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怎麽可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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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河解釋道:“刑法19款規定: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
    “所以說呢,撿到信用卡消費,想要不涉及犯罪,就要把金額控製在1000元以下。”
    “小天,你懂了嗎?”
    林河說完,衝著古小天露出兩排潔白的牙齒。
    “有這麽一條規定嗎?”古小天有些不確定道。
    “廢話。”林河翻了翻白眼:“自己拿手機查法條去吧。”
    果然,對麵的古小天還真拿出手機翻看起來。
    林河看得一陣無語,這小子太放肆了,居然敢懷疑我張某人說的話。
    半晌之後,古小天放下手機,衝著林河道:“唉,林律,神了,還真有這麽一條解釋法條。”
    “怪不得大家都說龍國法律一鬥……”
    “行了,行了。”林河擺擺手道:“既然你知道答案了,那麽接下來就換我考考你。”
    “假如說張三撿到了這張沒有密碼的信用卡,此後的一個月,他每天都拿著這張信用卡在樓下的早餐店吃早點。”
    “最終,消費金額為677元。”
    “一個月後,失主發現了有人一直在盜刷自己的信用卡並報警。”
    “張三被檢察機關起訴,請問張三的行為有沒有構成犯罪?”
    聽過林河的問題,古小天不假思索:“有,張三構成了盜竊罪。”
    “為什麽呢?”林河笑眯眯的問道。
    古小天直接道:“在我國刑法中,有一個概念叫做連續犯罪,這個概念同樣也適用於盜竊罪。”
    “刑法規定: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
    “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
    古小天說完,一臉小得意的看著林河。
    林河輕輕撫掌:“不錯,不錯,這個答案十分標準。”
    “下一個問題,張三和李四為同村居民。”
    “這天,張三經過李四家門口,發現屋內桌子上放了一包華子。”
    “走近一看,張三心中大喜,因為這包華子還未開封。”
    “於是,滿心歡喜的將這包華子順走了。”
    “請問,張三的行為有沒有犯罪?”
    “這個嘛!”古小天想了片刻,道:“張三的行為應該屬於入戶盜竊,而且是加重型犯罪。”
    “如果量刑,起碼在三年以上。”
    林河追問道:“為什麽呢?”
    古小天應道:“入戶盜竊,不論次數,不論盜竊價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入戶盜竊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住宅權,而且極易引發搶劫、殺人、強奸等惡性刑事案件,嚴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
    ……
    一下午的時間,古小天向林河討教了不少法律上的疑問。
    林河見他如此好學,自然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下班時候,張炫邁應約而來,三人一同下樓吃飯。
    本來,以古小天的意思,第一次請心目中的偶像吃飯,應該找一家上檔次的飯店。
    林河聽了之後,直接拒絕了。
    古小天給自己做助理,工資雖然不低,但平日裏都是靠這點工資生活呢。
    要真是一頓飯幹掉他上千塊,林河都覺得有些於心不忍。
    還不待古小天再次說話,林河就帶著二人直接去了上次那家幹鍋鴨頭。
    好吃不貴,經濟實惠,再點上兩瓶雪花,當真是愜意極了。
    ……
    很快,就到了常遇春案的開庭日期。
    上午,林河幾乎是掐著時間點來到法院的。
    到了法院,跟常遇春匯合之後,便是直接帶著他進了法庭。
    法庭上,林河眼眸微閉,安靜等待著開庭。
    九點鍾,三位法官進場。
    主審法官徐建青掃視全場,隻是覺得被告席上那個年輕人有些熟悉。
    不過由於林河並未睜眼,而且是微微勾頭,徐建青沒有看清楚他的五官,所以也並沒有太當回事。
    咚!
    徐建青朗聲道:“下麵我宣布,原告鄭浩訴被告常遇春故意傷害一案,現在正式開庭審理。”
    “下麵,就請原告方根據已經發生的事實,並作出控訴。”
    由於常遇春兩人都在法院提交了訴狀立案,而且被告又都是對方的名字,所以法庭就作並案處理了。
    所以,今天的庭審為鄭浩訴常遇春,常遇春這個立案人理所當然的變成了被告。
    原告席上,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起身,道:“法官大人,在2022年6月6日,中午1時許。”
    “我的當事人正在福西路上賣切糕,而被告毫無預兆的從一輛黑色小轎車裏衝出來。”
    “然後,不由分說的對我的當事人進行毆打,將我的當事人鄭浩6根肋骨打斷,已經造成了輕傷的結果。”
    “被告人此舉,已經觸犯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故此,我方請求以故意傷害罪嚴判對方。”
    “並要求對方支付鄭浩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合計十二萬元。”
    咚!
    徐建青一錘子敲下,隨後道:“下麵,請被告方作出抗辯。”
    林河緩緩睜開眼睛,咧開嘴,衝著台上的三位法官笑了笑。
    臥槽!
    臥槽+1
    臥槽+2
    他這一笑可不要緊,瞬間就把三位法官同誌給驚呆了。
    怎麽是他?
    怎麽會是他?
    怎麽可能是他?
    三位法官對視一眼,皆是從對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凝重。
    今天這場庭審,可是絲毫大意不得啊。
    無它,隻是因為被告席上坐著的那位。
    特別是主審法官徐建青,他這會都感覺腿肚子都是有些發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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