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含淚血賺十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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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什麽?仗著人多欺負我們馬家灣人嗎?”
    賴三,原名馬奎,就是一個地痞無賴,平時遊手好閑,也沒聽說他對許知青有意思啊,關鍵是他也不配啊,許知青除非瘋了,否則怎麽可能看得上他呢?
    可這會一聽蘇大強要叫他們村支書來,賴三有些急了,他很清楚,這事他不占理,在人家村裏打人,結果人家不但沒打他,還去找他們村書記去評理,這事他從根上就不占理。
    說著賴三就要離開,真要等馬三元來,他非要被剝一層皮,畢竟村書記現在在村裏還是很有能力的,拾掇你的辦法多了去了,比如去挖糞,比如去掃大街,比如去站崗,總之這個時代,村支書可是在村裏算實權幹部。
    “攔住他,別讓他跑了。”
    村長發話,幾個生產大隊的人立馬圍攏了過去,他們隻有四個人,根本掀不起什麽水花,立馬被眾人撲倒了,不說綁了,但也按在了地上。
    時間不久,馬三元帶領這幾個人來了,剛一來就看到了賴三幾個被壓在了地上。
    “蘇大強,什麽情況?你怎麽不問清楚,就把我們村的賴三壓在地上,你想幹啥?欺負人?”
    “狗屁,你特娘的別惡人先告狀,先看看我們村的蘇宇。”
    說著指了指蘇宇,渾身是血,看他那個樣子,仿佛隨時掛掉似的,其實是餓的。
    於是乎就有人充當解說員,給馬三元說明白了。
    “咳咳……,大強啊,這也不是什麽大事,大家都是鄰村的,鄉裏鄉親,沒必要搞那麽大陣仗吧?這要是被公社領導知道了,不是鬧笑話嗎?”
    一聽這話,蘇大強撇撇嘴,對方一放屁,他就知道對方要拉什麽屎,當然不給麵子了,立馬反駁道:“照你這麽說,跑別人村裏,打別人一頓,就活該挨打?看看,看看,好好一個小夥子被你們村欺負成這樣了,你輕飄飄一句不算大事,就算了?”
    其實賴三什麽人,馬三元很清楚,心裏也清楚的很,但作為村長,自然是幫親不幫理,不然你跟著外村欺負自己村的村民,誰還願意選你當村書記?
    當然,大是大非他還是知道的,隻是想盡量給賴三開脫罷了,不過順著蘇大強手指的方向看去,乖乖,對方確實挺慘的。
    “馬三元,你能不能管?要是不能管,那咱就報公安,讓公安法辦了他們。”
    蘇大強信心十足,就蘇宇這個慘樣,不管是不是他的過錯,往哪裏一站,對方就得進入蹲幾天,嚴重的甚至蹲幾年,俗稱勞動改造。
    “咳咳……,不至於,不至於,都是鄉裏鄉親的,咱們私下解決,你看怎麽樣?”
    “那要看蘇宇他本人的想法了,我可管不了。”
    蘇大強看了過來,蘇大強也姓蘇,是蘇宇本家的大爺,這話也就是這麽一說,蘇宇自然不會那麽不識抬舉。
    “咳咳……,我聽蘇大伯的,一切由您做主。”
    一聽這話,就凸顯出了蘇大強在三水灣的威望了,蘇大強很滿意,小夥子懂事。
    “咳咳……,那您說,怎麽辦?”
    沒聽出來嗎?馬三元都用上敬語了,蘇大強心裏美滋滋的,不過也不好宰的太狠。
    “這是我本家侄子,沒出五服的那種,既然人家喊我一聲大伯,那我也不能讓他受了委屈,十塊錢,這事就算給你馬三元麵子了。”
    “艸,十塊錢?虧你說得出口,就擦破一層皮,流了一點血,就敢要十塊錢,你是真不要臉了。”
    馬三元是真的不願意管賴三的事,但誰讓他是村長呢,不管又不行,可十塊錢什麽概念?農村老百姓,辛辛苦苦一個月,就工分賺的那點錢,一個月有個三四塊就不錯了。
    不然為啥都羨慕城裏吃公糧的?你以為是因為城裏人吃的飽嗎?別鬧了,全國都一樣,日子緊巴巴的,隻是有工作的人,好歹一個月打底也能賺十五塊錢,這是臨時工的價錢,要是正式工,十八到二十元算是打底,工種不同,價格不同,但無論什麽工種,一個月可以頂老百姓幾個月了。
    可這是農村啊,蘇大強這個狗東西張口就要十塊錢,這不是漫天要價嗎?娶個媳婦也就十塊錢啊,真要給了,四個人平均也要兩塊多。
    簡單說就是一個月的工分,白忙活了。
    “嘿,你還不樂意了?我給你算一筆賬啊,我們家蘇宇傷的是腦子,萬一打壞了呢?這要是有後遺症找誰去?要不你帶他去縣城做一下檢查?就照一下那個什麽光的,查一下大腦?”
    “還有,大腦受傷的靜養吧?那你不得補一補?俗話說,吃啥補啥,買幾個豬腦花,不過分吧?休養一個月不過分吧?這一個月不上工,吃啥?你養啊?”
    你要說休養一個月,完全沒必要,但蘇宇的頭確實流了許多血,尤其是被自家妹子弄得渾身是血,弄了一身,確實挺嚇人。
    這不管有病沒病,去縣城大醫院,來來回回,人吃馬嚼,又要拍什麽片子,那可不一定是十塊錢了。
    蘇大強是拿捏得死死的,算準了,十塊錢雖然多,可這一套下來,怎麽說也得七八塊錢,就為了省兩三塊錢,跑一趟城裏,萬一真有事,那十塊錢真打不住。
    蘇大強算的明白,人家馬三元也不傻,蘇大強就是吃準了一旦去城裏檢查,一套下來怎麽也得七八塊錢,所以才要死要十塊錢。
    關鍵是折騰啊,這可不是後世,說去城裏,打個車就去了,現在你去城裏,你的開證明,你的找人陪同,所有花費需要記錄的明明白白,畢竟你讓賴三拿出十塊錢他沒有,隻有由大隊上先墊上,那這個花費就需要算明白了,不然這錢可是集體的,你搞不清楚,到時候找誰去?
    所以與其那麽麻煩,不如直接從大隊上借錢給賴三,讓他寫個借據就行了,在幾個人的見證下,這事就能辦,清晰明了,不用那麽費心,哪個更好,一目了然。
    “行行行,我懶得跟你掰扯,賴三,對方要十塊錢,你怎麽說?要是同意,大隊上就同意借給你,你們寫個借據就行,以後從工分裏慢慢扣,要是不同意,那我也不管了,交給公安處理,你怎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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