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文物”風波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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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了,我們公司也必須要好好配合工作組的工作,就好比銀首飾鑲嵌的玉瓦子手鏡,那些白玉大多數都是明朝的,這誰都知道;白玉的赤虎龍勾,那更是明朝的玩意,赤虎本身就叫明龍;還有好些帶鏨工的銀首飾,也少不了是明、清朝的物件。我好奇地問了一句:“這些舊貨都是有年頭的了,那什麽算文物呀?”蘇經理說道:“按照目前的要求,清乾隆以前生產的東西或乾隆以後生產、到現在都有影響力的作品,都算作文物。”孤陋寡聞的我聽後,心裏想:隻知道明朝白玉件有“子岡”字樣的就是明的,可後人也可以用“子岡”呀!看來這裏的學問太深了,還是好好聽蘇經理是怎麽說的吧。蘇經理接著說道:“工作組會派人到咱們這來的,咱們這雖然沒有什麽顯鼻子顯眼兒的大東西,但玉瓦子、龍勾、別子、花片、白玉、翡翠、碧璽、珊瑚、蜜蠟這些東西還是不少的。今天召集大家來開會,就是宣布一下咱們公司負責接待文物局工作小組的人是李光宇。到時候他讓誰拿出東西,誰就要積極配合,不許藏著、掖著。”不知道是誰不知趣地問了一句:“那咱們的出口任務怎麽辦?”蘇經理嚴肅地說:“交易會和總公司的領導說了,這是個政治問題,必須認真對待!”政治問題就是綱和線的問題,必須執行。
    沒過幾天,大量陌生的帶著工作人員胸牌的人物出現在了交易會工藝品部的各個談判間。他們都是來自北京、上海、天津、廣州等省的文物管理部門的同誌,也就是說他們是真正的“欽差大臣”。他們說哪件物件是文物,那麽哪件就是;他們說哪個物件不能出口,那麽就會貼上一張印有編號的紙條,上麵印有“文物保留”四個字。結果就是,不管你花多少錢收購的物件、不管你如何指著它完成出口任務,卻都隻能“就地封存”!
    派到北京首飾公司的工作組成員是一位廣東省文物管理局的女同誌,在總公司領導的安排下,我們互相認識後,請她來到我們的談判間,為了不影響正常的業務,我跟她講:“咱們別一下子把東西都亮出來,因為這樣會引起客戶的注意,容易出現客戶要買我得罪您,我不賣又得罪客戶的現象,夾在中間太難做人啦!我想一屜一屜地給您拿出來,看好後放進鐵櫃。如果需要貼封條,您盡管貼,這樣別的客人以為您在看貨買東西,您貼了條,別人就認為是您買了;如果他們想看您過目後放回鐵櫃的貨品,也就是沒有貼封條的,我也可以放心給客人看了。”“這樣安排挺好,既不耽誤你們的業務,又把我們的工作做的順當一些。”工作開始了,我先把手鏡拿出來,她認真地看,耐心地把玩,我則認真看著這些白玉瓦子。她把手鏡分為兩堆,一堆是明朝的、另外一堆是清仿明的、還有民國時仿造的。我不解地問:“這兩堆有什麽區別?”她說:“依我看來,這一堆看起來做工較糙,恰是明朝的工藝特點,做工粗獷、細微處略顯粗糙,準備裝回鐵櫃的;另外一堆則是做工顯細、棱角圓潤,這裏有年代的審美觀、生產力的發展、工藝的細致。特別是到了民國時期,有電了,所以看的出來這活主要是電動的坨子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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