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死活不承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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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訊室裏,葉默坐在錢小佳對麵,錢小佳被手銬銬著,偏著腦袋,表情很是不爽。
    他看起來文質彬彬的,卻給人感覺有些不是特別靠譜。
    即便是到了審訊室,他似乎也不怕任何人。
    別的凶手被抓到,那都是汗流浹背,渾身發抖,可他卻跟個沒事人一樣。
    “錢小佳,知不知道我們為什麽抓你。”葉默問道。
    “你們抓人還需要理由嗎,想抓誰就抓誰,你們說我是殺人犯也好,強奸犯也罷,我有什麽辦法。”錢小佳不屑道。
    “你的意思是,你是清白的是吧。”葉默問道。
    “不然呢?”錢小佳滿臉不爽的看著葉默。
    “那我們去你家的時候,你為什麽要跑去山上躲起來?你的母親為什麽又要撒謊騙我們?”葉默問道。
    “我怎麽知道她為什麽要騙你們,我就是去山上放籠子抓野兔,這個不至於也犯法吧?”錢小佳看著葉默反問道。
    “你真的以為,我們沒有證據就隨便抓你?”葉默看著錢小佳道。
    “有證據就拿出來啊,唧唧歪歪幹什麽?我到底犯啥事了?”錢小佳依舊很囂張。
    “你無緣無故突然租一輛中巴車做什麽?”葉默問道。
    “我租著玩兒,有問題嗎?我證件齊全,租來練車,好找工作,難道不行?”錢小佳很是不爽的回答道。
    “根據藍橋夜總會劉經理所說,五月八號那天,你搭載十八名乘客到藍橋夜總會,期間你還在夜總會大堂吃過東西,那十八名乘客,和你是什麽關係?”葉默問道。
    聽到這句話,錢小佳臉色有些變化了。
    果然,對方確實掌握了一定證據。
    “沒什麽關係啊,就是在夜總會玩兒的時候認識的,他們說想找個開中巴車的司機,我一聽給的價格還不低,所以就答應了。”錢小佳道。
    “你不是說你租車來練車嗎?為什麽剛才不承認?你在害怕什麽?”葉默問道。
    “我,我沒害怕什麽啊,我能害怕什麽。”錢小佳終於不像一開始那麽淡定了。
    “你嘴裏就沒有一句實話,你可以繼續瞎編,編的越多,嫌疑就越大。”葉默道。
    “那老子現在開始一句話都不說,拿不出證據,到時間就得放我,你要是不放我,你就等著坐牢吧。”錢小佳和其他進審訊室的人不一樣,他似乎看過不少電視劇,知道隻要對方沒有確鑿證據,就不能把自己怎麽樣。
    看著錢小佳的神態表情,葉默知道,這件案子的凶手,多半就是他。
    但是他說的對,目前為止,確實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就是凶手。
    沒有監控錄像,沒有指紋和dna。
    唯一的目擊證人,就是藍橋夜總會劉經理。
    但這也隻能證明,錢小佳曾經開車接送過那幫被害人。
    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人就是他殺的。
    他可以說,自己把他們送回去之後就走了,後麵的事情他一概不知道。
    麵對這種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葉默能做的,隻有是使用能力,讓對方講真話。
    但這種行為,其實是屬於作弊。
    使用次數多了,遲早會出問題。
    對方既然如此倔強,不可能無緣無故突然一下就全盤招供。
    最有說服力的,還是找出相對應的證據。
    不到萬不得已情況下,葉默不會使用最後的手段。
    每次都用催眠方法,讓人講真話,久而久之,都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如果說你赤手空拳,能打贏持刀歹徒。
    這證明你格鬥能力強悍,應變能力迅速。
    但你哪天要是連子彈都能躲過,問題自然也就來了。
    葉默作為一名警察,職責是打擊罪犯,保護老百姓。
    但同時也要確保自身的安全。
    謹慎一些,對自己總有好處。
    “你不要認為這樣你就可以相安無事,我們有直接證據,證明你就是被害者遇害那天晚上,最後接觸他們的人,並且你和你母親三番五次撒謊,這都是你作為最大嫌疑人的證據,僅憑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對你進行37天的拘留調查。”葉默道。
    “三十七天就三十七天,還管吃管住呢,我怕什麽。”錢小佳滿不在乎道。
    “行吧,帶他去采集dna和指紋,和公安係統裏麵的其他懸案比對一下,說不定有意外收獲。”葉默淡淡道。
    此言一出,錢小佳明顯慌神了。
    葉默也察覺到了不對勁。
    或許,這個還真的是突破口。
    “你們采集我指紋和dna做什麽?我又沒犯法。”錢小佳開始拒絕采集指紋和dna。
    “我們這是走正常偵辦流程,請你配合。”葉默道。
    “我配合個毛,老子不去,你們這是非法拘禁,對我造成人身傷害,我不去。”錢小佳瘋狂掙紮。
    見狀,葉默揮了揮手道:“帶走。”
    就這樣,錢小佳被帶去采集信息。
    果然,他的指紋信息出來之後,通過係統裏的一對比,讓人震驚的事情來了。
    錢小佳的指紋,竟然和兩年前一樁奸殺案現場收集到的指紋一致。
    這小子,竟然還背負這樣的命案。
    怪不得死活不做指紋和dna采集。
    隨後時間裏,辦案人員將錢小佳的dna進行比對。
    和當年被害人體內檢測到的dna完全一致。
    也就是說,錢小佳,正是兩年前一樁殺人案的罪魁禍首。
    隻不過被他逃了,一直到現在也沒有被抓到。
    葉默通過調取公安係統信息得知。
    兩年前,在都成市青羊區,有一名失足女被人殘忍殺害,身上錢財全部被搶走,衣不蔽體的被拋屍在巷子裏的垃圾堆旁。
    當時的民警進行了三個多月的大規模搜查,依舊沒有查到凶手的任何信息。
    卻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逃到了寧海市。
    兩座城市相差了一千多公裏,即便有指紋信息和dna信息,你也根本找不到凶手。
    現在,有了確鑿的證據,看你怎麽反駁。
    反正都是死刑,葉默看他會不會把這起案子也一起招供了。
    然而接下來,審訊過程中。
    更加離譜的真相出來,將會震驚在場的所有辦案民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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