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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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張三定一個製造並使用假幣罪?
聽到這個問題,一百多萬水友愣了。
不是,還帶這麽玩的?
“主播今天殺瘋了,這是一定要送自己進去啊。”
“誰說不是呢,興許三哥隻是懷念裏麵的生活了。”
“主播狼滅,鑒定完畢。”
“哎喲,你要是這麽講,那我可就興奮了。”
“來來來,大家一起出出主意,送給張三進去。”
在眾水友們的調侃聲中,也是有人認真思考了林河剛才的問題。
“想要給張三定罪的話,那麽他手中的假幣是一定要進行流通,讓受害人誤以為綠色的一百是真錢,對現有的貨幣體係起到了一定的衝擊作用。”
“我覺得吧,張三拿著錢到精神病院去花是沒問題的。”
“不一定非要去精神病院啊,隨便找個色盲,跟他換個錢也行。”
“可問題是,這錢花個一百兩百的,好像也夠不到量刑的標準吧。”
林河見大家討論的差不多了,這才幽幽說道:“故事的後續是這樣的。”
“張三同村的五大爺的七舅的孫子馬六,跟張三一樣,也是有遺傳性的色盲症狀。”
“這天,張三見馬六新買了一款挨炮12,隻覺的心癢難耐。”
“就提出拿五千元購買馬六的新款手機,馬六一聽,這生意能做啊。”
“於是乎,張三給了馬六五千塊錢,馬六把自己的手機給了張三。”
“拿到錢後的馬六,開開心心的立刻去了鎮裏的手機店,表示自己要換挨炮13.”
“店員見馬六這小子拿著假錢忽悠自己,就要趕他走。”
“可是呢,馬六非說自己這錢是真的,不幹。最後,店員隻能報警。”
“結果呢,就是馬六無罪,而張三呢,因為製造和使用假幣,數罪並罰之下,被判了七年。”
“大家需要知道一點,在刑法一百七十二條中有這麽一條規定,明知道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
“這裏規定的數額巨大,是指金額超過4000元或者400張以上的,就達到量刑標準了。”
話音剛落,直播間的水友再次歡樂起來。
“懂了,懂了,4000元是立案標準,那我花3800元是不是就沒問題了。”
“樓上的,你這個想法真的很刑,請你看清楚,隻要使用超過400張以上,也是可以量刑的。”
“哎呀,奇奇怪怪的知識又增加了,趕緊拿本子記起來。”
“故事是個好故事,法條也是一絲不苟的,但我總覺得這個主播這個主播不怎麽正經。”
“真是太開心了,今天又學會了一個入獄小技巧。”
……
隨著水友們的討論聲,直播間的禮物再次漂亮。
說實話,麵對屏幕上密密麻麻的禮物,林河已經有些麻木了。
不過,既然是廣大熱心網友的一番心意,他也不好拒絕人家的好意是不。
一斤極品大紅袍,兩斤,五斤,八斤……
林河坐在那裏,心中默默數著屏幕上的大紅袍。
許久之後,禮物初歇。
林河再次道:“來來來,今天高興。”
“咱們多講兩個普法小故事。”
“張三呢……算了,咱們這次不講張三。”
“咱們就說李四吧,李四這小子開了一家公司,是個大老板,非常有錢。”
“可是呢,他這人有一個缺點,那就是跟孟德一樣,非常好色,喜歡勾引人家的老婆。”
“非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
“這天,他拉著王五老婆的手在逛商場,兩人一路上有說有笑,郎情妾意,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倆是真正的夫妻呢。”
“正開心呢,正主王五出現了,王五見李四這小子居然敢勾引自己的老婆,當即麵色大怒,準備衝上去給李四這小子倆大逼兜子。”
“李四見王五跟自己動手,也是不含糊,仗著自己人高馬大,對著王五就是一頓爆錘。”
“打完人之後,嘴裏還罵罵咧咧的說道,我勾引你老婆是看得起你,你踏馬的還敢打我,找死呢。”
“這下可把王五給氣壞了,從地上爬起來,想要再跟李四一決雌雄。”
“結果呢,跟上次差不多,再次被李四打倒在地。”
“最後,警察叔叔來了,把李四帶回了派出所。”
“王五被李四打成重傷,檢察院打算以故意毆打他人,並致其重傷的罪名起訴李四。”
“大家覺得這條罪名合適不?”
“哈哈,好一句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真是深得我心呐,就衝這句話,三哥我粉你!”
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1
建安風骨今猶在,魏武遺風永流傳+1
出乎林河意料的是,大家留言的第一句內容竟然不是回答他剛才的問題,而是瘋狂刷屏這句話,這給林河整的有些無語了。
禮義呢,廉恥呢,覺悟呢?
這幫小子真是太壞了。
良久之後,這才有人正常發言。
“不合適吧,明明是王五先動手的,怎麽能說是李四故意傷害呢。”
“腦子呢,人家勾引你老婆,你難道就上去跟別人講道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或許咱們可以成為很好的哥們,對了我住隔壁,我姓王。”
“動手打人是人之常情,可是法律上還想沒有人之常情這一說吧。”
“我覺得吧,李四到了法庭說,可以說自己是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這樣的話,法院應該會從輕發落的。”
“從輕發落個屁,明明是李四有錯在先,怎麽能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呢。”
“好比小偷去你家偷東西,你剛好回家,兩人撞個滿懷,然後你倆打在一起了,到法庭上小偷會說自己是正當防衛?這踏馬的還不當成搶劫給判了?”
“道理是這個道理,可我總感覺哪裏不對。”
“感覺不對那就對了,我覺得法院的判法沒毛病。”
……
接下來,就是無休止的爭吵。
一方認為法院起訴的罪名個非常合理,一方認為李四這次判的有點冤。
林河見狀,滿意的點點頭。
不錯,有爭議,才說明自己這個故事講的深得人心。
到最後,等自己把正確答案放出來後,可以改變一大部分人的認知。
也隻有這樣,才更能說明自己普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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