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3章 被收編的蘇宇,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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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帶蘇宇同誌去把收繳的槍支還給他們,他們已經沒事了,可以離開了。”折騰了一整天,原因也很簡單,姓魏的公子哥在醫院醒來,意識到事情徹底被搞砸了,壓根不敢跟他父親說真實原因。魏副局長從派出所同誌那裏得知了蘇宇的身份,是鋼鐵廠一個采購員,在采購了獵物運會途中被自己兒子截住了去路,說要扣下物資,見一見蘇宇。在魏副局長看來,這確實是他兒子的錯,但人都是有私心的,一個采購員而已,他還沒放在心上,他去了鋼鐵廠,那廠長都要親自接待,橫幅都要寫著歡迎魏局長蒞臨指導。當然,他是民政局,壓根和鋼鐵廠不沾邊,這麽寫也僅僅一種儀式感,但你要說影響鋼鐵廠,他還做不到。但好歹自己是和他們廠長一個段位?起碼影響力上比廠長更高,(因為職務確實比不上廠長高)可就是這樣,一個采購竟然把他兒子打了。關鍵是打的還不輕,雖然對方並不知道他兒子的身份,但也太囂張了。於是乎,他對派出所同誌說,對於他們區域的安全提出質疑,希望他們派出所所長給一個說法。這簡直倒打一耙,這惹事的不就是你兒子嗎?怎麽還反過來要說法?可魏局長畢竟是老江湖,他沒有揪著兒子被打的事情不放,反而另辟蹊徑,說對於這麽一個民間組織的狩獵隊伍提出質疑,試想一下,五十多人全員配槍,要是不可控,會發生什麽?他們擁有這麽多槍支,是否備案了,誰批的?是否合法,這麽一個組織,是否違規,這些派出所不應該給一個明確答複嗎?你別說,不說他兒子被打這件事,單獨揪著蘇宇擁有自己狩獵隊,且全員配槍來說,確實是一個問題。這個時代擁有槍支並不違法,但大搖大擺背著五十條槍去打群架,說他是一個隱患,不安定因素,一點不過分。沒出事,是代表他們克製住了,可萬一克製不住呢?今天是不是就血流一地了?擁有槍支合法,但聚集在一起,成為一個組織共進退,那合不合法就兩說了。雖然派出所都覺得這是小題大做,但人家說的確實在理,不能因為沒出事,就不加以防範。之所以說是小題大做,那是因為五十條槍在這個時代真不是事,這麽說吧,看過之前老報紙的都知道,有些村因為搶水灌溉土地,兩個村子都會打一架,甚至出人命,槍支,迫擊炮,甚至野山炮都拉出來對攻過。不信可以去搜一下,我國之所以禁槍,就因為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四九城有人打鳥,一顆子彈進了紫金城,打碎了玻璃,查了半天發現是幾個小青年打鳥,根本不知道子彈飄那麽遠,還好巧不巧打碎了玻璃。第二就是老百姓擁有了很多槍支,甚至山炮,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就大打出手,派出所出動都控製不住。就七十年代,一個鋼鐵廠這種萬人大廠,保衛科就能拿出突擊步槍,迫擊炮,火箭筒,甚至大口徑山炮,老百姓同樣不甘示弱,雖然沒有突擊步槍,但同樣有炮,雖然跟保衛科沒法比,跟公安也沒法比,但貴在數量多啊,一個公社多少村子?哪怕除去村裏的民兵隊,老百姓擁有的槍支,就很驚人,而且因為一言不合開槍殺人的,全國上下不知道有多少,別的不說,運輸隊都配槍,就足以說明,路上有多不安全了。所以魏局長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雖然蘇宇得到了秦書記的認同,甚至稱讚,但魏副局長地位同樣不低,他們也不敢不重視。可派出所沒想到,就在他們想扣下蘇宇,嚴加審問時,鋼鐵廠出麵了,這是采購科副科長,見勢頭不妙,頓時意識到,有人出麵,不想蘇宇好過,而他的身份,根本不足以讓派出所傾斜。於是乎,一個電話匯報了上去,這次來的是鋼鐵廠副廠長,張得仁,他親自出馬。一來就說清楚了蘇宇的狩獵隊到底怎麽回事,開玩笑,自己好不容易搞定了蘇宇,這第一次送貨就出事,這是不想他好過啊。要知道,他可是拍著胸脯跟上級再三保證過的,這要是蘇宇被關押,甚至判刑,那他豈不抓瞎?既然有人不想他好過,他還有什麽可顧慮的,來之前他就打聽清楚了,得知是市民政局副局長,可這位魏副局長,是空降來的,雖然官職不小,但處處受到了限製和掣肘。加上民政局還不足以幹涉到鋼鐵廠的事情,他就更不怕了,你官職是不小怎麽了?我官職不比你高?關鍵是這件事蘇宇占理。說白了,誰還沒個後台了?你既然絲毫不給麵子,那他何必去巴結一個被處處被掣肘副局長?完全沒有好處不說,還因此得罪民政局一把手,而且他隻要不管,不插手,他立馬跟著倒黴,因為沒有按說好的,籌集到大量肉食。任務完不成,第一個倒黴的就是他,所以蘇宇運來的貨,他要定了,誰也擋不住。總廠副廠長,還是萬人大廠,什麽級別?副廳級,而縣長是處級幹部,市民政局副局長,是副處級幹部,所以級別上來說,還真不如張得仁級別高。不過事情不能這麽算,人家是實權副處級,可以影響很多單位,很多方麵,而副廠長隻能管理工廠,對其他單位,人家給麵子,你就說得上話,不給麵子,你啥也不是,當然級別擺在那裏,沒人會輕易得罪。這麽高的級別,說上麵沒人罩著,你信嗎?保不齊他的靠山就能對你有很大影響,所以別看張得仁出了工廠啥也不是,但沒有傻瓜會輕視他。所以他親自來解釋,所長都要親自招待,得知蘇宇組建狩獵隊,又成了工廠采購,相當於被國家收編了,這你再說人家不合法,確實說不過去。而且蘇宇的重要性,那是毋庸置疑的,能給萬人大廠提供夥食保障,確保生產任務,現在就是生產任務大如天,因為國家急著發展,趕超其他國家,口號是十年還是十五年,趕超英美。總之你敢阻礙發展,阻礙生產,你想想看吧,自己掂量。所以蘇宇沒有任何處罰,因為他的狩獵隊相當於是工廠授意他這麽幹的,就是確保提供長期的肉食,確保生產任務能順利完成。雖然沒有哪家工廠有自己組建狩獵隊,但也不是不可以,誰規定工廠隻能生產,就不能讓采購代為組建一個狩獵隊提供肉食呢?隻要不違法,以工廠的地位和級別,誰敢說不合規矩?畢竟保衛科都配備了,還在意多五十條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