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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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剛才跟野豬的激戰,打倒這兩隻馬鹿,可以說輕鬆了許多。

    雖然是經過了一番圍剿,但三把獵槍同時開火,前前後後加起來隻用了半個小時不到,這兩隻馬鹿就被他們打到了手。

    這兩隻馬鹿也是不小,比前幾天打到的那幾隻還要大,因此,這三個人的收獲感也是非常的滿足。

    “行了,一頭野豬的肉,還有這兩隻馬鹿的肉,這也足夠了,不但我們這幫人夠吃上好幾天,還可以讓許盛給張娟家送一些過去呢!”一邊給馬鹿開著膛,李世強一邊很滿意地說道。

    “二娃,你想的可真是周到啊,我心裏尋思啥,你心裏就尋思啥呢!”

    許盛一聽李世強說也要讓他給張娟家送肉,高興得心花怒放。 ?.?????.??

    李世強笑了笑說“那當然,你去吊崖是為了啥,還不是想見那個張娟麽,既然去了,就得讓人家高興才是,帶點東西去總是好的。”

    李世強說的也是真心話,畢竟許盛跟他處得就跟親兄弟似的,幫他好好設計設計,把那個妹子娶到手,他也就了卻了一樁心事。

    三個人加快了速度,很快把這兩隻馬鹿也收拾好了,於是接下來他們就開始往山下扛肉,路上遇到了兩隻野雞,也被許盛給順便打到了手。

    “看來,以後要是再想打獵,早些進山比較好,今天不就是嗎,比平時快多了!”

    一邊往前走,李世強就很高興地說。

    “是啊,再往後打獵,真得早些進山,獵物們睡得迷迷糊糊,剛睡醒的時候比較好下手啊!”

    “嗯,說得有道理,看來真是這麽回事呢!”

    大家都很讚成李世強的觀點,覺得早點兒進山打獵容易。

    畢竟今天非常順利,隻用了很短的時間,就打到了一頭大野豬,還有很大的兩隻馬鹿,而且還順便打到了兩隻野雞。

    哥幾個有說有笑的,坐著牛車往家走,回到金沙村的時候,李世強一看手表,這才早上十點過幾分。

    “大家把獵物卸下來,進屋喝口水,咱們就去縣城買東西!”把牛車趕進了院子,李世強就對哥幾個吩咐道。

    幾個人興高采烈地把這些肉搬進了屋,一隻野豬和兩隻馬鹿的肉堆放在一起,就跟一座小山似的,看起來甚是壯觀。

    “哎呀,你們幾個今天打獵可真是快,這才多長時間啊,就打了這麽多!”

    陳香蘭一看見這麽多肉,高興得合不攏嘴。

    李世英也對他們誇讚道“是啊,你們哥幾個可真是能耐,這還不到晌午呢,就打了這麽多獵物回來,可真是沒這麽快的了!”

    也難怪母女二人這麽驚訝,先前他們進山打獵,很多時候都是出去一天才回來,今天卻回來得這麽早,而且收獲也不少呢!

    李世強卻笑著說道“其實,也不光是我們哥幾個能耐,主要還是因為今天起了大早,而且也是運氣好,一進山就一連著遇上獵物。”

    說著笑著,哥幾個喝了幾口水,然後就又出了屋,坐上牛車奔往縣城。

    “你們兩個都想好了嗎,這次

    去縣城買些啥東西啊?”把牛車趕出了村子,上了去縣城的大路,李世強就對許盛和童順強這樣問道。

    “其實,我也沒什麽必須要買的東西,隻是我覺得這次去吊崖見那個妹子,我穿得太破了不行,至少也得買一件像樣的襯衣吧!”

    許盛一邊這麽說著,一邊拽了拽身上的襯衣袖子。

    確實,畢竟許盛這次去吊崖,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去見那個妹子,這可跟他平時在村裏不是一回事。

    而他現在身上的這件襯衣,已經有好幾處磨損嚴重,馬上就要出洞了。

    而且,因為他平時幹活或者是進山打獵,也一直穿著這件襯衣,這件襯衣的扣子也掉了好幾個,還有好幾處動物的血跡,這是洗也洗不掉的。

    童順強嘿嘿地笑了幾聲,卻說道“我別的不用買,就給我老娘買一些鹽巴和火柴,再就是一些做菜的作料,這就巴適了!”

