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法外狂徒張三這個名頭,可是代表著戰無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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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黃忠誌端著酒杯跟林河碰了一下:“老弟,出來玩開心一點嘛,你看你就這樣坐在那裏,搞得旁邊小妹很不適應唉。”
林河轉頭,看了旁邊妹子一眼,這才跟黃忠誌碰了一下杯子,“嗬嗬,我不常來這種地方,要不是黃哥你叫,這會我都擱家裏躺床上了。”
“哈哈。”黃忠誌哈哈大笑道:“小同誌,你這樣可不行的。”
“白天都是工作,隻有晚上才是生活嘛。”
林河咧嘴一笑,看來黃忠這段時間是徹底開始策馬奔騰了。
隻有晚上才是生活?
這話,挺精辟的。
黃忠誌繼續道:“老弟,等黃哥這段時間休息夠了,再帶你玩幾把。”
“帶你裝逼帶你飛,保證讓你賺的盆滿缽滿。”
“哥的實力,你放心。”
林河聞言,主動跟黃忠誌碰了一下杯子,“那感情好,我在這裏多謝黃哥你了。”
錢這玩意,誰都喜歡。
黃忠誌的操盤能力,自然是毋庸置疑的。
聽到黃忠誌願意再帶自己玩,林河也是樂得呲牙。
“哈哈……”
黃忠誌大笑一聲,一把摟過旁邊妹子的肩膀,兩人模樣親昵的開始在那裏說悄悄話了。
林河坐在那裏,看著前方巨大的電視屏幕,也不說話。
五分鍾後,坐在他旁邊的妹子實在受不了這種氣氛,她抬眼看了一下包廂內的另外幾人,隨後趴在林河耳邊小聲道:“哥,你是不是不開心呐?”
林河回頭看了一眼妹子,奇怪道:“沒有啊,你從哪裏看出來我不開心了?”
妹子沉默兩秒,咬著嘴唇道:“那你咋不摸我呢?”
林河:……
第二天,林河在律所又見到了包新玨等人。
隻不過跟昨天十幾個人那等陣仗不同的是,今天來的隻有五個人。
一進門,包新玨就衝著林河說道:“張律師我們……”
林河糾正道:“那啥,我的名字叫林河,張三隻是一個名號而已。”
要是隻見一次麵叫錯名字還好,可今天都是第二次見麵了,包新玨還喊張律師,林河聽著總是有些不得勁。
“啊?”包新玨一聲驚訝之後,這才麵色尷尬的說道:“林律師,真是抱歉,我一直以為……”
林河擺擺手道:“你們今天來找我,是考慮好了?”
包新玨先是點點頭,然後歎了一口氣道:“是啊,我們幾人回去都跟家裏人商量了一下。”
“工地上就那麽一塊爛地基,還要我們每個月都還上一筆不小的貸款。”
“先不說能不能看到希望,就是這錢還的,也太踏馬的憋屈了。”
“所以,我們想請林律師你幫我們出庭打官司,取消和開發商和銀行的合同。”
如果有希望看到房子建成,包新玨他們自然是不想這麽做的。
跟開發商解除合同,說到底吃虧的隻能是他們這些人,拿著開發商的債權以後能不能把錢要回來還是兩說。
可是這又有什麽辦法呢,長痛不如短痛,如今隻能壯士斷腕,才能徹底擺脫掉這個爛攤子。
不然……鬼知道房貸還了三十年之後,又會是什麽結果呢。
萬一到時候還是隻有一個爛地基,那可真是芭比q了。
林河點點頭,道:“行,既然你們都想好了。”
“那咱們就坐下來仔細談談這其中的細節吧,以藍去上茶!”
接下來的時間,林河仔細詢問了包新玨他們買房的細節,還有跟開發商,銀行所簽署的合同。
一個小時後,林河已經基本掌握了資料。
他再次提醒道:“諸位可想好了,我能做的,隻是幫你們跟開發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跟銀行方麵解除貸款合同。”
“這麽做的結果,想必你們也清楚了吧。”
包新玨帶頭道:“林律師,結果我們都清楚,具體該怎麽做,你看著辦就好了。”
林河輕吐一口氣:“好,既然如此,那咱們就簽律師代理合同吧。”
一名戴著眼鏡的女性躊躇一番,這才問道:“林律師,你真的有把握讓開發商跟銀行和我們解除合同嗎?”
“當然,我這不是質疑你的能力,可是我覺得開發商和銀行沒那麽好說話的。”
“如果他們不願意解除合同怎麽辦?”
她還有一句話沒說,那就是律師打官司都是有輸有贏的,萬一林河到時候輸了怎麽辦。
林河看到她眼中的懷疑之色,淡淡笑道:“沒事,你們隻要簽了合同,剩下的事情交給我來處理就好。”
“就這麽一件簡單的合同案,還難不倒我的。”
林河的聲音不大,但言語之間卻是充滿著強大的自信。
開玩笑,我林某人聲名在外,就這麽一件民事案子,信手拈來,興許都不用出庭,都可以解決問題。
律師打官司有輸有贏是不錯,但那也隻是一般水準的律師,這個問題在我這裏,根本就不存在好不好。
誠然,這些業主跟開發商和銀行比,都是弱勢群體。
但是隻要有我林某人在,別說他們隻是弱勢群體了,就是帶領他們逆風翻盤都沒有問題。
包新玨也是在一旁幫腔道:“紀瑩,你放心好了,如果這個官司交給別人,我或許還會不放心,但如果是林律師幫我們辦案,我覺得咱們完全可以把心放回肚子了。”
“法外狂徒張三這個名頭,可是代表著戰無不勝。”
“哈哈。”
林河忍不住再次打量這個包新玨一眼,這老包,還挺上道的哈。
紀瑩也是笑著說道:“既然包哥你這麽說,那我這也放心不少。”
“行,這個代理合同我紀瑩第一個簽。”
旁邊的嚴以藍聞言,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合同,填上幾人的名字,眾人仔細看過合同,覺得沒有什麽問題後,唰唰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等幾人離開後,林河讓嚴以藍出具了律師函。
然後吩咐她給開發商和銀行送去。
雖然律師函洋洋灑灑近千字,但真正的中心思想就隻有一個。
我,張三,退錢!
這麽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省事。
如果對方願意坐下來談的話,那是最好不過了。
不然的話,這就是兩場官司了。
既要跟開發商對線,又要和銀行方solo,那樣就太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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