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懸案欲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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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號為“花狼”的經濟間諜叢森被警方成功抓獲後畏罪自殺。
常青將其生前的錄音文件上交進行詳細核查,市公安局全麵推進基礎調查工作。
夜安錦的例行調查是秘密進行的,少有人知道她與這起案件有關聯。
警方對龍港月灣十二號別墅區進行搜查時,在其地下室找到了與此前係列惡性案件相關的物證,另有一本《狂狼筆記》,其中詳細記述了叢森作案的經過。
物證除了受害人的內衣、手機等私人物品,還有被製成了標本的眼球、乳房等部分人體組織。
其中就有單身禦姐、離異辣媽、張梅芳的身份證和手機,還有李思思的學生卡。
寒淼的手機也在。
但與其他受害人不同的是,寒淼的手機被恢複為出廠設置,裏麵的照片資料和社交軟件、聯係人全部被清空。
周欣瑩的乳房被浸泡在福爾馬林密封玻璃瓶裏,瓶體上貼有標簽,上麵寫著:周路凱的女兒。
在這些證物上麵並沒有采集到叢森的指紋。
它們被清理得幹幹淨淨,分門別類、擺放有序。
《狂狼筆記》采取日記體獨白的寫作風格,以第一人稱,細致地記錄叢森每次作案,從選擇目標、了解目標、接近目標、實施詐騙和殺人的全過程,無一遺漏。
每次作案後,還有即興總結,在文末畫兩朵花或者盤蛇圖案以示祝賀。
其作案動機、手段一目了然,騙色殺人劫財。
令人氣憤的是,這個變態殺人犯還把每次劫財的金額按日期製表填寫。
表格做得很專業,填寫數字一筆一畫,明細賬目一絲不苟。
除了這些,警方還在靠牆的落地衣櫃裏,找到了花狼每次作案用來改頭換麵的“裝備”和作案工具。
假發、假胡須、手表、衣服、刀具……
其中就有被夜安錦用手術刀劃破的那件塑形襯衣。
這些物證讓賀斌和刑偵隊成員們欣喜若狂。
讓他們焦頭爛額的幾樁懸案一下子昭然若揭,都不需要再耗費人力物力進行摸排、走訪。
伴隨著這些證物浮出水麵的,還有叢森的真實身份。
叢森並不是張梅芳的丈夫叢澤成,他是冒名頂替、鳩占鵲巢。
像這種獨幢別墅,鄰裏之間很少來往,互相不知底細。
張梅芳與其丈夫叢澤成購買十二號別墅不久,叢澤成就去南方某城市做生意,賺的錢都存在張梅芳名下。
叢森鎖定張梅芳後,通過網絡監控發現張梅芳獨守空房、寂寞難耐,經常上網約炮。
叢森趁虛而入,與張梅芳打得火勢,後騙取張梅芳財產並將其殺害。
叢澤成驚聞噩耗,返回配合警方調查並提供不具備作案時間的證據。
叢澤成被排除嫌疑,返回南方不到三個月,再次返回十二號別墅。
隻是,回來的這個叢澤成其實是叢森。
至於叢澤成,叢森在日記裏一筆帶過,“像叢澤成這種人,生如鴻毛。”
因為叢森已死,叢澤成去向成迷。
警方聯係了南方某城市征集線索。
話說回來。
叢森從此大模大樣地住在十二幢別墅裏,沒有人質疑他是不是真正的戶主。
他就以十二幢別墅為“根據地”,繼續人不知鬼不覺地當禍害。
他在《狂狼日記》中寫到,他為了報複周路凱,先是化妝成富二代“張玉斌”騙取周欣瑩的好感,而後步步為營對這個可憐的姑娘進行“攻心戰”。
周欣瑩到底少不更事,對大獻殷勤的“張玉斌”漸生好感。
為了避人耳目,當他得知周欣瑩租住的樓房原本是樓中樓的設計,就誘惑周欣瑩同意搬開兩個樓層之間的隔斷。
周欣瑩起初不同意,耐不住“張玉斌”的軟磨硬泡,最終和“張玉斌”一起搬開了通往她死亡之門的地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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