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陳宏救子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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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別裝了,我們已經問過醫生,你耳朵上的傷基本已經痊愈,至於腹部的傷口,比耳朵的傷口還要輕。”
    “可我真的好難受,我頭痛,我感覺我要死了。”
    陳宏此刻開始裝病,想著以此來拖延時間。
    見到這種情況,葉默也是無奈的搖了搖頭。
    “小劉,小趙,帶陳宏去醫院。”
    陳宏這種情況,本身有傷,即便是死刑犯,也得對她進行治療。
    如果她沒有裝,真的出事死在了審訊室,那麽所有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死刑犯在執行死刑前的一天突發重病,都需要對其進行基本的人道主義救治。
    更別提陳宏現在的情況。
    陳宏見到計謀得逞,心裏總算是緩了一口氣。
    而葉默似乎也是看穿了她的心思,於是接著道:“你別以為你到了醫院就能躲過去,我們會安排人手二十四小時看著你,對了,再告訴你一件事情,我準備徹查你的公司還有你的兒子陳非宇,我會讓你們這幫草菅人命的畜牲,全部付出代價的。”
    聽到這句話,陳宏下意識的瞪大了眼睛,此刻她才知道,為什麽電視劇裏那些有錢有勢的人都如此的痛恨包青天,這種鐵麵無私不近人情的家夥,都是有錢人路上的絆腳石。
    她此刻怨毒的看著葉默,恨不得他馬上死。
    葉默也沒有過多廢話,直接讓人把陳宏帶去醫院,並且打電話給葉明,讓他帶四名特警24小時看守陳宏。
    到時候等陳宏的傷徹底康複,醫院給出健康證明之後,再進行審訊。
    那時候不管你怎麽裝瘋賣傻都無濟於事。
    陳宏也知道,自己裝病隻是緩兵之計,對方手裏掌握了充分的證據,要不了多久,檢察院就會起訴,判決也很快就會下來。
    到時候經過庭審,自己的死期也就快到了。
    “葉……葉隊長,我去了醫院,可以打電話嗎?”
    “可以,接聽電話的過程必須全程由辦案人員監聽。”
    “那,我可以見我丈夫和我兒子嗎?”
    “在醫院不行,在我們這裏可以。”
    “好,我知道了。”
    陳宏假裝一副即將要死的樣子,隨後跟著工作人員離開了審訊室。
    就這樣,陳宏被帶去了醫院接受治療。
    葉默自然也沒有閑著,他很快召集專案組開會,隨後針對陳宏案進行證據的整理工作。
    把證據材料收集好,到時候不管陳宏招不招供,一樣可以定罪。
    就目前收集的證據資料來看,陳宏勾結黑社會犯罪團夥,買賣器官,殺害農民張立,非法摘除徐空腎髒等行為已經定性。
    至於利用霸王合同威逼公司藝人賣淫陪睡等犯罪行為,還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
    很快,時間到了第二天。
    這天上午,葉默剛開完會,葉明突然打來電話。
    “喂,葉隊,陳宏今早突然說她願意全部招供,她承認她買賣器官救兒子陳非宇的事實了。”
    聽到這句話,葉默頓時皺起了眉頭。
    昨天還死不承認,今天怎麽突然就變卦了。
    “這究竟怎麽回事,是不是有人去找過她?”
    “陳宏的兒子和丈夫要來看她,被我們製止了,陳宏後半夜打了兩個電話,一個是給她丈夫的,另一個是給他兒子打去的,今早六點多,陳宏又打了個電話,她自稱是給自己大哥打過去的,就在這個電話之後,陳宏突然就說她願意招供,還請求我們把她帶回警局。”
    “那個電話號碼給我帶回來,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調查,現在把陳宏押回來吧,我倒要聽聽,她願意招供些什麽。”
    “好。”
    就這樣,半小時後,陳宏再次回到了審訊室。
    葉默和鄭孟俊來到審訊室,看著和昨天態度完全不一樣的陳宏,兩人都覺得有些不對勁。
    “陳宏,你今早給誰打了電話?”
    “給我的大哥,我向他交代後事,讓他照顧好我父母。”
    “你還沒判呢,就這麽急著交代後事?”
    聽言,陳宏歎了口氣:“我想了一晚上,想通了,自己幹過的事情,自己躲不掉,我知道我罪大惡極,繼續抵賴也沒用,幹脆想開點,不管怎麽說,我兒子健康活著,這就夠了。”
    “你的意思是,你承認你買器官救你兒子陳非宇的事實了?”
    “對,這些都是我做的。”
    “那我問你,你兒子換的腎,是左腎還是右腎?”
    “左腎,他患了尿毒症,雙腎功能衰竭,但正常人一顆腎也能活,所以就換了一顆。”
    “那為什麽不換兩顆?”
    “醫生說換兩顆有風險,我兒子很可能活不了。”
    “你兒子這顆腎,是誰的?”
    “是道具製作師徐空的,在他之前,還有一個人,叫張立,沒想到他有心髒病,死在了手術台上。”
    “人死了,腎髒不是還可以用嗎,為什麽不用張立的?”
    “我不想我兒子換一顆有病的腎,而徐空年齡身高都和我兒子差不多,他的腎最合適。”
    “給你兒子換這顆腎,前前後後花了多少?”
    “幫袁振龍洗白,幫楊青山隱退養老,一共花了兩千萬左右。”
    “你可真是大手筆。”
    “沒辦法,救子心切,要是在國外,兩千萬,能買一百條人命,可國內太嚴,找不到渠道,我不想等了,我隻想我兒子快點好起來,所以再多的錢,我都願意花。”
    國內腎髒移植的腎一般是親屬**捐獻或公民逝世後屍體器官捐獻。
    屍體捐獻是指當一個人腦死亡後,他或他的家屬同意將腎髒器官捐贈給需要的患者。
    **捐獻是指在手術的過程中,捐獻者同意提供自己的一個腎髒。
    但正常人誰會同意把自己的腎髒捐獻出來。
    所以就會出現非法買賣。
    一個人的腎如果能賣十萬八萬,還是有不少人願意賣的。
    畢竟人窮到一定地步,什麽事情都做的出來。
    但陳宏花兩千萬,非法獲取一顆腎來救兒子,這說起來怎麽也過於離譜。
    說的難聽點,你就是打著招牌去買腎,二十萬一顆,排隊過來賣的人數都數不清。
    所以,帶著這個疑問,葉默隨後發出了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