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嫌疑人比警察更懂法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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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訊?”
    “我?”
    “15分鍾?”
    孫平安不敢置信的指著自己的鼻子,來了個三連問。
    你一個從業幾十年的老警察,才10分鍾就被氣得七竅冒煙,這都沒審出來。
    現在讓我一個菜鳥警員,在15分鍾內撬開嫌疑人的嘴?
    這尼瑪不是趕鴨子上架。
    這分明就是趕豬上樹啊!
    “廢什麽話,執行命令。”謝平沒好氣的嗬斥道。
    “是!”
    孫平安隻能硬著頭皮接受命令,起身走進審訊室,正要隨手關門,卻被謝平攔住了。
    “大熱天的,關什麽門,開著。”謝平道。
    “是!”
    審訊室中,大媽嫌疑人一看到孫平安,就雙眼圓瞪,咬牙切齒。
    一副目光淩遲,啖其肉、嚼其骨、喝其血的怨毒模樣。
    坐在椅子上,孫平安撓了撓頭。
    審訊?
    理論的話,孫平安能洋洋灑灑寫出一篇精彩無比,任誰看了都要豎起大拇指的萬字論文。
    可用到實踐上。
    審訊步驟是啥來著?
    哦!想起來了。
    闡明政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循序漸進,攻破嫌疑人心理防線。
    孫平安清了清嗓子,開口道:“我們的政策是……”
    大媽直接開口接了過去,道:“坦白從嚴,牢底坐穿,抗拒從寬,回家過年。”
    “既然你知道我們的政策,那你……”
    “嗯?”孫平安下意識的說道,卻發現,自己被嫌疑人給耍了。
    “嗤!”大媽不屑嗤笑。
    大媽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
    “姓名張淑芬,性別女,身份證號……”
    “今天早晨6點半左右,我和外甥女李娜在第一菜市場買菜,抱走了一名2歲左右的小男孩。”
    “我們並不是拐賣兒童,隻是因為我外甥女李娜沒有生育能力,又特別喜歡孩子。”
    “我也是愛外甥女心切,就想幫她抱養個孩子。”
    “我們沒想過賣掉孩子,就是想抱回家,當成自己親生孩子養大。”
    “我們沒有同夥……”
    孫平安有些愣神,審訊啥時候變得這麽簡單了?
    “謝所,嫌疑人招了。”孫平安衝著門口喊道。
    謝平黑著臉走了進來,衝著孫平安,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
    “你他嗎是長了個豬腦嗎?你他嗎被嫌疑人給耍了都不知道?”
    孫平安有些懵逼,他啥也沒做,就挨一頓罵,因為啥啊?
    外麵下雪了沒?
    竇娥都沒我冤啊!
    謝平看著孫平安的反應,恨鐵不成鋼的解釋道。
    “拐賣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拐走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人作案和團夥作案的量刑標準差別極大。”
    “而隻有3人及以上才算是團夥,明白了嗎?”
    孫平安恍然大悟。
    他在警校學過法律課程,隻不過第一次實踐,經驗欠缺,沒想到而已。
    被謝平一提醒,他就明白自己錯哪兒了。
    按照嫌疑人的說法,事出有因,個人作案,隻拐沒賣,悔過態度誠懇。
    如果沒有案底,首次作案的話,坐幾個月牢就會被放出去了。
    畢竟現代是法治社會,不是古代的一刀切。
    要是在古代,拐賣兒童,不管什麽原因,不管情節是否惡劣,都是一刀切。
    嗯!就是字麵上的意思,一刀……切。
    “你還有12分鍾,這點小事都辦不好的話,你幹脆哪兒來的回哪兒去,我們北橋不要廢物。”
    謝平扔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被嫌疑人耍,被所長罵,這讓孫平安很是不爽。
    他一個雙二代,老爹是省警界大佬,老媽是醫藥方麵的商界大老板。
    這樣牛叉的背景,思聰哥也不過如此了吧!
