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天賦異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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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程還告訴我說,方家的瞳術之所以能夠演變出這麽多不同的種類,是因為瞳術本身也在不斷的進化和改變,根據每個人的特質和情況不同,瞳術也會有所變化。
方程道,“在方家一直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是瞳術選擇了你,而非你選擇瞳術。有些人一輩子大概隻開一瞳,有些人卻可以開三瞳四瞳,還有像你這樣天賦異稟的人,出生時便自帶三瞳,這是許多人一輩子都完不成的目標。”
照他的話來看,瞳術並非我想象中那麽簡單,其中包羅萬象,十分玄妙。難怪在鏡中世界時冷凝霜每次提到方家,口氣也非常的敬重。
俗話說大浪淘沙,方家能夠列身於四大家族百年,自身肯定很有實力。
之前我還小瞧方家來著,此刻一想卻是我眼界太窄,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猜測當時的情況應該是這樣的——我流出血淚成功開啟第二瞳的時候,遠在沈陽方家的人也感知到了我的存在。一個一直被視作死亡的人忽然重現人間,想也知道方家人該是多麽的震驚。但震驚過後便是憤怒,作為一個疑點重重的頭號嫌疑對象,方家人對我的恨意可想而知。於是立刻便下達了對我的追殺令,之後便有了飆車槍擊等一係列的好戲上演。緊接著在商場追逐的過程中,我和隱藏在暗處的喪狗協同合作,直接將大意輕敵又急於立功的方程握在手裏作為人質,方家人投鼠忌器,後麵果然沒有什麽動作。
但我猜作為一族之長的方心也是心有疑慮,所以才沒有將我的名字寫在亡魂令上,否則四大家族一齊動手,我就算有九條命也早就玩完了。
想到這裏,我收起小覷之心,對方程的印象也改觀了不少。這家夥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沒什麽腦筋,沒想到說起正事來也是頭頭是道,唯一的缺點就是口音太重,說啥都是一股大碴子味,讓我總是憋不住想笑,感覺他像是在說單口相聲。
方程繼續說道,“瞳術之所以被稱為萬術之王,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操作簡單,眼睛就長在自己的身上,隻要睜開眼就能使用,不像其他術法需要法器和符咒輔助才行。目光所及之處,便是瞳術威力遍布之地,如果利用得當,能夠在瞬息間便秒殺敵人,絕對可以稱之為殺人於無形。”
聽到這裏,我忍不住笑著道,“幸好你還沒修煉成這樣的本事,否則我的小命早交代在你的手裏了,也不會有命活到今天聽你說這些了。”
方程的聲音明顯一愣,片刻後才慢悠悠地道,“我……我的瞳術不具備攻擊力,都是一些輔助性的技能。”
“所以我才覺得慶幸嘛!”我輕鬆地和方程說著笑話。
方程有些不自在,他清了清嗓子,忽然道,“我在和你說正經事,你要認真聽著。要不是家主走之前早有吩咐,讓我對你稍做指點,引你走上正途,你以為我願意像個老媽子似的和你嘮叨這些?你要是再打斷我的話,我就什麽都不說了。”
我說方程這個看我不順眼的愣頭青怎麽會忽然轉了性,能夠心平氣和地和我說起這些,原來這裏頭還有方心的功勞。
我笑著點點頭,“好,你說吧。”
方程道,“現在把你的身體當成一個空房間,然後將瞳術想成是功能不同的武器。能夠攻擊別人的是刀劍,保護你的則是盾牌……瞳術在你的身上就是可以任由你操控的武器,你要試著感受他們才行。”
武器嗎?
我仔細地研究了一下。能夠進入幻境與靈魂交流的瞳術離殼怎麽看都不像是攻擊型技能,暫時就當做盾牌吧。那個在對方願意的前提下能夠看到靈魂的瞳術大概率也是個盾牌……至於減緩敵人速度,讓我能夠提前閃避的又是個盾牌……
好吧,這麽會功夫我已經有三個盾牌了。
方程繼續說道,“在麵對不同的局麵時,應該使用不同的武器。根據開啟瞳術的時間不同,它們的威力也不一樣。陪伴你越久的,你就使用得越熟練,那麽瞳術的威力也就越大,在沒有領會到所有瞳術能力之前,不妨就用你最熟練的試一試。”
最熟練的……那肯定就是和靈魂交流的離殼。
我拿起了第一麵盾牌,緩緩地睜開了眼。
雖然在冥想的過程中和方程交流了半天,但現實中卻也不過幾分鍾而已。我嚐試著按照方程指導,利用瞳術觀察潘笛的舉動。
原本昏迷中的潘笛忽然睜開了眼,與此同時那盞原本燈光微弱的鎖魂燈忽然光芒閃耀,刺目的強光之中,我忽然來到了一個潔白聖潔的空間。
這裏和我之前所踏足的幻境截然不同。
在這裏,我看到了潘笛。
本身就緊張兮兮的她對於周圍環境的突然變化也非常不適應,慌亂的四下環顧,一副驚慌失措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的模樣。甚至又作出了自殘的舉動,雙手不斷地抓撓著已經破爛不堪的皮膚。
我連忙製止她,“潘笛!我姓杜,是大道茶館的老板,你來找我幫忙的,還記得嗎?”
潘笛的動作一窒,似乎想到了什麽似的愣在了原地,“大道茶館……杜老板……”她猛地抬起頭,昏昏沉沉的眸子中閃過一抹亮光,“你是杜老板?”
我點了點頭,“沒錯,我就是你要找的人。現在你得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麽事,這樣我才能想辦法幫助你。”
潘笛表情呆呆地,反應了好半天才忽然道,“我媽她已經瘋了,她被魔鬼占據了身體,為了自己的目的不惜殺死了我的爸爸和弟弟,她要把我也作為祭品獻祭給魔鬼……”
這都什麽亂七八糟的?
我皺了皺眉,阻止了潘笛的胡言亂語。我算是看出來了,要是讓她自由發揮的話,大概永遠也說不到點上,幹脆還是由我來引導她說出事情的緣由吧。
我壓低了聲音,盡量心平氣和地問道,“你是哪裏人,今年多大?”
潘笛想了想,“我就是北京人,今年十四歲。”
十四歲,正是花一樣最好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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