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正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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籠中繆斯!
一直以來,易澄都在期待著有一天能夠和陳景煥並肩而立,他想要和這個男人站在同一個高度,無需仰望,隻需要偏頭就能對上他的眼神。這個願望,曾經在他最心灰意冷的時候,是那樣的可望而不可即,卻在今天……
黑暗中,他也能感受到陳景煥的目光,現在,他在台上,而他最信賴和愛慕的男人就在台下,默默地注視著他。
白色的光束柔和地落在台上男孩的臉上,手指如同蝴蝶的羽翅在黑白琴鍵上遊走,琴音是美好的,但是遠不如台上的男孩奪目。他的身上穿著一件希臘式的長袍,腰上掛著一條金色的腰封,勾勒出他纖細的腰肢,一束玫瑰藤順著他後背的線條攀附上去,金色的玫瑰刺繡是陳景煥親自一針一針繡上去的,當著易澄的麵,那會易澄覺得又驚訝又好笑,男人還冷著一張臉嚴肅解釋說,設計師要做衣服肯定要會這種基本功。
他說這話的時候,指頭上還帶著扳指,鼻梁上架著細框眼鏡看著特別……賢妻良母。
易澄真正穿上這件衣服的時候,隻覺得背後的布料像火一樣在燃燒,他羞紅了臉,僅僅因為那上麵的幾朵玫瑰。
玫瑰藤蜿蜒而上,在易澄的肩膀處,一朵用金子和碎鑽打造的玫瑰掛飾勾連整件袍子的前後,栩栩如生,仿佛是被童話裏點石成金的手觸碰過的新鮮生命,永遠停留在盛放的一刻。
隨著琴音進入高昂,男孩活動著的蝴蝶骨在布料下麵隱約可見,那些點點的光芒如同被人遙望著的宇宙,令人無法從他身上挪開目光。
在場的所有人都知道這是出自陳景煥之手——金子與寶石,即便是到了專業的設計師手裏,有時候一點設計的偏差都會它顯得過分貴氣。而易澄和他身上的衣服,隻會讓人聯想到那些雲端之上的神廟,沒有半點庸俗的意味。
這是陳景煥的風格,又好像多了點什麽……
生機。
是的,在座的都是多年混跡時尚界的人物,他們很快就發現了陳景煥在這次秀場中的微妙變化,更加靈動了,不再是脫離人間的那種冷漠,而如同是被陽光照耀著的古老叢林,隨著風一起,展露著裏麵神廟的遺跡。
“這個男孩!”
瑞安身旁的女編輯小聲發出驚呼,她顯然想起了在三年前於時尚界曇花一現的繆斯男孩,相比起從前,他好像變了許多。雖然歲月並沒能在他的外貌上留下太多變化,他依舊漂亮、年輕,但是周身的氣質似乎改變了許多,就像是……就像是一朵玫瑰安靜地在夜晚盛開。
“易澄。”
身旁的設計師忽然出聲,女編輯轉過頭去看向瑞安,剛剛燈光太暗,她都沒有注意到身旁坐著的是陳景煥目前最強勁的競爭對手,她連忙打了句招呼。
“他的名字叫易澄。”瑞安沒有轉頭,目光仍舊定定落在鋼琴前的男孩身上,琴音在繼續,水平已經相當專業,“聽吧。”他不再跟旁人說話,安靜地聽完了整首鋼琴曲。
直到最後一個琴音落下,觀眾席的燈光也逐漸亮起來,易澄像是長舒了一口氣,將輕微顫抖的雙手端正地放在腿上,人群漸漸回神。謝幕的背景樂漸漸響起,模特們魚貫而出,再次將這次春夏的所有衣服展示在觀眾麵前。
陳景煥跟在隊伍最後出來,他今天穿著黑襯衫和同色的褲子,體麵但又不會搶走秀場上服裝的風頭,可是所有人的目光仍舊落在他的身上,在他走上台的時候,底下響起了雷鳴般的掌聲。
非常成功的一場秀,記者們蠢蠢欲動誰都想要拿到秀場過後第一時間的采訪。
然而陳景煥卻沒有將目光投向觀眾席,他在所有人的注視下,走到了舞台正中的鋼琴前。易澄還沒有從表演的餘韻中恢複過來,他垂著頭無目的地看著琴鍵,對周遭的一切都充耳不聞。
陳景煥踱步到他身邊,輕笑了兩聲。
舞台的音樂聲音很大,觀眾們都沒聽見陳景煥在跟鋼琴前的男孩說什麽,隻見他牽著白發男孩的手,一起走到了台前。
秀場的結尾是主設計師致謝的環節,在不間斷的掌聲中,陳景煥執起易澄的右手放在唇邊輕吻了一下,隨後握著他的手舉起,深深鞠躬。
底下的快門聲一時猶如浪潮般傳來,人群中還有人吹了兩聲口哨。
易澄麵帶紅暈被閃光燈晃到都忘記了閉眼,還好陳景煥及時抬手遮住了他的眼睛“麻煩各位記者關掉閃光燈,你們也看到了,我的玫瑰並不太適應這些。”男人的心情出奇的好,就連語句都帶著點活潑。
易澄的臉更紅了,他一個字都說不出來,緋紅的臉頰當真變成了粉紅玫瑰。
台下的閃光燈消失了,有幾個粗心的記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們都看出來這個漂亮男孩身體與常人的不同,隻是一時太激動,忘了關掉。
要知道這可是個大新聞,甚至比喬伊斯春夏發布會的驚豔作品更加勁爆。畢竟隨著時代的發展,關注時尚圈的不再隻是有錢人和明星,普通人對時尚圈也越來越關注。而大部分非專業人士看秀的時候,對設計的關注度會大大降低,那他們關注什麽呢?