    可他卻被狗係統逼迫,成為了一名知道上班幾點,不知下班幾點。
    兢兢業業工作,小心翼翼辦案,與犯罪分子鬥智鬥勇的警察。
    關鍵是,個狗係統給的獎勵,跟警察一點兒都不挨邊啊!
    宗師級望診術,大師兄的點穴術。
    這分明就是振興中醫,吊打西醫,揚我國威,成就神醫的基礎啊!
    孫平安沒想活成廢物一樣的二代。
    能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沒能力,他就老老實實的呆著,別給國家增加負擔,別給社會添亂。
    有能力,那就好好利用能力。
    穿越一回,要是不能青史留名,豈不是給一眾穿越者丟臉?
    “老子不幹了,辭職。”
    孫平安剛有了想法,腦海中就響起了係統的聲音。
    【若是辭職,徹底抹殺。】
    我尼瑪!
    “咋的,胖爺生是警界的人,死是警界的死人?這輩子就被焊死在這行當了唄?”
    係統沒搭理孫平安。
    “那我要是犯錯誤了,被開除了呢?”
    “是不是也要被抹殺啊?”
    “那你還不如現在就幹掉我算了,胖爺我不伺候了。”
    孫平安有些急眼了。
    他能控製自己不辭職,可他總不能控製別人吧!
    【若被開除,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懲罰。】
    咦?
    孫平安眼前一亮。
    主動辭職會被抹殺,但是被動開除,隻會受到懲罰?
    說好聽點,這是係統比較講道理。
    說難聽點,這不就是係統漏洞嘛!
    孫平安立馬就有了無數種可以被開除的辦法。
    就像賺大錢的方法,都在刑法裏一樣。
    被開除的方法,都寫在警察條例當中,一條條寫的特清楚。
    比如說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以權謀私,貪汙受賄,知法犯法,欺男霸女,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等等。
    當然,他也就是想想而已,打死孫平安也不會為了被開除,去做這種事情。
    就算不想當警察,孫平安也不想變成犯人去坐牢啊!
    更何況,別忘記了,他的父族是警界家族,他老子更是省警界大佬。
    要是他敢因為這些被開除,都不用係統懲罰。
    他爺爺,老爹,叔叔伯伯姑姑嬸嬸哥哥姐姐……鐵定要清理門戶啊!
    這麽多親戚,就算是人手一把手槍,都能打出加特林效果吧!
    那麽,就隻剩下一種辦法。
    通過不斷犯小錯,積累錯誤達到警界的容忍臨界點,最後因為一件小事被開除。
    這樣一來,既可以正大光明的改行,而且誰都說不出啥來。
    又能夠接受係統的最低懲罰。
    而且,在被開除之前,他也要努力去做一個好警察。
    為啥?
    這還用問?
    打擊犯罪,係統就會給獎勵啊!
    以係統的尿性,給的獎勵,哪怕10次裏麵,有5次是和中醫有關的。
    等到被警界開除的時候,這醫術都得積累到何等牛叉的程度了?
    出道即巔峰有木有?
    這個可以有,而且,必須有。
    想到這裏,孫平安起身走向了嫌疑人大媽。
    犯錯的機會,這不就擺在眼前嘛!
    嚴禁刑訊逼供,這可是警務條例裏麵明文規定的。
    而且,審訊室裏是全程錄像的,影音同步。
    隻要動手,嘿嘿!那就是犯錯,有監控在,都沒辦法抵賴。
    關鍵是,嚴刑逼供是真的有效啊!
    要不古代為啥都有嚴刑逼供。
    要是能夠撬開嫌疑人的嘴,問出有用的信息。
    打擊犯罪,解救被拐兒童,這不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兒嗎?
    既然這樣,那自己犯個錯,受點委屈,又如何?
    張淑芬看著這死胖子壞笑著走向自己,就知道沒好事兒。
    “救命啊!警察打人啦!”
    宛如殺豬一般,淒厲無比的慘叫聲,在審訊室中響起。
    臥槽!
    我做啥了?
    孫平安一腦門子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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