    想想也是,童順強的老娘在吊崖那邊,雖然是並不富裕,但老人家對穿衣服沒什麽講究,況且,在吃的方麵也不犯愁,有米有肉有菜園,這也就足夠了。

    但做菜是必須要放鹽和作料的,煮肉也必須得有生薑和八角才行,還有,吊崖距離其他村子比較遠,那裏連個雜貨店都沒有,多買些火柴,這也是必須的。

    “大姐夫,你買這些東西,並不隻是你老娘一個人用,因此呢,還是我來出錢比較合適!”李世強發自內心地說。

    童順強卻說道“二娃,你要是這麽說,這就不像是一家人了,反正我現在身上也有不少錢呢,哪差這點錢啊!”

    童順強說的也是實話,自從這些日子進山打獵以來,他每天都有收入,雖然大部分錢都交給了李世英掌管,但他身上是絕對不缺少零花錢,這是肯定的。

    可盡管是這樣,李世強這時候也在心裏做了決定,今天進城,大姐夫買這些東西,一定要自己掏腰包才好。

    畢竟這麽多人都是去侍弄藥田才在那裏吃飯,因此這鹽巴和作料以及火柴的錢,自己來出才合情合理。

    一邊往前走一邊聊著天,聊著聊著,許盛卻沉默了起來,瞅著蒼茫的遠山開始發起呆來。

    一瞅他這個樣子,李世強頓時就明白了,這許盛一定是又在想那個叫張娟的妹子了。

    牛車走得不緊不慢,但在中午之前,卻也趕到了縣城。

    這也很合乎李世強的預計,買完了東西就回村子,天不黑的時候就能趕到家,早些把車裝好,明天一早就可以動身了。

    李世強習慣性的帶著許盛和大姐夫到了大眾飯店,這會正是忙的時候,陳老爺子又讓人在後院搭了個桌子,給三人弄了幾個菜。

    因為趕時間,中午就沒有喝酒,但幾個人還是吃得心滿意足。

    稍微休息了一會後,李世強他們結了賬便又趕去供銷社,開始了一番大采購。

    買鹽巴火柴這些東西的時候,童順強果然跟李世強推讓了一陣,不過最終還是李世強付了錢,童順強隻得把錢又放回口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至於許盛買衣服的錢,那當然是他自己掏了。"比起剛才跟野豬的激戰,打倒這兩隻馬鹿,可以說輕鬆了許多。

    雖然是經過了一番圍剿,但三把獵槍同時開火,前前後後加起來隻用了半個小時不到,這兩隻馬鹿就被他們打到了手。

    這兩隻馬鹿也是不小,比前幾天打到的那幾隻還要大,因此,這三個人的收獲感也是非常的滿足。

    “行了,一頭野豬的肉,還有這兩隻馬鹿的肉,這也足夠了,不但我們這幫人夠吃上好幾天,還可以讓許盛給張娟家送一些過去呢!”一邊給馬鹿開著膛,李世強一邊很滿意地說道。 ?.?????.??

    “二娃,你想的可真是周到啊,我心裏尋思啥,你心裏就尋思啥呢!”

    許盛一聽李世強說也要讓他給張娟家送肉,高興得心花怒放。

    李世強笑了笑說“那當然,你去吊崖是為了啥,還不是想見那個張娟麽,既然去了,就得讓人家高興才是,帶點東西去總是好的。”

    李世強說的也是真心話,畢竟許盛跟他處得就跟親兄弟似的,幫他好好設計設計,把那個妹子娶到手,他也就了卻了一樁心事。

    三個人加快了速度,很快把這兩隻馬鹿也收拾好了,於是接下來他們就開始往山下扛肉,路上遇到了兩隻野雞,也被許盛給順便打到了手。

    “看來,以後要是再想打獵,早些進山比較好,今天不就是嗎,比平時快多了!”

    一邊往前走,李世強就很高興地說。

    “是啊,再往後打獵,真得早些進山,獵物們睡得迷迷糊糊,剛睡醒的時候比較好下手啊!”

    “嗯,說得有道理,看來真是這麽回事呢!”

    大家都很讚成李世強的觀點,覺得早點兒進山打獵容易。

    畢竟今天非常順利,隻用了很短的時間,就打到了一頭大野豬,還有很大的兩隻馬鹿,而且還順便打到了兩隻野雞。

    哥幾個有說有笑的,坐著牛車往家走,回到金沙村的時候,李世強一看手表,這才早上十點過幾分。

    “大家把獵物卸下來,進屋喝口水,咱們就去縣城買東西!”把牛車趕進了院子,李世強就對哥幾個吩咐道。

    幾個人興高采烈地把這些肉搬進了屋,一隻野豬和兩隻馬鹿的肉堆放在一起,就跟一座小山似的,看起來甚是壯觀。

    “哎呀,你們幾個今天打獵可真是快,這才多長時間啊,就打了這麽多!”

