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江波、江澄、楊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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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首先得滿足四個要件吧,江隊長”
    吳平麵容冷淡,整個人自若得仿佛置身在自家後院,看不出有半分慌亂之色。
    說出來的話,卻如同把刀子,狠狠紮進了江波心裏。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是吸收資金的機構、人員,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吳平說完,似抱歉般地對江波攤開了雙手,“也不知,我的客戶王印”
    “觸犯了其中的哪一條?”
    江波聽完,滿臉怒容,兩隻眼睛仿佛冒著火,神色看起來是前所未有的凶惡。
    “吳平,看不出來你還很了解這個嘛?”
    “怎麽,事先預習過了?”
    “從上次見麵後,我就覺得你應該去當個律師,而不是在這裏當個信貸員”
    “太浪費人才!”
    聲音裏,流露出了幾分氣急敗壞的味道。
    對江波這番殺人誅心的言論,吳平臉上依然沒有什麽多餘表情,仍舊是淡漠地透露出絲譏諷和寒涼。
    “江隊長,如果我的客戶不觸犯這四個要件”
    “那又怎麽需要,辛苦去到你們那喝茶了?”
    “上次有人問我,你們那的茶水好喝不,我不好意思說不好喝”
    “可你們那的接待,是真不夠地道啊”
    人群裏,聽著兩人對話的王乾,英俊的臉蛋突然繃緊,嘴唇發了青,兩腮都鼓了起來。
    “哈哈哈,哈哈”
    江波怒極反笑。
    “那我就給你,好好說道說道!也讓你明白,到底是哪裏觸犯了國家法律!”
    “你剛才說的那些,隻是基礎的定性要件”
    “而我們這裏,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裏麵條款太多了,我就不給你一一詳細說明了”
    說到這,江波嘴角微動,眼睛裏閃動著挑釁的光芒。
    “王印,違反了!”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再加上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你現在明白了嗎,吳平?”
    “不要以為突擊學習了幾天法律,就能和我們經偵的作對!”
    一口氣說完,江波眉毛忽然拉長,又忽然縮短,胸脯、腦袋、脖子不由得朝上仰起,神氣得像位拜師回朝的得勝將軍。
    吳平睜大眼睛看著江波。
    說了半天,感覺很有道理,可仔細分析,卻都是廢話!
    江波的廢話語言的藝術,真是老太太進被窩給爺整笑了!
    上次,在和銀監會村鎮銀行管理處的劉穎打電話時,她突然問道“經偵科的江副隊長,你最近有聯係嗎”,吳平當時就覺得很突兀。
    細細想來,在上次李麗萍事件中,江波更沒必要以臥底形式把自己弄死。
    除非,有人要求他這麽做。
    而那個要求他那麽做的人,此刻卻不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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