顏值。
陳景煥因為長相英俊又是近些年來最出名的亞裔設計師,全球各地關注時尚走秀的小女生都知道他,雖然肯定不像明星那樣被盯得死死的,但是勝在知名度高,哪怕是單拎著喬伊斯品牌繼承人的頭銜,也足夠為新聞噱頭了。
沒有人在意喬伊斯首席設計師的繆斯是男是女,畢竟在藝術世界裏,大部分人都默認了每個藝術家的不同偏好。但是,他們在意陳景煥這個風雲人物的伴侶是男是女、究竟是誰……在這個問題上,人的八卦心總是無限的,在無論哪個圈子都一樣。
但是,畢竟是在秀場這種場合,就算是好奇,記者們也隻能憋著等一會再問。好在之後還有個時尚晚宴,不知道陳景煥會不會帶著這個男孩一起參加。
好在記者們的願望沒有落空。
當易澄挽著陳景煥的手走進宴會大廳的時候,他仍舊沒有回過神來。他現在正在和這個他一生最敬仰的男人並肩而行,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他們投來。
易澄素來不喜歡人們對他過多關注,這會讓他感到焦躁不安,可是,現在他的身邊站著陳景煥,這種焦躁莫名就消失了。甚至,還從心底升出了一點愉悅和驕傲,唇邊不由自主地就露出了一個笑容。
宴會裏不讓拍照,暗中觀察的記者們表示十分心塞。
陳景煥卻皺了皺眉,湊到易澄的耳朵邊“回去再笑。”
“嗯?”易澄沒反應過來。
“對著我笑就行了。”言下之意,不想讓別人看見。
這人還真是矛盾,明明自己帶他出來宣示主權,又不想要他吸引別人的注意,還真是……易澄咧著嘴笑得更歡了。
易澄發誓,這是他人生二十幾年裏經曆過最好的時光,像是要將曾經走過的灰暗一齊填滿顏色,就像是……在做夢一樣。一整晚,他都覺得很不真實,他聽見有人沒按捺住好奇,委婉詢問兩個人的關係。
“實際上,這場秀就是送給他的。”陳景煥捏了捏易澄的手心,軟軟的,像是貓咪的爪墊,“繆斯與玫瑰。”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說這場秀的名字,還是在回答那人的問題。
對麵的人沒好意思多問,隻能點了點頭對著陳景煥說了聲祝賀。也不知道是在祝賀喬伊斯春秋的成功,還是在祝賀陳景煥找到了愛人——這個世界總是這樣,一切都不是非黑即白,就像我們長大之後,就不會再簡簡單單將一個人貼上好人或壞人的標簽。
愛,也是同理。
他可以是純潔神聖的繆斯,也可以是綻放於旖旎中的欲望之花;他可以將他視為信仰,也可以將他視為籠中的寶藏。
一切都是混沌的,因為混沌,所以美麗。
喬伊斯春秋發布會過去的第二天,整個時尚圈都被這場秀震驚,無數個評論家連夜撰寫了稿件,表達對於這次秀場的喜愛,而無數的邀請函也都被郵寄到了喬伊斯總部,等待著被陳景煥選中,應邀參與他們的采訪。
助理先生對著桌子上堆著的文件感到發愁。
好多東西都在等待著處理,但陳景煥卻壓根沒有飛回國內的打算。行吧,他作為陳景煥這麽多年來的助理,也大概知道某些人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但是,這麽一大堆的邀請函要怎麽辦啊!
怎麽辦?
陳景煥壓根沒空思考這些。
易澄也不知道陳景煥究竟是怎麽和家裏說的,總之,他就在清朗的某一天被陳景煥從床上撈起來換上了禮服。
車程顛簸,他們的目的地在一處玫瑰莊園。
盛放的玫瑰如同烈日下灼燒的火焰,肆無忌憚地生長、綻放。天空幾朵雲飄過,陽光被樹影切得細碎,落在易澄的發絲上,猶如天使不小心落入人間的羽毛。
“喜歡嗎?”
“嗯。”
“喜歡我嗎?”
“嗯。”易澄依舊點頭。
隨後兩個人就撲倒在玫瑰花田中央的草坪上接吻,他們吻了很久,他們吻得漫無目的,直到分開的時候,易澄已經近乎缺氧。陳景煥趁著他喘氣的功夫,不由分說拉過他的手……
是一枚嶄新的戒指。
戒指是用鉑金雕成的一朵鏤空玫瑰,花心的部分有一個小鑽石嵌在中央,秀氣,但不女氣,和陳景煥一直以來的設計風格都很相像。
易澄驚訝地看了一眼,沒想到男人究竟是什麽時候背著他做的,再一低頭就發現陳景煥本人的手上也戴著一隻。
了然地笑起來,易澄湊到陳景煥的耳邊,小聲問道“鑽石下麵有定位嗎?”
陳景煥刮了一下他的鼻尖“這回你自己猜吧。”
這是非常好的一天,雲被風吹走了,陽光毫無遮攔照在大地上,陳景煥向往常一樣不許易澄在外麵待太久,催著他進屋去。
真的是。
易澄托著腮幫子對著窗戶發呆,這種日子應該還會有很久,久到那張曾束著他的蛛網也變成搖籃,直到時光的盡頭,信徒與神皆成塵埃。
end