    陳香蘭一看見這麽多肉,高興得合不攏嘴。

    李世英也對他們誇讚道“是啊,你們哥幾個可真是能耐,這還不到晌午呢,就打了這麽多獵物回來,可真是沒這麽快的了!”

    也難怪母女二人這麽驚訝,先前他們進山打獵,很多時候都是出去一天才回來,今天卻回來得這麽早,而且收獲也不少呢!

    李世強卻笑著說道“其實,也不光是我們哥幾個能耐,主要還是因為今天起了大早,而且也是運氣好,一進山就一連著遇上獵物。”

    說著笑著,哥幾個喝了幾口水,然後就又出了屋,坐上牛車奔往縣城。

    “你們兩個都想好了嗎,這次

    去縣城買些啥東西啊?”把牛車趕出了村子,上了去縣城的大路,李世強就對許盛和童順強這樣問道。

    “其實,我也沒什麽必須要買的東西,隻是我覺得這次去吊崖見那個妹子,我穿得太破了不行,至少也得買一件像樣的襯衣吧!”

    許盛一邊這麽說著,一邊拽了拽身上的襯衣袖子。

    確實,畢竟許盛這次去吊崖,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去見那個妹子,這可跟他平時在村裏不是一回事。

    而他現在身上的這件襯衣,已經有好幾處磨損嚴重,馬上就要出洞了。

    而且,因為他平時幹活或者是進山打獵,也一直穿著這件襯衣,這件襯衣的扣子也掉了好幾個,還有好幾處動物的血跡,這是洗也洗不掉的。

    童順強嘿嘿地笑了幾聲,卻說道“我別的不用買,就給我老娘買一些鹽巴和火柴,再就是一些做菜的作料,這就巴適了!”

    想想也是,童順強的老娘在吊崖那邊,雖然是並不富裕,但老人家對穿衣服沒什麽講究,況且,在吃的方麵也不犯愁,有米有肉有菜園,這也就足夠了。

    但做菜是必須要放鹽和作料的,煮肉也必須得有生薑和八角才行,還有,吊崖距離其他村子比較遠,那裏連個雜貨店都沒有,多買些火柴,這也是必須的。

    “大姐夫,你買這些東西,並不隻是你老娘一個人用,因此呢,還是我來出錢比較合適!”李世強發自內心地說。

    童順強卻說道“二娃,你要是這麽說,這就不像是一家人了,反正我現在身上也有不少錢呢,哪差這點錢啊!”

    童順強說的也是實話,自從這些日子進山打獵以來,他每天都有收入,雖然大部分錢都交給了李世英掌管,但他身上是絕對不缺少零花錢,這是肯定的。

    可盡管是這樣,李世強這時候也在心裏做了決定,今天進城,大姐夫買這些東西,一定要自己掏腰包才好。

    畢竟這麽多人都是去侍弄藥田才在那裏吃飯,因此這鹽巴和作料以及火柴的錢,自己來出才合情合理。

    一邊往前走一邊聊著天,聊著聊著,許盛卻沉默了起來,瞅著蒼茫的遠山開始發起呆來。

    一瞅他這個樣子,李世強頓時就明白了,這許盛一定是又在想那個叫張娟的妹子了。

    牛車走得不緊不慢,但在中午之前,卻也趕到了縣城。

    這也很合乎李世強的預計,買完了東西就回村子,天不黑的時候就能趕到家,早些把車裝好,明天一早就可以動身了。

    李世強習慣性的帶著許盛和大姐夫到了大眾飯店,這會正是忙的時候,陳老爺子又讓人在後院搭了個桌子,給三人弄了幾個菜。

    因為趕時間,中午就沒有喝酒,但幾個人還是吃得心滿意足。

    稍微休息了一會後,李世強他們結了賬便又趕去供銷社,開始了一番大采購。

    買鹽巴火柴這些東西的時候,童順強果然跟李世強推讓了一陣,不過最終還是李世強付了錢,童順強隻得把錢又放回口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至於許盛買衣服的錢,那當然是他自己掏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