看了整整一上午,眼神都沒有挪動一下。
    “我反對!”
    宋治憲手下一名法官站起身,吸引眾人目光。
    “葉城殺害孫喜財案,是有因在前!”
    “孫喜財本身就是罪大惡極的人販子,因為某些人包庇,才逍遙法外這麽長時間。”
    “況且,葉城在殺他之前,也對他進行了審訊……不,質問!”
    “孫喜財在逃脫法網之後,親手殺害過一名四歲無辜女孩。”
    “女孩的父親正是葉城的小學老師。”
    “身為學生,得知老師尋找了一輩子的孩子被殺,自然怒不可赦。”
    “他在狂怒之下殺人,情有可原!”
    “我不讚成判處葉城極刑!建議檢察署慎重考慮,重新提交訴訟書!”
    這位法官說完之後,就好像一滴涼水落入沸水之中,引起軒然大波。
    頓時,又有一個檢察官起身。
    “狂怒之下殺人,就可以情有可原了嗎?李法官,我的現在就很憤怒!能不能殺了你呢!”
    “你……”
    起身發言的法官,頓時被懟的麵紅耳赤。
    對方一臉冷笑繼續說道。
    “況且!李法官,你要注意的是!”
    “葉城並非犯下故意殺人罪這一條律法!”
    “他還犯下傷害罪、脫逃罪和暴動越獄罪。首先,此人違規出現在江城看守所外,引起民眾恐慌!”
    “其次,他惡意傷害伯父葉建剛一家三口,和他小姑葉誌娟,造成四個無辜百姓受到不法侵害。”
    “最後,在犯下傷害罪後,又惡意逃避交警盤查,鬧市飆車,引發全城騷亂!”
    “況且,在殺害孫喜財之前,他不顧江城看守所所長和管教多次勸說警告,依舊出手殺人!”
    “此人主觀惡意極大,沒有絲毫悔改之心。所行所為全然為一己私心,再加上他犯下諸多罪過,還不足以判處葉城極刑嗎?”
    “當然,不足以!”
    這位檢察官話音一落,又一個法官站起了身。
    “眾所周知,葉城立下的功勞之多,世所罕見!”
    “依照刑法第78條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葉城在盛鑫金店,阻止趙將驢等人持槍搶劫,避免了一場重大經濟損失,保護了幾十名被困人員!這是他立下的功勞之一!”
    “第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葉城在第一次死刑被中止後,發現同監室嫌犯沈子虛,涉嫌七省六死六死驚天大案,他親自參與審訊緝拿,成功解救被困人質,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這一點想必我就不用多說!諸位應該都知道他參與了什麽樣的項目,讓中科院所有院士,心甘情願成為他的助手,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葉城在被鷹醬佛伯樂劫持期間,途徑龍緬雷區,為防止受害群眾被炸身亡,主動擔任尋路向導,救下數十名受害群眾,這還不算他的功勞之一?”
    “第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葉城擒拿鷹醬佛伯樂喬治、程俊,成功帶回c17運輸機和主戰坦克!”
    “這要是還不算有重大貢獻!那麽,我無話可說!”
    說著,這位法官直接坐回原位。
    現場,一片死寂!
    有不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聽著這位法官的話,震驚的張大了嘴。
    更多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依舊是一臉震撼。
    娘咧!
    刑法78條,一共規定有六條減刑的辦法。
    葉城啊葉城!
    你特娘一個人就占了五條啊!
    也就最後一條。
    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要不是時間不允許。
    恐怕你還得裝一個大逼!
    立下這麽多功勞,若還是不能被減刑?
    天理不容!
    所以,這位法官說完之後,全場陷入一片死寂。
    半晌,愣是沒有一個人敢起身發言。
    眾人又將目光看向總警署派來的專員。
    哥們!
    你們總警署也別光喝茶水啊,站起來放個屁啊。
    專員孫正義一臉媽賣批,渾身不自覺的抖了兩下。
    靠!
    看我幹啥!
