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後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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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醫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鍋、燒烤、奶茶、可樂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莊子昂盯著主治醫生陳德修,一臉誠懇。
    因為他隱隱感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似乎有些不妙。
    陳德修五十歲左右年紀,地中海發型,戴著厚厚的金絲眼鏡。
    身後滿滿一麵牆的錦旗,默默訴說著他的醫術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麽就吃什麽吧!”
    這麽輕飄飄一句話,在莊子昂聽來,卻猶如晴天霹靂。
    震耳欲聾!
    陳德修遞過來的診斷書上,打印著密密麻麻的醫學術語,其中那個“癌”字,格外紮眼。
    “陳醫生,我才十八歲。”
    “比你更年輕的,我這輩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還剩多少時間?”
    “最多三個月,看開一點,人都逃不開這一天。”
    ……
    莊子昂手握診斷書,不記得是怎樣離開醫院的。
    他的大腦一片空白,渾渾噩噩地走在馬路上,撞倒了好幾輛共享單車。
    十八歲的年紀,在這桃花盛開的季節,生命卻已經開始倒計時。
    三個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個小時……
    陳德修說三個月,實際上可能沒那麽多。
    彈指一揮間,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別。
    遺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沒有特別難過。
    說內心話,莊子昂對這個世界並沒有多麽眷戀。
    人世間的美好,跟他好像沒什麽關係。
    愛情是什麽?
    是“燕子,沒了你我可怎麽活”。
    是“阿裏嘎多美羊羊桑”。
    親情是什麽?
    自打五歲那年,父母離婚以後,他就很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那個所謂的“家”,不過是個晚上睡覺的地方。
    每次回去,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像個徹頭徹尾的外人。
    隻有去遠在鄉下的爺爺家,才能尋求一絲難得的心靈慰藉。
    莊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歲的原因,是來都來了這個世界,總不能主動尋死。
    這下患上絕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後三個月,就讓我從容赴死,誰都別來煩我。
    “老板,給我一隻燒雞,不用宰,我就抱著整隻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熱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變態辣,多放蔥花。”
    ……
    莊子昂小時候看電視劇,看到洪七公抱著整隻叫花雞啃時,就特別向往。
    今天終於實現了。
    迎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啃得滿嘴流油。
    心中卻有種前所未有的暢快。
    路過批發市場,莊子昂花三十塊,買了一件花襯衫。
    顏色非常豔俗,穿著活像個古惑仔。
    望著鏡子裏的自己,他非常滿意。
    從小到大,他都是別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學生。
    但每個人的骨子裏,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麵。
    都是要死的人了,還裝什麽純?
    最後三個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實的莊子昂。
    穿著張揚的花襯衫,提著啃了一半的燒雞,莊子昂被保安攔在了校門口。
    直到他出示了學生證和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保安又打電話確認了一下,才放他進去。
    “唉,現在的學生,流裏流氣,像什麽話嘛!”
    莊子昂踏入校門,聽著身後保安大叔的歎息,覺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這個流裏流氣的學生,已經連續兩年排名全年級第一。
    是市裏評選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隻是對此刻的莊子昂來說,這些都是虛名而已。
    他不會再被這些所謂的光環束縛。
    正值下課時間,操場上鬧哄哄的。
    9班的教室門外,幾個學生在追逐打鬧。
    當穿得大公雞一樣的莊子昂走進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學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麽風,居然穿成這樣來學校。”
    “被教導主任抓到,三千字檢討起步。”
    “莊子昂昨天請了病假,這麽一看,是病得不輕呀!”
    ……
    莊子昂沒有理會同學們看怪物一樣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將那半隻燒雞重新包起來,塞進課桌裏。
    然後將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極高的奶茶,一口氣喝了個精光。
    “莊子昂,你怎麽沒回我信息?”
    前座一個女生轉過頭來,眼神中充滿質問。
    林慕詩,校花級別的女神。
    長著一雙好看的丹鳳眼,但目光總是帶著傲氣,就像一個公主。
    這樣的女生,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
    或者說直白一點,就是舔狗。
    莊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畢竟前後桌坐著,朝夕相處,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難不對這麽漂亮的女孩動心。
    莊子昂掏出手機,發現有很多條未讀信息。
    其中三條,來自林慕詩。
    “莊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記的生煎包,記得幫我買。”
    “你今天怎麽沒來上學?也不回信息。”
    “你要是繼續玩失蹤,我就不會再給你追我的機會了。”
    雖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莊子昂還是能讀出林慕詩那高高在上的口氣。
    老子都要死了,還管你給不給機會?
    “你又不是我的誰,想吃什麽我就一定要買給你嗎?”莊子昂隨手劃走聊天框。
    “你說什麽?”林慕詩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以為自己聽錯了。
    莊子昂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自己說話。
    哪有舔狗這麽橫的?
    “我生病了,請了病假,你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就惦記著幾個破包子。”莊子昂搖搖頭。
    他承認,自己以前的確喜歡林慕詩。
    但林慕詩對他始終若即若離,忽冷忽熱。
    感覺他快要放棄了,又會恰到好處地給一點希望。
    就這麽吊著,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絕症,莊子昂終於大徹大悟,想要立即停止這種無聊的拉扯。
    老子沒多少日子好活了,沒時間陪你玩。
    “莊子昂,你這是什麽態度?”林慕詩柳眉倒豎。
    “林同學,我本來就沒有為你買早餐的義務,買了是情分,不買是本分,你好像沒有擺清自己的身份。”莊子昂不鹹不淡地回答。
    “莊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嗎?你這樣會永遠失去我的。”林慕詩有幾分威脅的意味。
    頗具規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鳳眼,燃著怒火。
    莊子昂眼神淡漠:“隨便吧,說得我好像得到過你似的。”
    林慕詩對莊子昂極度失望,氣憤地轉過頭去。
    實際上,她對莊子昂很有幾分好感,畢竟他人長得帥,學習成績好,性格也是暖男。
    遲遲不答應莊子昂的追求,是還沒到愛得死去活來那個地步。
    不過你現在這是什麽意思?
    難道追不到就輕易放棄?
    追女生哪有你這麽沒有恒心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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