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受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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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馬他哥一直撩我!
高三那年中秋,天氣已經有些涼了。
恰逢魏清風的大伯和二叔來探親,連帶著我們家,二十幾口人聚在他家一起吃飯慶團圓。
幾杯酒下肚,氣氛更加熱烈。
那天因為人多,男人坐一桌拚酒,女人們坐在一起聊天,都很開心。
說著說著也不知怎麽的就把話題扯到我和魏清風的身上,大家集思廣益,聊得不亦樂乎。
這種情況幾乎每次聚餐都會發生,剛開始說時確實有些不好意思,奈不住次次說啊,我也就練得百毒不侵。
愛說什麽就說什麽,反正誰我也管不了。
魏阿姨一邊剝蝦殼一邊說,“一晃啊孩子都這麽大了,明年高考完就離開我們,想想日子過得真是夠快。”
“可不是唄,這要是考個近點的學校還行,考得太遠,小月身邊沒人照顧,她又是那沒長心的性格,我真是不放心。”
“這還不簡單嗎,讓小月和清風以後考同一所大學不就得了,你還怕清風照顧不好小月啊。”
簡單的幾句話,兩位媽媽給我訂好了大學誌願。沒有人征求我的意見,盡管我在場,卻被忽略得可以。
魏叔有兩個兒子,長子魏清塵二十四歲,在林大國畫專業讀研,一年也回不來一次,我一直叫他大哥。
小兒子魏清風,比我大一歲。我和他從小一起長大,自我感覺和他之間的感情很不錯。
從我會走路開始,就是他的小尾巴;從我會說話開始,清風兩個字出現在我口中的頻率遠遠高過其它;從我對感情有了懵懂的認識開始,他就像一粒種子,在我心裏生根發芽,長成一棵參天大樹。
我喜歡他,深深的喜歡。
關於和他讀同一所大學的事,之前還真的沒有認真考慮過。我從小學習國畫,隻要專業對口,哪所學校都行,兩位母上高興就好。
至於我對他的感情,古詩說得好啊,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我承認我喜歡他,喜歡到幾次在想他的夜裏發誓,此生蘭月是要嫁給魏清風的,喜歡到我一直覺得他會是我的一生一世。
我坐在魏阿姨身邊,魏清風在男人那一桌,和我背靠著背,自然能把這邊的談話聽得一清二楚。
我偷偷瞧了他幾眼,他一直沉著臉,不太高興的樣子。
我不明白他為什麽這樣,也沒太放在心上,畢竟他其實一直都不太愛笑,淡漠是他的常態。
“所謂先成家、後立業,等他們大學畢了業,一起選個合適的城市定下來,我出錢買房子,抓緊把婚結了,完了也好專心搞事業。要是先有孩子,咱倆就過去一起帶。”
“阿姨,別亂說。”我到底隻是個十八歲的小女孩,聽著兩位媽媽都談到生孩子上去了,羞得恨不能找個縫鑽進去。
阿姨把剛剝出來的蝦肉放在我碗裏,嗔怪的拍了一下我的臉蛋,“羞什麽,這不早晚的事兒嗎。”
“這麽說的話,我得抓緊準備嫁妝了是吧。哎喲,這一說我怎麽覺著事情就在眼巴前兒呢,還真得張羅起來了。”媽媽聽風就是雨,要不是顧著眼前人多,很可能推開飯碗就回家去看存款,然後和我爸商量房屋裝修成什麽風格,哪款車子更適合我開。
媽媽是南方人,卻有著北方女漢子的做派,行事爽利,為人豁達。
那桌的大伯頂著張紅通通的臉爽朗的大笑著接口,“可不正是這話,咱們呐,都讓孩子給攆老了。那什麽,問荷是吧,倆孩子啥時候辦事可別忘了喊上我們哈,一起好好熱鬧熱鬧。”
“那是,忘了誰也忘不您啊。您可是清風的親伯伯,那是要坐上席的呢。”
話題很快由報考哪所大學轉換為婚禮上的分工和合作,好像明天就是婚禮一樣,在座的都積極踴躍參與,連沒有膝蓋高的小孩子都吵著要做花童,一個個熱情得不得了。
對於她們這些天馬行空般的聊天,我早就領教若幹次,反駁不了也製止不了,索性當沒聽著就完了。所以,盡管大家討論得熱火朝天,我卻隻專心對付碗裏堆尖兒的大蝦仁兒。
在我心裏,喜歡魏清風是一回事兒,但結婚什麽的都很遙遠,現在就討論還為時過早。再者說,我們的婚禮總要我們自己做回主吧,不能什麽事兒都被包辦對不對,我也得有人權。
那個要嫁就嫁魏清風的念頭不是說著玩兒的,我和他的婚禮,一定要可著我和他的心思來籌備才最好。
然而,這隻是我一個人的想法。
那時的我還小,從來沒想過,其實愛情是兩個人的事,要不怎麽叫兩情相悅呢。
當我明白的時候,已經為情所傷,那顆年少時真誠的心上傷口縱橫、鮮血淋漓。
那天的魏清風很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說令我極為震驚。
他用他的傷和血逼著我放棄對他的喜歡。
正在吃飯的他毫無預兆的猛然起身,用力過猛,椅子腿在地上滑了長長的一條後咣的一聲倒在地上,聲音難聽得磣牙。
我本來吃得專心,被他突然的舉動嚇了一跳,下意識的轉過頭去看他,嘴裏還含著半截蝦肉。
那樣的魏清風我從沒見到過。
他怒容滿麵的站著,瘦高的身軀微微發抖,眼睛裏噴著憤怒的火焰,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氣得不行的樣子。
“都是你,整天跟著我,說也不行,罵也不行,賴皮賴臉。我告訴你以後你離我遠點,不許再跟著我。”
我怎麽也想不到他會說出這句話,傻傻的愣住了,半截蝦肉掉在地上,無聲無息,渾身的血液刹時湧到頭部,耳朵裏嗡嗡的響,臉像著火了一樣燙。
他這話說得很重,與當眾指責我是一隻不要臉的舔狗沒什麽分別。
眼淚猛地湧上來,喉嚨好像被什麽哽住,噎得生疼。
清風,我做錯什麽了,要你當著這麽多人的麵羞辱我?我不過是喜歡你,想要和你在一起,難道喜歡你是我的罪嗎?還是說,被我喜歡,於你來說,其實是令你厭惡不已的恥辱?
你可以不喜歡我,可以不想理我,那你應該在合適的時機和我說清楚,而不是一邊縱容著我的自以為是,又一邊把我說得像條賴狗一樣一文不值。
我真的沒有那麽賴皮賴臉,隻是喜歡你而已。
清風,你這是你用的方式逼著我放棄對你的喜歡嗎?你好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