    讓我起來聲討葉城?
    怎麽可能啊!
    這位葉老哥,用最悲壯的手段,拿下我們單位一頭巨虎。
    本身,就受到整個警界敬仰。
    屬於唐警監的人,或者被孫喜財案牽涉的人,全部一網打盡。
    我們總警署,怎麽可能要求判葉城死刑?
    如今,檢察署這邊如此憤慨。
    最大的原因,恐怕還是這場浩劫波及到了檢察署吧。
    孫正義聽說,有不少檢察大佬,正在規定時間,待在規定的地方。
    整個檢察署人心惶惶,自然無比厭惡這位葉老哥了。
    他見眾人看來,幹笑兩聲,垂下了頭。
    艸!
    看不見我,看不見我,所有人都看不見我。
    眾人見總警署的人一句話也不表態,一臉失望。
    會場又沉默片刻。
    最終,還是最高檢的首席檢察長淡淡開口。
    他這一開口,所有人渾身一震。
    “諸位,死刑犯葉城!無論出於什麽目的,無論他立下了多少功績,就公然踐踏律法這一點,罪不容誅!”
    “肆意剝奪他人性命,為了所謂的正義就敢殺人?因為立下功績,就能無視律法?”
    “難道他以為,這是舊社會,隻要有丹書鐵券,免死金牌,就能永遠不會死嗎?”
    首席檢察長吸了口氣,越說越怒。
    “若今日放過了他!那麽好了!”
    “以後任何人都可以行使所謂的正義,悍然出手殺人!”
    “那還要律法何用?還要我們何用?”
    轟!
    檢察長這話一說,所有人驚的頭皮發麻。
    是啊!
    若人人都效仿葉城,社會豈不是要徹底亂套。
    就算他立下再多的功勞,也不能恃功逞凶,隨意剝奪其他人的生命吧?
    若是饒了葉城,律法將成為笑談。
    可……
    眾人一陣驚疑不定。
    到現在,沒人能揣測上麵的意思。
    誰特娘知道,上麵到底舍不舍得殺葉城啊。
    最根本的原因,是眾人到現在為止。
    還不知道葉城到底發明創造了什麽!
    所有人將目光看向宋治憲。
    這位龍國首席大法官,這位代表著龍國律法的人!
    沒人知道,宋大法官在葉城這件事上,到底持什麽態度。
    殺?
    還是不殺!
    當所有目光聚集到宋治憲身上的時候。
    宋治憲終於從保溫杯上挪開目光。
    他看向眾人,咧嘴笑了。
    “嗬嗬,既然大家都要我拿個意見,那我就簡單說兩句。”
    “龍國律法,相傳最早從禹刑開始,成於夏朝,所謂夏刑三千條一說。”
    “還有人說,從堯舜三皇五帝的時代,就已有刑法出現。”
    “但真正落實到文字上的,還是商朝的【商書】。”
    “但無論如何,最初的刑法也好,還是現今的律法,都體現了【正義】二字。”
    宋治憲說到這裏,看了一眼旁邊的檢察長,繼續道。
    “王檢察長既然剛才也提到【正義】二字。”
    “那我隻剩一句話,可以答複他!”
    “或者說,答複你們,甚至答複整個社會。”
    宋治憲的話出現停頓。
    所有人聽的渾身一凜,全都情不自禁的坐直身子。
    因為眾人知道。
    無論檢察署給法院施加多少壓力。
    最終葉城的死活,隻有這位老人說了算!
    但見老人緩緩起身,看向所有出席會議的人,一臉肅穆。
    “法諺有雲:”
    “如果天塌下來,正義才能得到實現……
    “那就塌吧!”
    說完,老人徑直離開會議室。
    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看著他的背影,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片刻!
    眾人對視一眼,齊刷刷站起身子,走出最高法,乘車離開。
    一小時後,一架飛機從京都機場拔地而起。
    目的地。
    雲省江城。
    目的。
    審判葉城!
    l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101novel.com手機版閱讀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