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7章 故此,我方請求法庭向公安機關申請,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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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楊海忙掏出手機,百度林河剛才在法庭上講述的法條,想要看看法律是否真的是這樣規定的。
一看之下,楊海的臉色瞬間如同死灰。
因為手機上的內容,跟林河剛才在法庭上所說的分毫不差。
怎麽辦?怎麽辦?
楊海內心焦急無比,不停的在原地踱著步子,整個人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般。
二十分鍾時間很快就到了,原被告各就各位,庭審繼續。
咚!
“庭審繼續開始,下麵,請被告方提出質證意見!”穀平安宣布道。
剛才該被告楊海發話了,結果他卻提出了休庭,所以這會開庭,穀平安第一時間將目光看向了他。
被告席上,楊海心思急轉。
剛剛他在法庭外麵百度了一下,瑪德,對麵那個律師所說的法庭竟然都是真的。
這讓楊海有種大事不妙的感覺。
他眼珠子一轉,狡辯道,“法官大人,當初,我之所以會以bite幣的方式還債給陳霸先。”
“是……是因為他要求我這樣做的。”
“當初陳霸先見我炒幣賺錢了,最高的時候每天有十幾萬的收益呢。”
“於是,他心癢難耐,強烈要求我用bite幣還賬。”
“bite幣在我們國家不被承認,這點我還是知道的。”
“一開始我是拒絕的,後來,被他求得不耐煩了,這才答應了陳霸先的請求。”
“他因為太貪心,想要炒幣,最後搞了個雞飛蛋打,這能怪我嗎?”
“這事兒,我也冤枉啊!”
聽了楊海的辯解,林河將目光看向陳霸先,還有這事?
“沒有的,林律師,我當初根本就沒說過讓楊海用bite幣還賬的話,這些都是他胡說八道的。”陳霸先急忙道。
林河點點頭,沒有再說話。
現在看來,這個楊海是狗急跳牆了,開始在法庭上胡編亂造,扭曲真相了。
不過這家夥真是蠢到家了,說出這樣的話,不是自爆罪證嘛。
咚!
“請問原告方,是否對被告人的說法提出不同意見?”
“自然!”林河起身,微笑道,“被告人楊海,你剛才說是陳霸先主動提出,讓你以bite幣的方式還債的。”
“請問,這點你有證據嗎?”
楊海搖搖頭,“沒有。”
有個屁的證據,這些純粹都是他為了逃避民事責任瞎說的,能有證據才怪。
“那就奇怪了。”林河淡笑一聲,“根據我當事人陳霸先的描述,當初可是你一直要求使用bite幣還債的。”
“陳霸先萬般無奈之下,才同意了你提出的還債條件。”
話音剛落,楊海立刻質問道,“那你們有證據嗎?”
“證據……暫時沒有!”林河十分實誠的回答。
呃……
穀平安有些意外的看了林河一眼,鬧了半天,你也沒有證據啊。
“既然雙方都無證據,那……”
穀平安正想說些什麽,林河立即打斷了他。
“法官同誌,我方雖然沒有證據,但也可以證明被告人楊海是在說謊。”
楊海大聲道,“沒有證據你憑什麽認為我在說謊,你這是汙蔑,赤裸裸的汙蔑。”
他的想法很簡單,既然你說bite幣在我們國家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的,建議合同作廢。
那行,我同意合同作廢,那你就把價值150萬bite幣還給我就好了。
得到bite幣後,大不了賣了給陳霸先還賬就是。
這樣一來,無論如何,楊海都不會吃虧的。
“汙蔑?”林河蔑視的看了楊海一眼,隨後轉頭衝著台上穀平安道,“法官同誌,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如果你去要債的話,是願意接受現金或銀行轉賬,還是想要一些莫名其妙的抵債物,例如bite幣這種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資產?”
這個問題穀平安不用想,心裏就有了答案,當然是要一些真金白銀了。
林河繼續道,“自古以來,沒有哪個要債人會放著真金白銀不要,而去接受一些莫名其妙,自己完全不熟悉的抵債物。”
“被告人楊海的這個說法完全違背正常人邏輯,且又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他的說法。”
“因此,基本可以斷定他是在胡編亂造,隱藏事實真相,目的就是為了逃避本該自己承擔的法律責任。”
楊海頭上瞬間驚出了一頭冷汗,他沒想到,自己剛剛想出來的主意,很快就被對方給當庭拆穿了。
這個年輕律師,好像有兩把刷子啊。
一番思索,楊海還是狡辯道,“我剛才都說了,陳霸先是見我買賣bite幣有巨大收益,眼熱之下自己也想要賺錢,所以才求著我,讓我以bite幣的方式還債的。”
“這都是他求我做的,我們雙方已經簽署過還款合同了。”
林河高聲道,“法官同誌,被告人的這個說法依舊不足以支持他的觀點。”
“被告人楊海說,陳霸先見他炒幣有巨大收益,就主動提出以bite幣償還債務,這兩者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我打個比方啊,陳霸先見銀行賺錢,總不能就判定他有搶銀行的想法吧。”
“楊海主動提出使用bite幣償還債務,而他手上又有足夠的bite幣支付這筆債務,這樣做對他是極為有利的。”
“這種邏輯推論,顯然是極為合理的。”
咚!
“請問被告人,你是否能拿出相應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說法?”
穀平安目光之中充滿審視之色,看向被告席上的楊海。
楊海低頭默不作聲,不敢與其對視。
林河輕笑一聲,繼續道,“後來呢,陳霸先得到價值一百五十萬的bite幣後,楊海又以蠱惑的方式,引誘陳霸先將這筆bite幣轉入一個小網站,從中獲得巨額邀請提成獎勵。”m.cascoo.net
“這個行為,顯然是違法的。”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數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載明: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楊海先是以bite幣的非法手段償還債務,最後又以高利誘惑,讓陳霸先成為他的下線,從中謀取巨額利益。”
“直至最後跑路,讓陳霸先一百五十萬數字資產化為泡影。”
“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傳銷。”
“故此,我方請求法庭向公安機關申請,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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